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本书采用人本主义社会学最为常见的一种研究视角,将互联网时代短视频行业中决定视觉呈现结果的算法看作一种实践逻辑,将算法实践纳入技术—组织—个人的研究框架下,强调算法实践的社会情境性和社会嵌入性,并重点关注渗透在其中的人类主观能动性,最终展示各类社会行动者在与算法实践互动的过程中,如何持续、动态地参与算法实践之社会建构的一幅幅场景。

通过K平台公司的算法实践进行剖析,将算法实践定义为旨在提供促进或限制内容可见性而一步一步实现的编码过程,本书试图回答如下理论问题:算法实践下的内容识别、分类和排序,如何最终决定什么内容应该是可见的,什么内容是不可见的?它们分别对谁可见?算法实践如何展现不同社会主体对内容可见性的建构过程?

本研究的总体思路是:理解算法及其社会运行,不能只限于技术意义上的“技术系统”,而应将其看作社会行动者之间展开的一场互动意味十足的沟通、交锋和动机交换的社会过程;同时,参与算法实践的社会主体是多元的,不能只限于算法设计、应用过程中的算法工程师。内容生产者(数据提供者)、内容分发者(平台公司)、利益相关者(以广告商为代表)、内容监管者(以政府监管部门为代表)、内容消费者(普通观看用户),以及一般的互联网社会舆论的参与者,共同参与了算法实践过程。算法实践成为持续性的“社会博弈”和“社会实验”过程。

具体来看:平台公司作为算法实践的技术操作者,通过产品价值观导向,为算法实践的工具理性逻辑(具体表现为对效率匹配的关注)注入了价值主张,由此,它所主导的算法实践所表征的“普惠”流量分配机制,不仅促进了内容生产与消费的价值转换,也塑造了“普通人生活”的内容可见性。

同样,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广告商也主动参与了算法实践的建构过程。它们与平台公司的商业模式不谋而合,通过算法实践分配了用户的注意力,与平台公司共同完成商业利益的内容转化。作为内容监管者的各类政治行动者,则主要通过主流媒体和其他治理场合或治理情境,对行业算法实践的“合法性”进行了公开训诫:在“微观政治”的技术治理逻辑下,它们对算法实践的内容可见性不断实施规训,进行政治性权力的干预。作为内容生产者,看起来弱小并分散,但它们的主体性也不容忽视:凭借对算法实践的差异化知识结构,它们也不断驯化算法实践,规划自身的内容可见性,并形成了以算法规则为中心的内容生产网络。最后,作为更具弥散性的内容消费者,则是通过对算法实践的意义建构与主观想象等方式,持续地对内容的(不)可见性进行策略维系。

本书认为,K平台的算法实践提供了一个整体社会性力量动态博弈的场域;围绕算法之社会运行的全部社会事实,都变成了一幕幕平衡不同角色和利益的博弈性实践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互联网时代短视频行业的算法实践,实际上经历了上述不同参与主体的利益磋商、动机交换和规范化的过程:算法实践不仅是工具理性逻辑下内容分发的引擎,也成为协调多边关系的技术中介,承担着平台上不同角色之权力—利益分配与平衡的功能。

因此,算法实践的能力可能与技术上用何种算法无关,以怎样的方式参与算法实践、表达何种力量则显得更重要,这种参与建构的力量可能以“计算”的指令行使权力,也可能表现为对算法实践提出要求或者进行规制。可以说,不同的力量汇聚在算法实践的过程中,影响着算法实践如何被不断生产与再生产。

最后,本书将算法实践看作社会行动者共同参与的一个不断被规制、驯化的循环过程的同时,其实它也是一个关于文化、关于政治、关于伦理甚至关于想象的社会性过程。这意味着,谈论算法时,我们关切的不仅是各类社会行动者如何以及何时参与开发和维护算法逻辑的问题,还包括有关治理、数据归谁所有以及数据用于什么目的等问题。希望能通过本书的微观调查与实证分析,更好地了解算法和计算是如何更广泛地影响社会生活以及信息的生产和消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