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老板们做错了什么?

老板与企业家

2018年以来,企业界就发生了数起自杀事件,其中有两起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关注,一是央视对话栏目嘉宾、《中国企业家杂志封面人物北京万好万家电子竞技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茅侃侃自杀,二是上市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建灿自杀选择走上自杀这条无法回头的路,说明他们遇到了严重的危机

茅侃侃周建灿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老板企业家

老板是些什么样的人?老板,过去俗称掌柜的说得理论一点,他们是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在马克思主义系列的著作里,老板是一个唯利是图,整天盘算如何榨取工人阶级剩余价值的群体;在小说家的笔下,他们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生活中充斥着婚外情,是一群道德沦丧者但在经济学家眼里,他们是一群敢于冒险,富有创新精神,能够运用资本组织资源,创造财富的人在律师们的眼里,他们是一类特殊的主体,是客户,是服务对象

股东出资建立公司后,有时,并不直接进行经营管理,而是将公司交给职业经理人这样,出资人与经理人就分开了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股东会出任公司的董事经理或监事,这样,股东兼具公司领导人员的双重身份

我们说的老板, 主要是以公司法为依据,从两个角度来界定的第一个角度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特别是那些能够通过行使权利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出资人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们在公司享有股权所有者权益第二个角度是公司的经营者管理者,主要是指法定代表人董事特别是董事长经理特别是总经理,以及实际控制人监事()们往往直接掌握着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权利在两项标准中,只要符合一项,就属于老板了如果两项同时具备,那就是典型的老板了

企业家是老板的升级版,英文是Entrepreneur。尽管这个词的原意是指冒险事业的经营者或组织者”,但由于它是个褒义词,所以,我们更愿意将他定义为一群富有冒险创新精神,同时具有管理才能自律精神,能够创造财富的人现在,人们对企业家的看法,无论是在宏观层面上,还是在较为具体的层面上,都是正面的的确,正是他们,通过公司这种形式,将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组合起来,展开生产经营活动,解决就业贡献税收拉动经济,从而推动了整个社会的进步

老板不等于企业家,二者在层次上存在重大差别老板不一定是企业家,但企业家一定是老板可以说,老板是打底的,企业家是老板中的优秀者,所以老板的数量远远多于企业家有些老板跑路自杀,媒体动辄就称某某企业家跑路自杀,其实是给他们披上了一层高大上的外衣,抬高了他们

公司的风险与老板的风险

公司的风险与老板的风险是两码事,公司的风险不是老板的风险,老板的风险也不是公司的风险

对二者的区别,《公司法第三条划分得清清楚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就是公司的风险;“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是老板的风险而且,无论是公司,还是老板个人,这里的风险,都是顶格规定的

近年来,人们频频提到,某某老板某某公司大肆扩张,欠下巨债,最后公司垮掉此类案例年年都有,而近年来又有暴增的趋势又提到,某某公司与其他公司互保,陷入互保圈,无法自拔而垮掉还有些老板管理粗放落后,“跑冒滴漏太多,公司遭到侵蚀而垮掉这些,都属于公司的风险,其结果是公司垮掉

老板们的风险呢?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只要遵守法律,按照规则行事,老板们所能遇到的最大风险也就是将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股份亏掉,一般不会造成其他损失这就是公司法为老板们可能遇到的风险划定的上限

如此,还用得着跑路自杀吗?

公司失败了,不等于老板也失败了公司失败了,老板只需要去掉老板的外衣,回到普通人的生活,就完全可以了

那为什么有一些老板跑路自杀呢?

一是这些老板分不清哪些是公司的风险,哪些是个人的风险把公司的危机当成自己的危机,把公司的风险当成自己的风险这种糊涂观念,使他们把公司的债务看成自己的债务;把公司已经遭到的或者面临的巨大损失,看成自己的损失;在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无法摆脱时,看成自己没有出路,等等

二是性格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因素这当然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解读我们可以说,相比之下,跑路的比自杀的心理素质更好,抗压能力更强;也可以说,自杀的比跑路的责任心羞耻心更强,他们往往认为对不起或者辜负了别人有个自杀的老板在遗书中写道:“这么多兄弟支持我信任我,我只有以死谢罪。”譬如,茅侃侃选择将所有压力和责任都自己扛再如,周建灿平常做事就喜欢自己一个人扛这些都是属于一个人个性方面的特征本来自己扛体现了一种担当精神,这本是一种可贵的品质,但如果扛过了甚至走到了自杀的极端,那就大可不必了

