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经济安全研究

跨国并购作为一种全球资源重组方式,在发达国家间发生的频率较高,这是因为发达国家市场竞争充分,企业数量多,很少有某个行业被少数几家企业所垄断,所以发达国家的企业不仅可以去其他发达国家并购企业,而且本国企业也经常被其他发达国家的企业所并购,因此在发达国家间发生的跨国并购,很少会危及国家经济安全。而发展中国家由于本身经济实力弱小,大型企业又往往关乎本国的经济命脉,因而一旦被跨国公司并购,就会牵涉国家经济安全等一系列敏感问题。本书主要以我国学者的观点为基准,从国家经济安全定义、跨国并购对国家经济安全危害、本国应答机制等方面加以综述。

一 国家经济安全定义

夏申(1996)指出,在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市场的条件下,经济安全是指该国是否具备抗衡跨国公司垄断国内市场、损害本国权益的行为和抵御跨国公司传导外部世界风险的能力,这种能力越强,则该国的经济安全系数就越高。

章昌裕、沈志斌(1999)认为,当今的“国家经济安全”,强调的是一国经济整体上的安全性,即在经济国际化条件下,在政治主权可靠前提下,一个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具备强有力的抗拒内部风险和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并保证经济主权不受侵害,国民经济能够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种经济态势。

江勇、章奇、郭守润(1999)指出,所谓的经济安全,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一国保持经济系统运行与经济发展不受外来势力威胁的状态。

刘衍玲(2004)的国家经济安全观是指主权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利益不受外部和内部威胁而保持稳定、均衡和持续发展的一种状态。这其中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国内经济安全,即一国能够化解种种潜在风险,保持经济稳定、均衡、持续发展的状态和能力;二是指在国际关系中的经济安全,即一国经济主权不受侵犯,经济发展所依赖的资源供给不受外部势力控制,国家经济发展能够抵御国际市场动荡和风险的冲击。其本质是指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一国经济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并能稳定持续发展的能力。

魏浩、马野青(2005)认为,国家经济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在受到某些来自国内外因素的冲击时,具有足够的抵御能力,或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整体上不受威胁的状态。国家经济安全的本质,体现在“发展”和“稳定”两个概念的关系之中。发展是经济安全的要素之一,如果经济没有发展,那么经济的生存能力、抵御和适应内外威胁的能力就会大大降低。经济的稳定性则反映了经济体系中各要素之间、经济体系与其他系统之间联系的稳固性和可靠性,反映了经济随内部和外部压力变化的能力。经济体系内各部门之间的结构越稳固、组织机制越健全,经济的生命力就越强。如果体系内各要素之间的联系遭到破坏,必然导致体系的不稳定,便有可能使经济从安全状态转为不安全状态。

屈朝霞、寿莉(2005)认为,国家经济安全是指国家的根本经济利益,不会遭突发性重大伤害,诸如国家经济整体运行情况急剧恶化,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严重受阻,国际竞争中的自主力、自卫力遭遇明显打击,国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局部性或全局性经济危机。鉴于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经济安全问题常较隐蔽,只在一定条件下凸显,而一旦危机袭来,问题就会变得很严重,其中包括:内发性安全问题,主要指国内经济领域的安全和引发经济安全问题的根源,发生在国内经济运行之中;外发性安全问题,主要指涉外经济领域的安全和对国家经济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根源,发生在国外的不确定性事件。

王存奎、张英军(2004)认为,从总体上看,新时期特别是当前“国家经济安全”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就内部机制而言,国内要有一个良性的经济运行机制,能够保证国民经济健康有效地运行,杜绝发生经济混乱;二是从外部环境看,能够保证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不受来自其他国家相关组织力量的威胁,并具有抵御国际经济危机和金融风险冲击等方面的能力。

雷家骕(2006)认为,国家经济安全指一国主权独立的经济体,其最为根本的经济利益不受伤害,即一国经济在整体上主权独立、基础稳固、健康运行、稳健增长、持续发展。亦即一国在国际经济生活中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自卫性和竞争力;不至于因为某些问题的演化而使整个经济受到过大的打击和损失过多的国民经济利益;能够避免或化解可能发生的局部性或全局性经济危机。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国家经济安全主要涉及两点:一是应对外来冲击,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所带来的威胁,由于资本的趋利性以及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部署,FDI在给我国经济带来资本、技术、促进就业、扩大出口的同时,会不可避免地给国家经济安全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因而在这个层面上,国家经济安全是和外来冲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二是保障国内经济运行环境的稳定,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备较强的抗危机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跨国公司和外资对国民经济的危害是在一定程度上逐渐积累起来的,在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还没有突破某一临界值之前,外资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是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国家必须对外资带来的负面效应有所警觉,防患于未然,在牺牲本国一部分福利的前提下,必须保证外资给我国经济建设带来的利益最大化,并且必须对外资的负面效应有所应答。

