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献综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强调了要激发社会力量的创新力。在学术界,社会治理、善治、社会管理、民主化转型等社会和政治现代化理论研究也越来越深入。社会组织的繁荣成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构建的最好诠释,“青年自组织”的出现则为崇尚自由的现代青年重塑了一种新的公共空间。

一 国内相关研究

国内学界对自组织理论的研究主要代表有吴彤、黄永军、孙志海、高隆昌等。

吴彤认为,作为一种过程演化的哲学上的抽象概念,自组织概念包含着以下三类过程:第一,由非组织到组织的过程演化;第二,由组织程度低到组织程度高的过程演化;第三,在相同组织层次上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演化。[21]

黄永军借鉴了普利高津及由他率领的布鲁塞尔学派的研究成果,他认为自组织是系统所呈现出的一种稳定有序的结构,这种结构是系统在不断耗散外界供应的物质、能量、信息的条件下才得以维持,因而是一种非平衡有序结构。[22]孙志海认为,一个系统是否是自组织系统的标志是看它中间是否有自组织行为。[23]高隆昌认为,自组织是系统自身能量建设的过程,具体包括自由能的获得(包括系统外界能量和系统内部的能量),自由能的加工、转化、升华,自组织的实现这三个步骤。[24]

目前,我国的青年自组织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从对自组织本身的概念、特性、产生背景和分类几个方面进行剖析。

首先是对青年自组织内涵的界定研究。高俊等人认为,青年自组织就是指既没有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也没有在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登记备案,以青年为主体,以某种共同的兴趣爱好或利益需求为纽带,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的青年组织。[25]陆平认为,以青年为主体,以活动为平台,由青年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行运作和自我治理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拥有组织章程和组织框架的青年非政府组织是青年自组织。[26]卜昭滔则从网络发展的角度出发,把依托网络发展而兴起、通过网上结社而形成的自发性青年组织定义为青年自组织[27]。谭建光、张文杰、袁建则把那些没有受到外在控制(政府控制、群团控制、机构控制)而由青年自发组成的,以维护青年的利益需求和满足青年的兴趣爱好为主要功能的各种社团、群体定义为青年自组织。[28]从上述研究者对青年自组织的概念界定来看,尽管都提到了青年自组织的自发性特点,但他们对青年自组织给出了不同角度的定义,缺乏统一的正式解释。

其次是青年自组织的内部特征分析。普遍认为青年自组织具有主体特定化、管理松散化等特征[29],属于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自我管理[30][31][32],也有学者认为网络配置资源的低成本、平等、自由是青年自组织兴起的具体原因[33],忽略了青年群体心理对隐蔽交往方式的认同感;亦有学者指出青年自组织对高校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34]以及其与舆情信息管理的关系。[35]

再次是青年自组织的类型范围研究。他们认为社会自组织是指介于国家和家庭、市场之间,独立存在、自主运作的社会组织形态,包括民间性的理事会、志愿性社团(非政府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会集体行动和“草根”组织等。[36]高永良指出,青年自组织既没有到当地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拥有法人资格,也没有在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登记备案,是青年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由于观念、爱好、习惯、需要等相同或相似而自然形成的一种群体。网络的低成本、开放性和自由性,使其成为青年自组织运行中不可替代的载体。网络在青年自组织的运行中主要发挥论坛讨论和提供功能性服务两个功能。[37]社会自组织是具有一定规模、服务于社会公益的自发组织。自生性青年组织将一些公益组织纳入其中。[38]因而,部分公益组织同时也是属于社会自组织。

最后是国际比较研究。李晗龙、高军比较分析了中俄青年自组织发展的现状及其特征,指出俄国青年自组织在组织机构体系、外部政策制度环境方面都达到了较高的发展水平,特别是专门为引导青年自组织和青年组织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政策、法规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39]与国外青年组织的发展相比,我国青年组织在内部组织结构、组织目标、社会角色等方面与国外青年组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青年组织发展的自主性、专业化、多元化特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40]安建增比较分析了中美青年自组织生成逻辑的内外部因素,并指出我国青年自组织发展中的“被动性”,缺乏本土特质[41]

