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宏观经济与社会环境

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机制,包括资本市场、司法裁判、非正式监督等,都是社会体系中的一部分,是许多“制度”有机组合而成的大环境中的一部分。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也是在特定的社会系统中生存发展并深受公司外部环境的制约。内外部治理机制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不但受社会环境的制约,也体现着社会环境的基本特征。

因此,中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依托于中国的经济形势、政策空间以及社会环境而产生和发展的。宏观经济形势决定了中国企业所面对的市场环境,市场化进程和规制体制的改革决定了中国公司治理转型发展的制度基础,社会环境改变着中国公司治理的目标方向并推动其持续改进。

2.1 国内外经济环境

2013年,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央政府的经济工作重点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

2.1.1 国内经济形势

1.经济增长和财政状况

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68845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6957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49684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62204亿元,增长8.3%。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0%,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全国公共财政收入为129143亿元,比上年增加11889亿元,增长10.1%。其中,中央财政收入为60174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6.6%),比上年增加3999亿元,增长7.1%;地方财政收入(本级)为68969亿元,比上年增加7891亿元,增长12.9%。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为110497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全国公共财政支出为139744亿元,比上年增加13791亿元,增长10.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为20472亿元,比上年增加1707亿元,增长9.1%;地方财政支出为119272亿元,比上年增加12084亿元,增长11.3%。教育支出为21877亿元,增长3%,主要是上年基数较高;科学技术支出为5063亿元,增长13.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2520亿元,增长11.1%;医疗卫生支出为8209亿元,增长1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4417亿元,增长14.6%;住房保障支出为4433亿元,下降1%,主要是按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量比上年有所减少;农林水事务支出为13228亿元,增长9.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为11067亿元,增长21.9%;节能环保支出为3383亿元,增长14.2%;交通运输支出为9272亿元,增长13.1%。

在这一过程中,上市公司对经济增长和财税收入的贡献日益显著,截至2013年12月31日,A股总市值收盘为23.76万亿元,较2012年年末增长3.98%,市值增加9106亿元。相对于规模的小幅增长,市值结构变化格外引人注目:传统产业市值表现不敌新兴产业、国有企业市值表现落败于民营企业、大公司市值表现落后于中小公司、沪深主板市值增长落后于创业板与中小板。2013年,虽然上证综指全年回落6.75%,但有接近70%的上市公司市值出现增长,有72%的行业上市公司市值实现增长,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牛市特征。

第一,从产业结构看,新兴产业表现好于传统产业。采掘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金属非金属行业位居行业市值跌幅榜前五位,其中58家采掘业上市公司的市值总量从3.41万亿元跌至2.65万亿元,较2012年大跌22.07%,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业的市值跌幅也都在两位数;就市值缩水数量而言,采掘业是22个行业中的头号缩水大户,缩水规模达7521亿元,金融保险业紧随其后,缩水5931亿元。2013年采掘业的市值规模创下了最近七年来的新低,比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的2008年还小20.9%。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新兴行业市值异军突起。过去的一年里,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标准划分的22个行业中,有16个行业的市值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以传播与文化产业、信息技术业和电子行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市值规模创出了五年新高,它们的市值增幅占据了2013年行业市值增幅排名榜的前三名,其中传播与文化产业的市值增幅高达94.74%,显示出资本市场对新兴产业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良好预期。

第二,从市场结构看,创业板中小板表现好于主板。2013年,创业板市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由8732亿元增至1.5万亿元;市值增量达6352.88亿元,市值增幅为72.75%,均为历史最高。而沪市主板市值收盘为15.06万亿元,缩水7427.13亿元,缩水幅度达-4.7%;而深圳主板市值虽微升1828亿元,但其5.54%的市值增幅远小于中小板和创业板。2013年创业板在A股总市值中所占的比重实现了连续四个年头的提高,从3.83%提升到6.35%,增加了2.5个百分点,增速之快创下创业板开设以来的历年纪录。2009-2011年,创业板的市值占比分别是0.67%、2.81%和3.49%。与此同时,中小板在A股总市值中的占比也明显提升,2013年首次超过深市主板,达到15.63%的历年最好成绩,比上年的12.6%提高了3个百分点。

第三,从数量结构看,股市呈现综指走熊个股牛市现象。从市值增长的上市公司数量来看,2013年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牛市特点。2013年,上证综合指数下跌6.75%,再次雄冠全球前三。然而,从个股来看,市值出现增长的上市公司家数却多达1707家,占比为69.22%。

