第一节 研究信贷契约治理效应的现实意义

债务融资不仅是一种融资渠道,而且也是一种公司治理机制。债务融资能够产生治理效应是因为债务本身固有的定期还本付息的特征和债权人的监督,因此债务融资的治理效应是不容忽视的。银行发放贷款时,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通过设计信贷契约来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银行还可以通过设计信贷契约的激励机制,激励经营者为了获得贷款而努力工作,从而产生治理效应。但是我国上市公司在进行债务融资时并没有足够重视其治理效应,李悦等(2008)关于我国上市公司如何选择融资渠道对财务总监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发现,仅有7.44%的样本公司是基于银行贷款能够减少自由现金流的原因进行融资的,这说明了我国上市公司向银行贷款主要是为了满足资金需求,并没有重视银行贷款固有的治理作用。但是公司为了获得银行贷款,通常会选择满足信贷契约的要求。李悦等(2008)的问卷调查还发现,有81.16%的样本公司认为“公司赢利和现金流的稳定性”是影响贷款规模最重要的因素,说明了银行进行贷款时很关注公司赢利和现金流的稳定性,因此,公司为了能够获得所需要的贷款,会产生提高公司营利性,保证充足现金流的激励。由此可见,信贷契约的设计影响信贷契约的治理效应。因此,研究如何设计信贷契约的激励机制,提高信贷契约的治理效应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特殊的制度背景决定了我国特殊的治理模式。我国的治理模式既不同于英美的治理结构模式,也不同于日德的治理结构模式。对于以英美为代表的发达资本市场国家而言,实行的是以证券市场为主导的直接融资体制,公司主要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从资本市场筹措资本,对银行贷款的依赖较小,因此,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资本市场能够通过价格机制来发挥治理作用。对于以日德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制国家而言,银行贷款是公司的主要融资方式,日本实行主银行制,德国实行全能银行制,银行既是公司最大的债权人又是公司的大股东,能够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因此,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松村勝弘,2001)。而我国的特殊制度背景,使得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选择有悖于优序融资理论,存在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陆正飞、叶康涛,2004)。但由于公司上市的“门槛效应”以及股权再融资的苛刻要求,决定了我国公司仍然需要依靠大量的债务融资。而且我国债券市场尚不发达,并以发行国债和金融债券为主,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有限,所以银行贷款是我国公司主要的债务融资方式,而且银行贷款融资规模逐年增加(见表1—1)。因此,银行是公司的主要债权人。银行职能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逐渐市场化,但又未完全市场化,仍然受政府的干预,另外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持有公司股份,因此我国银行不能像股东一样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主要是通过设计信贷契约来约束经营者行为,并通过公司银行账户的往来结算,获得公司财务状况的信息,从而监督公司的贷款的使用和偿还状况。但是,有数据显示,我国上市公司并没有有效地利用银行贷款。2011年以来,媒体和网站多次报道,上市公司“不务正业”,“乐当影子银行”,但同时又不断地增持银行贷款,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贷款套利“倒爷”,例如卧龙电气(600580)2011年初从银行获得10.8亿元短期贷款,转手便以15.6%的年利率向上虞市天道投资有限公司发放2.2亿元三月期委托贷款,其利差套利收入达663万元。维科精华(600152)、京投银泰(600683)、莱茵置业(000558)等上市公司也如法炮制,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ST波导(600130)收益50%是利息收入。资料来源:搜狐网站http://house. focus.cn/news/2009-07-28/722601.html。通常,银行贷款主要是用于满足项目投资或营运资本需求,而上市公司将银行贷款投资于证券市场或房地产市场这样的高风险投资领域,无疑是一种侵害银行利益的行为。那么,银行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是如何进行信贷决策的呢?银行的信贷契约为什么没有很好地约束贷款的使用状况呢?这使得信贷契约治理效应的研究具有了现实意义。

表1—1 中国金融工具融资规模比较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金融统计年鉴》、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www.pbc.gov.cn/)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