二 外资对国家经济安全危害

(一)危及产业安全

(1)夺取企业控股权。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FDI在我国的投资方式开始出现明显的变化,在新批的外商直接投资中,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大大上升,逐步取代了原有的中外合资、合作的经营方式,并且,在已成立的合资企业中,外资方通过一切办法来增资扩股,以取得对企业或整个产业的主导权。姚立新、张明志(1999)一针见血地指出,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商的股权比例越来越大,已开业项目普遍存在着通过增资扩股来达到控股目的的倾向。夏京文(2002)基于王洛林(1997)对我国各行业中外资控股比例的一项调查,指出目前我国合资企业中被外方控股的现象非常严重,并且外资股的比例呈绝对上升趋势,外资控股比例的提高不仅影响我国产业调控的自主性,而且使我国不能按照比较优势从事国际贸易,某些产业及其相关产品的国际销售服从服务于跨国公司的全球竞争战略,从而制约了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徐莲子、谢保嵩(2003)对部分行业中外合资企业股权控股比例所作的调查表明,在纺织、家用电器、彩电显像管、玻璃、电梯、洗涤用品、医药等行业,外资拥有绝对控股权,双方股权比例向外资方严重倾斜,其中,电梯行业外资是百分之百全额控股,而在医药、彩电显像管、洗涤用品等行业,外资控股比例也已超过90%,这表明外资已经开始控制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一些工业部门。王存奎、张英军(2004)谈到对于后发国家而言,大量外资的涌入,如果没有控股权的限制,东道国产业必将逐渐落入他国投资者之手中,最终有可能沦落到不得不仰人鼻息的地步,外资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全行业整地区的产业控制。魏浩、马野青(2005)认为,目前外资控制我国本土产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大批量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二是在原有的中外合资企业中想方设法谋求增资控股,以使合资企业蜕变成外商独资企业;三是通过收购兼并达到绝对控股。

(2)垄断核心技术。邓宁提出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认为,先进技术是跨国公司海外投资不可或缺的资产专用性优势。而内部化理论认为,由于外部市场的不完全性,在无法对生产技术这种无形资产进行准确估价时,跨国公司会采用内部化方式,即对外直接投资来使用企业专用性生产技术,以减少租金耗散。由此看来,我国政府早年提出的“市场换技术”思路在理论上是无法站住脚的。王允贵(1996)的调查表明,无论是从行业控制还是从市场占有率来看,我国在利用外资中出让的市场份额已经很大了,但事实表明,无论大到汽车技术,小到饮料技术,外资方向我国企业转让的成套技术和关键技术都极其有限,并且相当大的部分是已经在发达国家落后退伍的技术。魏浩(2002)认为,“市场换技术”的做法是十分幼稚的,因为在历史上从未有任何大国成功过,并且跨国公司的本质也决定了其先进技术是不会转让给东道国企业的。目前,绝大部分跨国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都掌握在母国,从其全球化战略来看,中国大陆充其量只是其最终的组装环节,利用我国廉价的劳动力优势来实现比较优势分工。外资的进入不仅没有带来技术的提高,反而使内资企业对引进的技术有着越来越强的依赖性,根本没有形成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而外资带来的所谓先进技术也只不过是其早几代的产品,与现今全球技术潮流有着很大的差距。夏京文(2002)强调,虽然FDI确使我国引进了一大批先进技术和设备,有些项目还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但从整体上来看,外资技术转让的先进性与我国期望之间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外资所带来的大都只是二三流技术,真正先进的一流技术还很少,特别是在汽车、电器、机电等行业,外资只具有中等技术水平,而没有相应的研究和设计能力。并且FDI大都投向我国劳动力密集行业,致使先进技术的使用率极其低下,对上游产业后向关联效应的带动非常有限。王俊豪、吴晶晶(2006)提出一个更加值得注意的现象,即一些跨国公司在取得中国企业的控股权后,取消原有中国企业的技术研发机构,由跨国公司本部提供技术,这必然影响和削弱我国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对国外技术的依附性,有不少跨国公司将并购所获得的中国企业转变为下属的加工企业,作为其全球产业链上的一个环节,国内企业在被并购后失去了产权,也失去了核心技术研发能力。