第四,从所有制结构看,民营企业表现好于国有企业。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公告对非公经济的市场定位有了明显提升,也必然驱动其在资本市场掀起翻天覆地的变化。2013年,民营企业的市值增幅为33.81%。与之相对的是,国有企业中地方控股企业与央企的年市值增幅均为负值,且央企市值跌幅高达8.98%,这与全市场近七成公司市值增长形成鲜明对比。此外,市值增量比较中,民营企业创造出1.91万亿元市值增量,为近三年来的最好成绩;而国有企业市值则较2012年缩水1.02万亿元。两个万亿一升一降,折射出民营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的市值实力在进一步拉近。市值占比发生局部逆转。2013年民营企业市值总量提升至7.56万亿元,这一数据较五年前增长了101.94%,从而令民营企业在A股市值中的占比迅速提升至31.82%。这也是民营企业在A股市场创设以来取得的最好成绩。与此同时,国企市值占比逐年下降,2013年更是回落至65.55%的水平,为历年来最低。从占比结构来看,民营企业市值首次超出了地方国有控股企业,与央企市值差距在急剧缩小。目前民营企业市值与央企、地方国企形成了三分天下的局面。大市值公司的结构变化也显示出民营企业的崛起。百亿级市值公司中民营企业较上年增加了73家,占新增百亿公司的62.93%。与之相对的是,2012年240家市值超百亿的国有企业中有24家在2013年退出百亿级,占退出公司的64.86%。此外,民营企业在TOP 100大市值公司中的家数由2009年的5家增至2013年的19家,增加了3倍;而央企及地方国企进入的公司家数则呈逐年下降趋势。

第五,从股本结构看,大盘股不敌小盘股。2013年,5亿元以下股本小公司的平均市盈率达到了63.44倍,较2012年提升了70%;5亿—10亿元中小股本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水平也达到46.2倍的较高水平,较2012年提升了50%。而被誉为“极具投资价值”,并反复被大股东持续增持的50亿—100亿元和100亿元以上两个级别的大股本公司,其市盈率水平均出现明显下降,其中百亿元股本之上公司的市盈率水平甚至创出历史新低。

第六,从地区结构看,拥有较多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沿海省份的市值增幅明显胜过资源大省,其中浙江以34.76%的年市值增幅夺得冠军,此外,天津、广东、江苏、上海等沿海强省均有超越市场平均成绩的不俗表现,而央企资源高度集中的北京和煤炭资源高度集中的山西等省份在2013年的市值表现不尽如人意,列倒数前两名。

2.货币供给与投资

在货币供给方面,广义货币(M2)余额为110.65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分别比11月末和上年年末低0.6个和0.2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为33.73万亿元,同比增长9.3%,比11月末低0.1个百分点,比上年年末高2.8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为5.86万亿元,同比增长7.1%。全年净投放现金为3899亿元。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8.89万亿元,存款增加12.56万亿元。2013年,为稳定短期流动性,央行通过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常备借贷便利操作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相互配合和补充,进一步增强流动性管理的灵活性和主动性,丰富和完善货币政策操作框架。其“以短换长”操作,反映了在需要兼顾货币稳定、金融稳定和经济稳定的情况下,管理层力求精确调控流动性的政策思路,提升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在投资方面,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447074亿元,比上年增长1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9%。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为436528亿元,增长19.6%;农户投资为10547亿元,增长7.2%。东部地区投资为179092亿元,比上年增长17.9%;中部地区投资为105894亿元,增长22.2%;西部地区投资为109228亿元,增长22.8%;东北地区投资为47367亿元,增长18.4%。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第一产业投资为9241亿元,比上年增长32.5%;第二产业投资为184804亿元,增长17.4%;第三产业投资为242482亿元,增长21.0%。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为86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其中,住宅投资为58951亿元,增长19.4%;办公楼投资为4652亿元,增长38.2%;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为11945亿元,增长28.3%。

3.消费与进出口

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37810亿元,比上年增长1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为205858亿元,增长12.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为31952亿元,增长14.6%。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为212241亿元,增长13.6%;餐饮收入额为25569亿元,增长9.0%。

在进出口贸易方面,2013年中国进出口总值为25.83万亿元(折合4.16万亿美元),扣除汇率因素同比增长7.6%,比2012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为13.72万亿元(折合2.21万亿美元),增长7.9%;进口为12.11万亿元(折合1.95万亿美元),增长7.3%;贸易顺差为1.61万亿元(折合2597.5亿美元),扩大12.8%。2013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规模逐季环比增加,进出口同比增速在第二季度探底,下半年呈现反弹态势。从中可以看出,我国贸易贸易复苏迹象明显,进一步逆转了2010年以来进口增幅大于出口增幅的趋势,贸易顺差再次扩大,一方面提高了人民币升值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带来了复苏的希望。

4.通货膨胀

反映物价趋势的有三个重要指标,分别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物价指数(PPI)以及采购经理指数(PMI)。2013年物价涨幅比较稳定,与经济增长相对乏力匹配。2013年CPI上涨2.6%,与2012年持平,低于3.5%的调控目标。2013年12月CPI同比上涨2.5%,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2013年PPI下降1.9%,降幅比2012年扩大0.2个百分点。2013年12月PPI同比下降1.4%,降幅与上月持平。

5.宏观经济主要特征及其对治理的影响

根据以上数据,可以总结出2013年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主要特征。首先,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工业增速继续下探,但服务业发展动能逐渐增强。2013年,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7%,比上年同期下跌了0.3个百分点,但是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3%,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2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宏观经济在维持较高速度增长的同时,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进展。其次,在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投资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增速进一步滑落。2013年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速只有18.5%,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3.5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陷入全面深度调整状态。尽管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也比上年降低了1.2个百分点,但自2月以来,增速逐月稳步回升,居民消费能力有所上扬。在进出口贸易方面,2013年,中国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速由上年的4.2%提高到9.3%,但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速却由上年的8.1%下滑到5.7%,这表明我国贸易结构正面临从资源、劳动密集型到技术密集型的重大调整。再次,通货膨胀比较温和,货币政策稳中放宽。最后,财政收入增速下降、国企利润下降,财富分配更多地向国民倾斜。

