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欧盟注重伦理价值引领,协同合作推进

通过协同推进覆盖整个欧盟的人工智能政策、研究和投资计划,以确保其全球竞争力,并加强伦理立法实践、推动人工智能治理逐步落地。

(1)建立覆盖整个欧盟的人工智能协调推进机制。2018年,欧盟28个成员国共同签署《人工智能合作宣言》,承诺在人工智能领域形成合力;2018年,欧盟发布《关于欧洲人工智能开发与使用的协同计划》,提出采取联合行动,以促进欧盟成员国及挪威、瑞士的合作。

(2)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应用投资。2014—2020年,通过《地平线2020》的研究和创新项目投入约26亿欧元开展人工智能相关研究,并计划在2021—2027年的欧盟财政预算提案中提出继续投资人工智能;同时采取公私合作模式,积极吸纳私人投资,推动欧洲人工智能技术及产业发展。

(3)注重人工智能伦理立法实践。欧盟委员会在《欧盟人工智能》中提出,研究和制定人工智能新的伦理准则;欧盟成立人工智能高级别专家组,指导相关政策制定,并发布了《人工智能伦理准则》,列出了可信赖的人工智能系统应满足的7个关键要求;2020年,欧盟发布《人工智能白皮书——通往卓越与信任的欧洲之路》,着重构建了可信赖与安全的人工智能监管框架。

(4)重点推动自动驾驶领域全球领先。2018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2030自动驾驶战略》,提出2030年步入完全自动驾驶社会;欧盟还将车联网和自动驾驶研究作为下一个研究和创新框架方案中的重点任务,加强投入以确保自动驾驶全球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