(3)侵吞民族品牌。外资企业主要是通过侵吞民族品牌来扩大市场占有率。王允贵(1996)的一项调查研究表明,现有的20多万家“三资”企业中,90%以上使用“洋品牌”,彩色胶卷行业外资品牌市场占有率达90%,电梯行业为60%,移动通信行业外资企业占有70%,而工业支柱的轿车行业,外资品牌覆盖了绝大部分市场。戴海峰(2003)强调,外资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不断打压我国民族品牌的一个惯用手段是,利用中方市场意识不强和品牌意识弱的缺点,采用迂回策略,先买断中方品牌,然后与这些中方品牌联合推出国际品牌,最终以自己的品牌取代中方品牌,这种现象在我国日用品行业中非常突出。张英军(2004)认为,外国资本的进入,将不可避免地与东道国企业争夺产品市场,而在绝大多数东道国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均无法与外资企业竞争,产品市场将会逐渐被侵占,必将导致民族品牌市场占有率不断缩小,最终有可能会被赶出本国市场。龙晓柏(2004)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种优惠政策使许多国外品牌通过各种形式进驻中国内地,许多原本有竞争力的民族品牌在与外资品牌的竞争中节节败退乃至消失,一是外资控股企业只使用自己的海外品牌,二是在品牌推广方面,对中方原有品牌实行冷处理和刻意压制,导致许多民族品牌逐步在同行业中丧失竞争力,这将对我国中西部民族品牌工业的成长产生很大冲击。

(二)加大金融风险

(1)外汇储备构成不合理。夏京文(2002)分析了1993~1998年我国外汇储备构成,发现资本项目顺差远大于经常项目顺差,因而指出在目前我国资金使用效率并不高的情况下,将来FDI利润和利息流出的长期负担将显得尤为沉重,国际收支失衡的情况将会在短期内加重我国金融风险。魏浩、马野青(2005)认为,目前我国外汇储备构成存在着风险,其表现之一就是由FDI带来的资本项目顺差明显大于经济项目顺差,使得资本项目顺差在外汇储备中占据绝对主导,而这种仅靠资本流入的顺差来支持外汇供给远非良策,其脆弱性很大,将来在某一时段,投资和贷款需偿还时,贷款的本息、投资利润的流出量将大大增加,会给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带来严峻的考验,对经济发展后劲的消耗将难以估量。李红、卢晓勇(2006)认为,利用外资的迅速发展是我国贸易收支和资本金融账户出现持续扩大双顺差的主要原因,而中央银行为了稳定人民币汇率,又不得不加大美元吸纳力度,由此导致外汇储备的大幅度增长,导致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各项指标均高于国际警戒线,外汇储备出现过剩现象,并且在外汇储备来源结构中,由资本项目顺差形成的债务性储备较多,占外汇储备增加的比重很大,相对于经常项目下顺差所形成的债权性储备而言,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

(2)人民币汇率不稳定。资本金融项目下资本的流入通常要兑换成人民币,而境外FDI的流入就会增加对人民币的需求,受供需影响,外币供给的增加会促使外汇汇率下降,而对人民币需求的增加将促使人民币汇率上升。李红、卢晓勇(2006)的分析表明,由于对人民币汇率升值的预期,大量境外短期资金流入国内购买人民币资产,以牟取人民币和外币之间的利差和人民币汇率升值所带来的汇差,或直接购买房地产进行投资获利,具有明显的投机性质,因而人民币汇率升值的预期将助长境外资本大量流入进行投资活动,严重扰乱了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魏浩、马野青(2005)从相反的角度论述了外资流出给人民币汇率带来的风险,认为包括外资企业的账面投资收益和偷漏税情况,FDI的实际投资利润将会很高,在不远的将来,外资企业的年利润将会超过我国当年引进的FDI,一旦投资收益大规模汇出,则会对我国国际收支以及人民币汇率产生巨大的压力,而政府片面地依赖外资优惠政策又会使这种情况步入恶性循环,因而将来外资企业进口用汇失控,将会增加我国人民币汇率风险。

(3)难以维持独立自主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的目的之一是维持汇率稳定,保持国内供给与需求在总量上平衡,而外资大量流进所带来的资本项目巨大顺差,会严重影响我国汇率的稳定,增加我国中央银行贯彻执行初始货币政策的难度。温耀庆、陈泰锋(2001)认为,我国引进外资过多,将使人民币面临强大的升值压力,从而有可能引发宏观货币供给失控而导致通货膨胀,不利于国家经济安全。魏浩、马野青(2005)强调,外资进入以及利润汇出与利息支付,若中央银行试图稳定汇率,则必将伴随本国货币的大量购进与出售,而另一方面以资金形式的FDI也会形成外汇占款为基础的货币供给,最后配套资金等外资项目需求也会诱发国内信贷扩张,从而与初始货币政策目标背离,增加了央行贯彻货币政策的难度。李红、卢晓勇(2006)认为,外资的大量涌入会在以下两方面加大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难度:首先,外资大量进入将迫使中央银行大量购进外汇,增加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与此同时,购进外汇而大量投入基础货币,会带来越来越大的通货膨胀压力,而为了保持物价稳定,中央银行又不得不通过正向回购以及发行票据来回笼过多的货币供给量,由此弱化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其次,迫使中央银行不敢灵活运用利率手段来缓和国内通货膨胀压力,以此担心外资将会在高利率情况下在我国进行套利活动,进一步加剧人民币压力。