宏观经济环境是影响中国公司治理的特征及其发展的深层次因素之一。面临经济增长趋缓的新常态,以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借助传统的垄断、低成本因素而快速发展的通道逐渐关闭,而通过治理改革等制度创新带来的制度红利将进一步凸显。经济发展趋缓下过去潜藏的公司治理问题会浮上水面,但同时也会倒逼企业的治理机制建设和改进。

2.1.2 国际经济形势

1.国外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长

2013年,全球工业生产和贸易疲弱,价格水平回落,国际金融市场持续波动,世界经济增速继续小幅回落。其中,发达国家增长动力略有增强,发展中国家困难增多。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4年1月估计,按照购买力平价法GDP汇总,2013年全球经济增长3.0%,比上年放缓0.1个百分点;据世界银行2014年1月估计,按汇率法GDP汇总,2013年全球经济增长2.4%,比上年放缓0.1个百分点。2013年,美国经济增长1.9%,比上年放缓0.9个百分点。日本经济增长1.6%,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英国共识公司2014年1月预计,2013年欧元区经济下降0.4%,降幅比上年扩大0.2个百分点;俄罗斯、印度和南非经济增长1.6%、4.7%和1.9%,增速分别比上年放缓1.9、0.3和0.6个百分点;巴西经济增长2.4%,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

2.国外主要经济体的投资、消费、财政与就业

第一,世界贸易持续低迷。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估计,包括货物和服务在内,2013年世界贸易量增长2.7%,增速与上年持平。其中发达国家进口量增长1.4%,比上年加快0.4个百分点;发展中国家进口量增长5.3%,放缓0.4个百分点。波罗的海干散货运指数回升。2013年,波罗的海干散货运指数波动中明显回升。1月4日为706点;9月24日回升至2021点,这也是2011年11月以来该指数首次突破海运业盈亏临界点(2000点);12月12日升至年中高点2337点;年末略降至2277点。

第二,三大经济体中美国、欧元区居民消费略有起色。2013年,美国零售额增长4.4%,连续四年实现增长。欧元区零售量下降0.9%,降幅比上年收窄0.8个百分点。日本零售额增长1.0%,增速比上年回落0.8个百分点。

第三,全球价格水平走低,但发展中国家通胀压力加大。2013年,世界消费价格(CPI)上涨3.2%,涨幅比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发达国家CPI上涨1.6%,涨幅回落0.4个百分点;发展中国家CPI上涨5.8%,涨幅扩大0.5个百分点。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和俄罗斯CPI分别上涨10.1%、7.0%、6.2%和6.8%,涨幅比上年扩大0.3、2.7、0.4和1.7个百分点。

第四,三大经济体中美日就业市场持续改善。2013年,美国失业率为7.4%,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欧元区失业率为12.1%,比上年升高0.7个百分点,处于有统计数据以来最高点;日本失业率为4.0%,比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

第五,国际金融市场继续波动。发达国家股市回升,而发展中国家股市停滞甚至下跌。2013年,摩根士丹利(MSCI)发达国家指数累计上涨24%,而新兴市场指数下跌近5%。美国道·琼斯平均工业指数2013年50次创新高,全年累计涨幅为26.5%;德国股市涨幅为24.6%,日本股市上涨54.0%。汇市明显波动。与年初相比,2013年年底美元对欧元贬值4.2%,对英镑贬值2.3%,对日元升值22.1%。2013年5月下旬至年底,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南非及土耳其等“脆弱五国”(Fragile Five,简称BIITS)货币对美元分别贬值了13.6%、25.5%、15.4%、10.7%和15.1%。

第六,景气指标总体向好。据OECD统计,12月,以长期趋势为100,OECD成员国整体先行指数达100.9,连续12个月上升,其中,美国、欧元区和日本分别达101.0、101.1和101.4,均呈上升趋势,表明今后半年左右时间内发达国家经济前景看好。第四季度,全球及主要经济体制造业PMI及其新订单指数和出口新订单指数均有所回升,新兴市场制造业这三个指标均重回景气区间;全球服务业PMI受美国服务业PMI大幅下降的拖累比第三季度有所回落,但仍处于景气区间且显著高于上半年。12月,全球制造业PMI升至53.3的近32个月最高水平,已连续13个月高于50的临界点。其中,新订单指数为54.7,仅比11月的近33个月新高略低0.1个点。

3.国际经济形势对中国公司治理的影响

国际经济形势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公司治理。第一,世界经济增长乏力会导致以出口为主要业务的中国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恶化。特别是在经济增长放缓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企业面临的贸易壁垒增加。2013年,不仅诸如保障、双反、进口关税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以及政府采购、自动配额等新型贸易保护措施有增无减,主要经济体还竞相组织排他性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并力争主导权,成为贸易保护的新手段。例如,从2008年以来,美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TPP(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为代表的“东线”,以TTIP(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谈判为代表的“西线”和以TISA(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服务贸易协定)谈判为代表的“中枢”。贸易保护主义导致的频繁的贸易战争使得企业经营环境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而这将考验公司治理制度的稳健性。第二,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使得企业的经营网络面临更多可选空间,亟须治理机制的创新。2013年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的发展中国家经济总量首超发达国家。经济格局的转变也使得我国企业在与发达国家企业的竞争和合作中可能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同时“走出去”赴海外投资或上市的企业也会增加。这要求企业尤其要注意治理风险的掌控,避免因他国法律、民俗环境的不熟悉导致并购失败、所有权丧失等治理问题。