从公司法的角度看老板们的过错和风险

公司的失败主要是源于经营的失败,但老板个人的风险却主要是源于法律实实在在地说,只有在法律——主要是公司法律层面上,才能判断老板究竟存在多大的风险,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而这,又须以老板们有过错为前提

老板们的过错与风险,大致有以下几类

一是与出资有关系的,其中又主要是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未缴付出资未足额缴付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以及协助抽逃出资等在此类情形下,老板的风险,一般是承担违约责任补充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此类风险的范围一般不超过出资额的本息

二是与履行公司职务有关的,这主要分两大方面: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如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等;二是未能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如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的在此类情形下,老板的风险,多数是承担赔偿责任,少数是承担连带责任此类风险的范围取决于所造成损失的数额,因此有时会很高

三是与行权有关系的,如滥用股东权利行使知情权后泄露秘密处分股权给他人造成损失等在此类情形下,老板的责任和风险范围,与前一类大致相同,有时也会很高

对上述情形下老板们可能承担的责任,《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有具体的规定,详见本书后面的附表

四是以个人身份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其中包括为自己所出资所持股或者所任职的公司提供担保多数情况下,是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被担保人没有能力清偿债务,就需要老板以个人财产代为清偿,有时数额会很高

上述四类情形,都会导致老板个人财富的减少这对财产丰厚的老板来说,可能仅仅是减少财产但对经济状况一般甚至较差的老板来说,有时就会比较严重,可能减少到没有剩余财产,从而降低生活质量,甚至可能减少到负值,即使被法院强制执行也难以承担,从而沦为老赖到这时,那些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的老板,可能会走向跑路自杀的极端

五是与犯罪有关系的,如侵占挪用贪污非法集资等出现了这类情形,老板就会面临牢狱之灾因此,此类情形风险最大

若有人追责,老板应有对策

如果公司经营失败了,怎么办?

应该看到,公司法律是保护老板的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二者之间有一道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的道理,老板是老板,公司是公司,老板与公司之间也有一道截然分明的界限正是这样一条界限,保护了老板个人

前文说过,老板们只要遵守法律,按照规范行事,所能遇到的最大风险也就是将认缴的资本亏掉,一般不会造成其他损失公司经营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退出市场就是了也就是说,经营失败了,老板无须承担更大的责任特别是公司法对如何退出市场早就制定了一整套规范制度,公司经营失败了,照着公司法上的规定去做就可以了

即使在经营公司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法律规范行事,也不一定需要老板承担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形下,老板们该不该承担责任?如果该,那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还是要看法律,特别是公司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换言之,也就是需要用法律规范再进行衡量评估事实上,需要老板承担责任的,都是一些特定情形老板做了对不起公司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事情,如果依法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一般也是民事赔偿责任只有那些严重违反法律,构成犯罪的老板,才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当公司经营失败出现危机,债权人群涌上门讨债之时,老板们不要心理压力过大,不必惊慌,更不必走极端不必跑路,更不必寻死觅活跳楼自杀而是应当像普通人那样平平常常地生活此时,要始终把自己的行为放在公司制度的框架内,从而获得法律的保护

我们将在后面的正文中,大量运用案例[1]来阐述问题通过案例,读者可以看到,进行一起商事诉讼,犹如一场战斗甚至一场战役由于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能挖坑设绊耍奸使诈,但却可以趋利避害,绕过险滩暗礁,从而使老板们得到公司法律制度的保护

运用案例,当然也是建立在公司法基础之上的所以,本书系以公司法为依据,以案例为参照,着重阐述以下问题:

公司制度的要义是什么?基本规则有哪些?

老板们在实践中容易犯哪些错误,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在事先,能够采取什么样的避免措施?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是怎样认识并作出裁决的?

如果公司经营失败,债务高企,老板们如何做到全身而退?


[1].需要指出的是,本书所引用案例均来源于正规、公开渠道,其中绝大部分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只是为了避免引起案中当事人的不快,对涉及的公司名称、个人姓名作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