(三)环境污染严重

进入信息化时代后,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环境污染标准提高,许多污染性较强的产业已不能在发达国家存活,因而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一个重要倾向就是将污染性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利用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标准低的漏洞来获取非正常投资收益。张德强、谭晶荣(2005)的调查研究表明,严重污染环境的外资企业主要分布于我国化学、能源、橡胶塑料、制药、纺织印染、石化等十个部门,这些行业中外资企业的资产份额所占比例也相当高,而从外资污染的区域分布看,由于东部沿海地区吸引的外资数量较多,因而东部污染情况也大大高于中西部地区,张德强、谭晶荣将此问题归纳为中国与资本输出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差异性以及中国环境标准与发达国家环保标准不统一。屈朝霞、寿莉(2005)认为,改革开放后,跨国公司将污染性较强的部门转移到中国来,这些污染密集产业直接危害了中国居民和境内动植物生命的生存与健康,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增强了生态保护成本。赵蓓文(2006)认为,一部分外资企业对我国实施资源性掠夺战略,直接破坏了我国生态环境,外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我国地表植被的破坏以及造成的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长此以往外资企业的活动必将危及我国关键产业和战略资源的安全,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实证检验还表明,FDI的进入与我国环境污染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联。潘申彪、余妙志(2005)利用1986~2003年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实际利用FDI与废气排放量的数据进行了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表明在汇总的三省市数据和上海、江苏两省市单独数据的检验中,FDI与环境污染加剧之间的因果关系非常明显。建议今后长江三角洲在引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量的增加,而且更要注重质的提升,尤其要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和效率,以缓解日益紧张的环境污染压力。应瑞瑶、周力(2006)在“污染避难所”的理论基础上,对FDI与我国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FDI是我国工业污染的格兰杰原因,并且在地区水平上,FDI与工业污染程度正相关,东部地区对工业污染的弹性低于中西部地区,而在时间序列上,FDI与我国工业污染呈U形的“环境污染曲线”。

三 建立外资风险应答机制

(1)筹建国家风险理论

李欣广(1999)认为,要防范外资进入带来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首先必须建立外资方面的国家风险理论,尤其是关于外商直接投资条件下的本国产业发展风险理论,只有在具体理论的指导下才能形成政策与法规,形成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思想意识与实际管理力量,这是对付危及国家经济安全风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章昌裕、沈志斌(1999)也强调,建立起引进外资的国家风险管理与安全防范机制,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要研究外资进入存在的各种资源与市场交换有哪些经济效应;二是中国利用外资的成绩与代价应如何定性与定量;三是用现期利益换取未来利益的代价与对比;四是引进外资的资源利用效应、市场效应和宏观经济效应等。只有通过这些研究,才能不断地向决策部门提供预警报告,使利用外资的决策更加科学,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2)构建专门法规

屈朝霞、寿莉(2005)、王俊豪、吴晶晶(2006)认为,目前我国对跨国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措施非常分散,并没有类似于美国的《反垄断法》来专门规制并购,而原来制定的《公司法》、《证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对外资并购也只是作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相应的实践管制标准。在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全面加入WTO之际,有必要针对跨国并购出台专门的法律,对于危害我国经济安全、损害国民福利、导致垄断的跨国并购坚决予以抵制,形成以跨国并购为主体的法规体系,以实现对跨国公司并购行为的有效管制。

(3)完善国家宏观监控

屈朝霞、寿莉(2005)、王俊豪、吴晶晶(2006)强调,要保障国家经济命脉以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一方面,必须在原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明确规定外商投资允许类、鼓励类和禁止类的产业部门。尤其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必须对外资划入禁止类,而应鼓励跨国公司进入竞争性部门,在搞活市场经济的同时,也有利于国有资产实施稳定有序的战略性撤退。罗志松、荣先恒(2005)也强调,要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引导外商投资方向,注意内外资的合理搭配,注意FDI在三次产业间及产业内部的合理搭配,在目前情况下尽可能地引导外资流向服务行业,同时还要注重控制支柱产业和企业,避免外资控制的普遍化。另一方面,还要成立专门针对跨国公司并购的职能管理部门及审批机构,对跨国公司投资活动进行严格审查。还要建立起跨国公司并购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跨国公司来华并购的信息网络,对跨国公司并购所属行业、市场占有率、发展状况、投资趋势等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一旦出现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苗头,就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