2.2 规制与市场化

公司治理机制本身是中国规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的一个部分,它是在国企监管运营机制变革和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改进过程中逐步完善建立起来的。目前,作为中国上市公司的主体,国有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正处在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的转型过程中,而影响这一进程的根本决定因素是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五大体制改革的特别要点。这将对公司治理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治理改革产生深远影响。

2.2.1 政治与法律环境

1.政府机构和职能改革

行政、司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进程是从1982年开始的,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型、法制化建设、税制改革以及地方政府激励体制改革等(周天勇,2008)。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在政府职能转型方面,中国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从管理型的政府转向服务型的政府,施政理念从管理转向了公共服务。政府职能改革2013年确立的重点和原则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主要措施包括: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提高相机抉择水平;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倾向;等等。

政府机构调整和职能理念转变的结果是提高了行政效率、减少了行政过程带来的交易成本。这方面突出的表现是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大幅减少行政审批。2013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在该决定中,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按规定另行通知)。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2.财税体制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历程,并对目前的政府行政体制和宏观经济体制造成了深远的影响。经过20世纪80-90年代的一系列改革,基本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财政联邦主义(奥茨、刘承礼,2011),提高了地方建设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增长。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奠定了今天的财税分配格局,之后至今的税收改革聚焦于具体税种和税率的调整,方向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使得税收负担和征集过程更合理化。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国家发改委在2013年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营改增”是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着眼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重点是优化支出结构,更多向民生倾斜,完善预算公开机制,让社会和老百姓更有效地监督财政收支。稳步推进消费税、房产税、资源税相关改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部署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时提出,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201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要求在财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其中明确提出,下力气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形成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7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

财税改革和政府激励体制改革的结果是,在我国形成了一个“共利性政府”(周黎安,2008)。一方面,政府有较强的行政能力,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政府也注意规范自身行为,限制侵权、渎职等“掠夺之手”(施莱佛、维什尼,2004)。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这些默契,在近两年来也仍然得到了一定的维持,但新的趋势和有待重视及解决的现象也在出现,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地方债务风险。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70万亿元。考虑或有债务后,全国各级政府债务约30.28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9万亿元。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31个地区债务率比2010年下降。有10个地区2012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1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地方政府债务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共同构成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而这二者累积的金融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已经构成了中国整体宏观经济的重要风险。

3.法制与法治建设

法律渊源和法系特征,是公司治理体系及其绩效差异的重要根源(López,1998;Glaeser,Shleifer,2002)。我国属于类似大陆法系的国家,法制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项重大变革,法制建设和法治的发展,改变了过去纯粹依靠行政命令和领导意志的行政方式,实现了依法执政。在立法方面,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宣布,到2010年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2012-2013年,中国新制定了若干部法律,并对一些法律作出了重要修正,包括在民事诉讼法中增加公益诉讼、修改刑事诉讼法增加保障人权的条款,目前还在对8部法律进行审议。中国逐渐形成了各方面都有法可依的局面。司法改革方面,从2004年开始,中国启动了统一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的大规模司法改革,从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体制。中国司法改革走向整体统筹、有序推进的阶段。从2008年开始,中国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司法改革进入重点深化、系统推进的新阶段。在执法方面,不断加强执法力度,改革执法体制和执法理念,取得了较好的进展。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016件,审结9716件,比2012年分别上升3.2%和1.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21.7万件,审结、执结1294.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4%和4.4%。特别是加大了对贪污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中纪委通过“双规”制度,有效参与到对党政干部的监督管理中,形成了对职务犯罪的强大威慑。

中国法制建设的成就和法治水平的提升,加强了公共安全,为防范资本市场、金融体制上的犯罪,提供了有效的机制。2012年以来,公司治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主要是在已经基本完成的法律体系框架内进行修正和解释,法律更多让位于更灵活、更专业的规制,而规制政策的出台为公司的内部治理、资本市场的治理机制等奠定了更完整的框架。法制建设的完善,提供了最强有力的、最基本的外部正式治理机制,使得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更好的维护,迫使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走向形式合规。但是,法律执行方面的问题,已然成为未来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机制发展更迫切的问题。目前,司法与行政工作更加重视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如2012-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等犯罪的司法解释,并对破产法、公司法等的具体执行多次作出司法解释和批示。

2.2.2 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与现状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可以从四个方面予以把握。首先,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肇源于所有制改革。国企改革是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资本市场建设的基石,也是中国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要基础。非公经济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多元主体的基本保障。其次,价格机制改革是建立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标志。再次,资本市场和金融体制改革是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赖以生存的直接基础,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变革是外部正式治理制度的主体。最后,对外开放带来了国外投资者先进的投资和治理理念,自然资源规制改革也影响了许多关键基础部门的国有企业的治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两大内容:一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别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强调了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以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措施。