从以上研究视角和分析可以看出,国内学界对青年自组织的研究仍处于初始阶段,有关自组织运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自组织对高校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影响力及青年自组织“在线行为”与网络群体性事件治理等相关文献付之阙如。

二 国外相关研究

从理论研究上看,国外研究者立足于青年自组织发展的现实:国外青年自组织在自身发展、政府和社会引导、社会制度环境等方面都已经过了漫长的萌芽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首先,与国内学者对青年自组织的研究不同的是,国外对青年组织和青年自组织与社会稳定的研究主要倾向于将其归入社会与民主的研究范畴。青年自组织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它们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政治议题的提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青年自组织政治参与度较高,对个人自由价值的追求和基本权利的诉求大多通过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实现。青年自组织作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青年实施自治、向政府实施问责的产物。在这方面,青年自组织继承了洛克(J.Lock)[42]、潘恩(T.Paine)[43]和托克维尔(A.Tocqueville)[44]等近代政治思想家们关于公民权和代议民主思想的影响。他们认为,要保护个人自由,就必须通过社会权力限制公共权力;政府在很多领域尤其是微观社会管理领域的行动是无效的,因此需要通过自组织机制在政府的职责范围之外开展自我管理与自治服务,青年自组织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亨廷顿看来,政治稳定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政治体系能够吸纳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新兴社会势力,满足社会新兴势力的政治诉求。[45]青年自组织作为新兴社会组织,他们通过政党活动、政治选举等方式参与政治,表达其利益和诉求。如美国的美国青年政治理事会(The American Council of Young Political Leaders)主要从事国际青年政治交流、政策建议、政治运动、参与政治等公共活动,成员也主要是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议会、两党机构及全国性团体的青年官员和政界人物。[46]这类青年组织参与政治活动相对比较活跃,而且他们的政治参与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其次是侧重于青年自组织内部组织结构的研究,从“内生性”视角审视青年自组织参与社会与政治稳定的关系。西方研究青年自组织问题最有名的是Roger A.Lomann,他提出用超越学科研究限制的“民社理论”“自由价值理论”来研究青年自组织的相关问题。Roger A.Lomann虽然是西方研究青年自组织的第一人,但因其在研究中鼓吹“无政府主义”“无限自由论”而受到批驳,其实他也没有从根本上揭示青年自组织形成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因。

实际上,西方青年自组织管理规范、信息畅通、运作成熟、生命力强。在西方,运作成熟和管理规范是青年自组织的主要特征。如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青年自组织之一的基督教男青年会(The 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简称 YMCA),其各级联盟与会员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主要起到一种代表和协调作用。各地方性的 YMCA 面向所在社区招募成员,独立制订计划、组织活动。[47]组织内部拥有详细的组织成员权利义务说明和完备的管理规范,组织成员之间的联系密切,组织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使得这些青年自组织能获得长久的生命力与活力。西方青年自组织大多勇于根据形势进行创新。成立于1918年的德国社民党青年团在1969年宣称放弃阶级党特征,向广大市民敞开大门。[48]国外青年自组织大都是某一群体或党派利益的代表,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和政治性,涉及权益保障、失业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和移民问题、发展性教育问题、防止滥用药物和吸毒问题等,在社会管理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对自组织支持力度也很大,如俄罗斯《国家支持青少年社会组织法》中规定:青年组织可以被列为国家级社会组织,享有国家专项资助。美国有针对各种青年自组织的直接减免税务的相关规定,政府还常常通过合作协议、政府补贴等方式以合作伙伴身份邀请青年自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综上所述,国外对青年自组织的研究、引导和治理都已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相关的理论体系和法律制度环境也比较健全。但我国的制度、文化、规则和法律等社会环境与其他国家并不相同,我们也不可能直接照搬外国的制度设计经验和理论运用。同时,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社会环境、文化制度的差异也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对我国本土青年自组织的研究,进而促进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发展,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