1.国企与民企的改革与发展

在所有制改革方面,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公有制方面主要是推动国企改革。自20世纪末调整国有企业战略布局以来,我国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并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国企改革使得大型国有企业集中于能源、资源、电信、金融等关乎国计民生的核心行业,掌控了国民经济命脉,形成了行业内寡头竞争格局,实现了政企分离,部分企业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特别是集团治理结构。可以说,国企改革是中国国企公司治理机制构建和完善的历程,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动因,而国有企业的治理完善,又成为整个社会企业治理机制完善的标杆。但是,国有企业建立治理机制,形式上更为合规,而实际运用上更具独特的、深层次的治理规则。

国企改革使得国企拥有空前强大的技术、资金实力和营业总收入。2013年,中国79家国企进入《财富》世界500强榜单。这个数字正好是2012年中国上榜企业的总数。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简称“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同比保持增长,但实现利润增幅继续回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464749.2亿元,同比增长10.1%;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4050.5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中央企业16652.8亿元,同比增长7.4%;而地方国有企业7397.7亿元,同比增长2.7%。实现利润同比增幅较大的行业为交通行业、电子行业、汽车行业、施工房地产行业等。实现利润同比降幅较大的行业为有色行业、煤炭行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等。

在完善国企股份制改造、集团化改组等企业制度建设的同时,国家也在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于2003年建立了国资委。目前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是由国资委集中负责、其他若干部委职能交叉的管理体制。117家央企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从资本纽带关系上对国企进行运营,国资委对500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也有巡视监管的权力,地方各级国资委对地方直属国企承担管理权责。国资委成为推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别是内部治理、集团治理的重要力量。2012-2013年,国企改革的举措集中于国有企业重组、改组以及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方面,2013年3月,铁道部政企分开,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

除国资委外,中组部仍然对部分国企特别是央企的董事长、总经理等拥有任免权,央企高管均有相应的副部级以上行政级别。在资本市场上,央行、财政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有一定的监管权,对其在证券市场上的交易行为可以予以规制。在产品和服务市场上,国有企业要受到国家发改委、中国电监会等机构的规制,其定价、重组、并购、投资等业务需要国家批准。同时,反腐风暴开始转向国企高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至少有20名高管已被调查或免职。

我国民营企业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涌现出一大批技术和资金实力强大的企业集团,在资本市场中也成为重要的构成部分。2013年,我国民营经济贡献的GDP总量超过60%。据统计,全国至少有19个省份的贡献超过50%,其中广东省超过了80%。我国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累计增速为12.4%,连续第四年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国有工业企业的6.9%,深沪两市中约有超过400家民营上市公司。但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受制于自身基础条件和政策环境,大部分民营企业资本规模小,技术较为落后,经营模式以代工、加工为主,缺乏竞争力。它们的融资成本较高、机会较少,受到市场准入限制和大型国企、外企竞争的挤压,盈利能力和治理规范性都亟待提高。

2.价格体制与资本市场

价格体制变革是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经过1988年的价格闯关和1992年的价格并轨,中国逐渐从计划定价、双轨制过渡到了市场定价。1993年,占零售商品总额95%以上的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销售额的85%以上商品价格放开。截至2012年,除天然气、燃油、部分重要药品、军品装备、部分化肥、爆炸器材等13类商品实行政府定价以外,其余商品均实现了完全市场化定价或在政府指导价下的市场定价。

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改革是中国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又一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品等市场组成的资本市场体系,金融监管制度和运作机制也日益完善。市场的倒逼机制推动了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对公司治理合规的关注,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为适应资本市场规则,逐步建立完善的董事会结构、内控体制、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资本市场的发展也推动了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和金融系统的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也具有监管、制定法规等职能。总体上看,资本市场和金融系统监管的目标是保护投资者权益、活跃资本市场、扩大资本市场规模、提高资本市场制度的效率与交易主体的治理水平。

2013年,中国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革,9月阔别市场18年的国债期货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重新上市;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展优先股试点;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性质、功能和定位,“新三板”扩容至全国,以及余额宝引发基金“触网”热潮等。这表明资本市场的监管转型逐步展开,“主营业务”转向监管执法,“运营核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2.2.3 市场化水平和经济体制整体特征

从规制改革的进程与现状可以看出,中国目前的整体经济体制是在国家强有力行政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中国拥有强有力的行政机构,政府拥有较强的行政权力,对市场运行的规制制定握有相当的主动权,对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拥有较大的权责,甚至可以直接动用行政手段对企业并购、经理人任免等经营管理行为作出调整。本质上,政府将全国视为一盘棋,根据政府施政方针,动用行政权力和手段对经济事务进行调控。另一方面,中国市场经济框架基本建成,产品、服务、资本、人才等市场基本完备,资本市场交易品种日益增多,交易制度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要素资源的配置等基本实现市场化定价。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销售、经营管理、投融资基本都借助市场来完成。因此,政府调控基本借助于市场,有时作为市场参与者,有时作为监管者和服务者,政府既可以利用在企业中的股权,通过股东行为来决定企业内的管理和经营方针、建立和改变治理机制,进而推动企业完成政府规划的社会目标,也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影响市场主要参数,或制定市场运行规则,甚至直接推动国有企业或国家控制下的资源的配置与流动,来间接地完成政府目标。

中国现行经济体制的核心关系是政府与市场、与企业的关系。政府既是市场的参与者,也是市场的干预者、调控者和裁决者。政府是国企的股东,也是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企管理权的机构。总体上,政府在面对市场和企业时,有着无可辩驳的强势地位。政府出于其目标,动用凌驾于市场之上的行政手段,或改变资源配置、规则机制等来影响市场的做法,屡见不鲜,在达到一定的公共目标的同时,也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一趋势在近两年来并没有改变,反而随着刺激经济任务的迫切而有所强化。政府的理念与举措是中国公司治理机制与行为特征的重要决定因素,它既是中国公司治理优化的推动者,又是内幕交易、大股东侵占、资本市场定价和交易机制缺陷、高管任免与薪酬决定等诸多问题的一个影响因素。

我们可以用市场化指数来综合评价中国的市场化水平。1997年,全国各省份市场化指数的算术平均为4.01,而在2007年,该值增长到7.5。在各省份中,上海、浙江和广东市场化程度最高。十多年来,中国市场化在非国有经济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发育以及产品市场发育三方面进展较大,分别都有4.78、4.00和3.85分的提高,而在要素市场发育和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进展滞后,只提升了2.95和2.39分,市场化指数与GDP增长率正相关(王小鲁等,2011)。2011年发布的最新数据更新至2009年,市场化进程高居榜首的是浙江,达到11.16,超过10的省份依次是浙江、江苏、上海和广东。在分项得分中,2009年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得分和非国有经济发展得分与2008年相比,不是上升了,而是下降了,特别是政府干预等得分有明显的降低。仅在农民减负、政府规模缩减方面得分有所提高。这些数据说明,中国市场化改革整体取得了较大进展,在农民减负、政府机构调整方面有切实进步,但在政府职能实质性转变方面还存在滞后,而最大的市场化滞后问题还是在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聚焦在政府强力干预的意愿与手段方面。

市场化进程的变化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公司治理的发展。中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目前的基本发展趋势是由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变。经济型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是监管体制和治理机制的变革,更是资本市场运行机制、产品市场价格和竞争机制、金融管理体制以及行政管理体制等多个体制耦合下的变革。正是在市场化不断推进的浪潮中,中国公司治理不断去行政化,在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倒逼之下,依托发达的资本市场和配套的经理人、法务等市场,逐渐建立完善经济型治理结构。

2.3 社会环境

2.3.1 学界与媒体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公司治理的发展是学界首先倡导的。早在改革开放之初,许多学者参与到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争论中来(朱光华、李维安,1987),中央级的智囊专家为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贡献了重要的观点,直接影响了政策的制定。现代公司治理理念很大程度上是由学术界导入实务界的,而学术界对治理理念的持续更新也不断地推动实务中的治理规则的制定。以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为代表的学界,率先开始制定中国公司治理的准则,开发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评价指数。2013年,连续发布了公司治理评价指数,并推出了中国公司治理与发展报告,系统总结了2013年之前的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发展。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等机构的研究与推广活动形成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科院、南京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院校相继成立公司治理研究机构,推出了国企治理指数、投资者保护指数、财务治理指数等分项指数。在学界和监管机构、业界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治理的相关指引和规范得到了权威部门的制定,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被强制合规,多项规范公司治理的规定得到实施,公司治理机制的加强甚至进入最高决策层的视野,成为资本市场发展的改革方向。在进一步的治理机制完善和治理培训过程中,学界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我国,媒体正发挥着与日俱增的监督作用,成为外部治理中除规制机构和司法机构以外的最有效率的监督机制之一。早在2001年,由《财经》杂志率先发文质疑的银广夏事件,通过媒体不断地跟进和质疑,最终引发中国证监会介入,从而暴露了新中国股市历史上罕见的财务造假丑闻。此后,在蓝田股份、ST科苑、三九医药、杭萧钢构等重大的违规和造假事件中,也都出现了媒体积极报道的现象。

2012-2013年,学界、媒体和资本市场力量联合在公司治理和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方面的最具有影响力的实际行动,是央视财经50指数的推出,央视财经50指数是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和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公布的指数,于2012年6月6日发布,指数代码为“399550”,简称“央视50”,这一指数被称为中国的道·琼斯指数和日经指数。指数基日为2010年6月30日,基点为2563.07点。央视财经50指数从成长、创新、回报、公司治理、社会责任5个维度对上市公司进行评价,每个维度选出10家、合计50家A股公司构成样本股。在指数中,5个维度具有相同的初始权重,均为20%。在维度内,单只样本股的权重不超过30%。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复旦大学等研究机构共同努力,为该指数的多个维度评价和股票筛选提供学理支持,其中公司治理维度选用南开治理指数进行评价,充分体现了学术研究的实用价值和市场价值。目前,该指数运行良好,得到了媒体和投资者的普遍关注,被认为具有颠覆性意义。

2.3.2 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环境是社会对公司行为合法性的认知与期待的集中反映。公司是一个与外界环境进行资源和信息的交流并据此生存和发展的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行为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到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支持与排斥,也影响到企业的盈利乃至生存。大体上,社会对企业的责任期待包括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管理,企业对客户和投资者的责任,企业对政府、员工和社区的责任以及企业对环境保护所负有的责任四个方面。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时,也是将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划分为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四个方面进行考察。责任管理包括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组织保障以及对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守法合规等内容,包括责任治理、责任推进、责任沟通和守法合规四个二级指标。而在市场责任中主要考虑对客户、伙伴和股东的责任,社会责任中考虑对政府、员工和社区的影响,环境责任考虑全面的环保管理、节约资源能源以及减少排污(钟宏武,2009)。这些内容中,与治理息息相关的是责任的管理、市场责任以及对政府、员工和环境的责任。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员工利益以及社区利益等。这些社会要求推动企业从治理层面重视社会责任,其主要机制包括媒体监督、学界呼吁以及监管机构推动等几个方面。近年来媒体大量曝光企业生产中的产品责任问题以及环境责任问题,如三鹿奶粉事件、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等,给上市公司带来了压力,使得上市公司有必要从治理层面入手,完善产品和环境责任的内部控制。为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交易所制定了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从而使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披露不仅仅是受社会和媒体关注的对象,而且也是一个被监管机构建议和倡导的治理措施。目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类。基于沪深两交易所要求,对深市“深证100”成分股公司、沪市“公司治理板块”、金融类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要求强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其余上市公司实行自愿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上交所规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需以单独报告形式发布。

根据2013年9月《证券时报》公布的《中国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报告研究2013(摘要)》,截至2013年4月30日,我国A股上市公司发布独立社会责任报告共计658份,其中《社会责任报告》627份、《可持续发展报告》12份、《企业公民报告》1份、《环境报告》18份。较2012年的592份报告增长了11.15%,发布数量逐年上升。2013年,四成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布责任报告386份,占全部报告的58.66%,高居各板块榜首;约有四分之一的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发布责任报告119份,占比18.09%,较上年的123份稍有下降;中小板发布报告数量124份,较上年同期增长26.5%,增速明显;此外,创业板公司发布责任报告数量最少,占比4.41%,共计29份。除沪深两市“深证100”、沪市“公司治理板块”、金融类公司及“A+H”股强制披露要求的上市公司外,有247家公司自愿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其中沪市主板、深市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自愿发布公司数量分别为81家、46家、93家和27家。

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划分,制造业公司发布报告344份,占总量半数以上,较上年增加13.91%;传播与文化产业、建筑业以及房地产业增幅排名前三,分别增长50%、25%和17.65%;交通运输、仓储业公司报告数量较上年减少。地域差异导致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有所不同。除西北地区外,各地区报告数量均有上升,华东地区268份,较上年增加35份,东北地区发布报告28份,较上年的26份略有增加;华北地区发布报告的上市公司占本地区公司总数的比例最高,达到34.35%,华南地区为最低;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单位均有报告发布;发布报告数量最多的三个省份分别是北京市85份、广东省77份和福建省61份,排名居后的省份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和海南省。

2.3.3 投资者信念与行为

投资者的理念与行为模式,决定了投资者整体上在资本市场的策略,这些策略直接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与融资成本,从而构成了对上市公司的重大约束,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上市公司的治理理念和价值观。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投资者,就有什么样的公司治理。一批专注价值投资、勇于进行股东诉讼的投资者,必然有助于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治理机制。

中国的投资者主要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两部分。其中,个人投资者占据了资本总数的82%。中国拥有世界最大规模的投资者群体。从人口统计特征而言,炒股行为与学历、年龄及性别显著相关。首先,学历越高者,越不愿意炒股,上证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中专以下学历者投资证券的有2381.75万人,占比27.51%;中专学历者2258.29万人,占比26.09%;大专2256.15万人,占比26.06%;大学本科1441.11万人,占比16.65%;而硕士及以上高学历者仅有319.34万人,占比3.69%。其次,从年龄分布看,中青年成为股民主力,30岁以下证券投资人数3218.83万人,占比36.12%;30-40岁占比31.93%;40-50岁占比19.24%;50-60岁占比7.98%;60岁以上占比4.74%。而从性别来看,男性股民人数远超女性股民人数。上证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有4908.28万男性证券投资者,占比55.08%;4002.58万女性证券投资者,占比44.92%。

然而,2013年中国股民数量显著下降,且超过65%的投资者出现亏损:其中26.3%的人亏损20%—50%,7.5%的人亏损80%以上,11.2%的人盈亏基本持平,22.6%的人成功实现盈利,但盈利幅度不高,有10.7%的人盈利20%以下。中国股市的投资者仍处于散户为主的状态,27.9%的人资金为1万—10万元,21.8%的人资金为20万—50万元,资金量为100万元以上的只占13.5%。大部人并没有把财产全部投入到股市里来,31.9%的人只把30%以下的财产投入股市,22.8%的人投入30%—60%的财产,但也有29.5%的人把80%以上的财产投进股市,处于豪赌状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3年年底,有63.39%的股票账户在过去一年中不曾参与交易。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明显是以赚取股票差价的短期利益为主的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资金实力普遍很小,活跃度并不高。

高度分散而注重短线利益的个人投资者,面临着集体行动的难题。他们无法发起有效的集体行动,不能团结成统一的力量来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极少出现股东诉讼;他们试图搭大股东的便车,甚至往往通过揣测“庄家”的持仓策略来预判股价波动。这就导致了中国个人投资者从众心理和从众行为明显,在大幅涨跌中往往紧跟趋势,造成了股价更大幅度的波动。在股价上涨时,中国个人投资者呈现风险偏好特征,表现出较高的过度自信(Sgervais,Todean,2001),而在股价下跌时,中国个人投资者往往厌恶风险,过度“自卑”,表现出较为明显的损失厌恶倾向。中国个人投资者的信息搜集能力和处理分析能力普遍不强,在注重技术分析的同时,较容易受到内幕消息的影响。中国个人投资者的行为模式中,赌徒谬误与热手效应并存,个人投资者既可能根据过去股票的走势和目前的优异表现而盲目建仓,也可能自认为股价被低估而吃进,最终都遭遇损失。

中国的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公募和私募基金、社保基金、证券投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QFII等,目前机构投资者发展迅速。2012年,我国约有69家基金公司,管理基金914只,管理的资产2.19万亿元,私募基金约有1万亿元的资产规模。而截至2013年5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81家,其中合资公司45家,内资公司36家;管理资产合计39757.58亿元,其中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为30037.20亿元,非公开募集资产规模9720.38亿元。同时,我国机构投资者行为在证券市场中的行为仍然表现出高度的从众行为。有研究表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从众行为指数约为8.94,远高于美国同期水平。宋军和吴冲锋(2003)的研究表明,证券分析师和股评家也具有明显的从众倾向。由于基金经理人对声誉、投资者信任的重视以及专业分析能力的局限,基金基本采用和其他基金类似的策略,力保业绩不低于同行平均水平,不追求差异化投资的高额利润。基金虽然总体比例和规模不高,业绩也较为惨淡,但仍有较强的市场操控力,通过若干基金的联合,可以对股价形成坐庄式的干预。这导致基金普遍持有类似的仓位,同时制造行情,跑赢大盘。

中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仍然存在争议。中国机构投资者中的一部分通过进入董事会参与战略决策、更换管理层等,开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并对信息披露、盈余操纵等行为进行干预;而更多的另一部分机构投资者仍倾向于短期投资,没有兴趣和能力参与公司治理,在重大事项上集体失声,甚至许多机构投资者与控股股东合谋,分享控制权私人收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不作为甚至不当作为的机构投资者,加上无力亦没有意愿参加公司治理的个人投资者,给上市公司的治理造成了相对宽松的局面。

2.4 政策建议

在宏观经济领域,目前面临着维持较高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发展模式亟待转型的双重压力,由于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特征,我国经济仍然处在一放松就过热,一过热就紧缩,一紧缩就衰退,一衰退就放松的循环之中。因此,在审慎采取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同时,还需要强化政策的灵活程度。在货币政策方面,坚持稳健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流动性管理,把适度增长的信贷额度转向支持农村、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等方面,推动利率形成的市场化改革。在市场准入方面,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安排,真正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目前进入的产业范围仍然比较狭窄,主要局限于技术含量比较低的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在市场准入的国民待遇方面,民营经济仍然有很多发展障碍和制度约束,不但不能与国企相提并论,在有些地方还不如外资企业,一些行业即便在政策上敞开了准入大门,但中间还隔着一层“玻璃门”,使得民营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顾龙生,2004;厉以宁,2006,2007)。

事实上,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早就规定要取消一切限制企业和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也明确指出,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从而为国有及民营资本的进一步深化调整指明了方向。

在国企改革方面,依据国企的职能定位进行分类治理应当成为共识。对于承担特定政治负担和社会公共物品供给职能的企业,有必要保持国有股的控股地位;而对于其他国有企业,应该让其成为脱离行政型治理的自主经济主体,让国企董事会和监事会真正发挥作用,避免其决策出现资源配置行政化、人事任免行政化和经营目标行政化。特别地,我们认为当前对国企高管的限薪政策只能是权宜之计,本质上仍是将国企高管与行政官员等同处理,是一种本末倒置。应该首先解除国企高管的行政职位和政治联系,然后依据市场考核方式定岗定薪,给予其市场化的薪酬。

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目前政府仍然身兼股东、规制者等多重身份,仍然拥有重要的行政资源、强力的行政权力,握有资本、土地等多种重要资源的配置权,行政手段仍是完成政府目标的最直接、最低成本且有效的手段。这导致政府仍可能根据自身目标与意志进行规制改革,这种改革经常能响应治理发展的趋势,而有时却形成了市场化、经济型治理机制中的例外。政府动用行政规制手段的股东行为,形成了中国公司治理的一大特色。从委托代理角度看,担任政府职位的官员是存在机会主义行为的,他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或局部利益最大化,这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经营的主要动机。因此,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政府应该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真正实现把“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里”,使其在阳光下运行。在司法执法方面继续修订相关法律,特别是针对金融衍生品等资本市场发展的新事物制定法律法规。政治体制的完善与改革是解决中国公司治理问题的关键环节,只有在政府职能转型、政府治理思维与模式转变、政府结构完善的基础上,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行政型治理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政府切实进行服务型政府建设,放弃不必要的干预和权力,推动市场按其自身规律和平等、公正要求运行,才能真正使所有经济主体自主演化和完善治理机制,从形式合规走向实质合规,建立适合中国情境、符合现代企业运作特征、具有高度有效性的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