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我们俩》

《我们俩》。

上一世由张莹作词,郭顶作曲并演唱。

是一首余笙非常喜欢的歌曲。

清脆的吉他声响起紧接着,几乎没什么前调余笙便开始演唱。

“你在左边,

我紧靠右,

第一张照片,

不太敢亲密的,

属于我们俩的,

脸庞太天真了,

苹果一样带甜的羞涩。”

余笙的声音刚刚响起,整个清吧的观众们都眼前一亮。

这歌……有点好听啊。

宋时微用右手杵着自己的脸颊,思绪乱飞。

你在左边,我紧靠右。

说的是我们吗?

帽檐下那宛如秋水的眼眸柔情似水的盯着唱台上的余笙。

“太多感触,

已不同了,

世界变了,

还是我改变了,

夹在书本这相册,

滑落的照片让我变沉默。”

整首曲子节奏舒缓,没有什么高潮高音。

可就是这如此舒缓的歌曲却让人品出了一股强烈的感情触动。

原本低着头擦拭酒杯的老板此刻也是抬起头来,露出了泛红的眼眶。

或许是又想起了那个让他经历了许多的女孩,想起了一段独属于自己的记忆。

李汶随着音乐摇晃着自己的脑袋,说实话他还没有发现余笙唱歌竟然还这么好听。

余笙嘴角挂起一丝笑容,刚刚咽下肚子的威士忌酸在身体中发酵,让他彻底放飞自我。

“太久,太久,是否过了太久,

忘了,忘了,开始怎开始的,

喝醉了小河边唱着歌,

永远爱你是我说过,

没有,没有,再没谁能拥有,

像你,像我,哭和笑都懂得

再触摸我心底藏了好久,

那最柔软的角落。”

余笙已经进入了一种玄之又玄的状态,抒情的吉他声搭配着他深情的歌喉,再带上他那微微醉酒的帅气脸庞,让现场的所有人都沉浸在歌声与才华之中。

余笙的吉他功底很好,前几年他几乎将热门的乐器学了个边,当然他是跟着哔哩大学学的。

毕竟现在的大学生基本上都不听课,不管是为了将来找工作还是为了期末不挂科,大家都是默认在哔哩大学上找资源。

余笙的唱功一般般,但是好在感情是真的足,简单的弹唱却呈现出非凡的效果。

宋时微还记得《慢冷》发行的那天,他们坐在同一张长椅上,她坐在左边,余笙坐在右边。

难道是那个时候他就有这首歌的雏形了?

宋时微原本口罩下清冷的脸庞终于融化,内心像吃了蜜一样甜。

驻唱歌手要不是现在看底下人太多,都想跪下来现场拜师了。

这真的是个素人,而不是一个成名已久的词曲人吗?

“你在左边,

我紧靠右,

第一张照片,

不太敢亲密的,

属于我们俩的,

脸庞太天真了,

苹果一样带甜的羞涩。

……

没有,没有,再没谁能拥有,

像你,像我,哭和笑都懂得

再触摸我心底藏了好久,

那最柔软的角落。”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抒情的歌声和磁性的嗓音如潮汐涨退。

余笙深情的唱完这首《我们俩》,长吁一口气。

余笙抱着吉他起身时,木椅腿刮擦地板的声响惊得众人如梦初醒,潮水般的掌声裹挟着零星的口哨声漫过吧台。

台下的李汶和罗希文僵坐在阴影里。

李汶的心路历程很复杂。

起初跟罗希文待在一起时多是看不起余笙,觉得这个伤仲永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经历了校园文学大赛,他觉得余笙勉勉强强可以比得上罗希文了。

直到后来《梁祝》的发表,李汶在内心才终于认为余笙是一个很顶尖的文坛新锐。

可到了今天,他才发现原来余笙就像一个盲盒,你永远开不完。

当你认为他只会写文章的时候,他爆出来火爆全网的网文小说,当你认为已经看透他的时候,他又拿起吉他,给你弹奏一首美妙的歌曲。

李汶现在是打心底崇拜余笙了。

罗希文一言不发,死死咬住下唇,暖光在他脸上明灭,映得眼底翻滚着近乎偏执的嫉妒与渴望。

看着台上煜煜生辉的余笙,他多么希望这个人是自己。

其实你们都被骗了,《慢冷》是我写的,《梁祝》是我作的,这一切的荣誉都是我该得的。

也同样有一个长得漂亮的富婆不惜代价的追我,一个家世显赫的文学社长对我言听计从。

或许在潜意识里,罗希文已经将余笙这几个月的辉煌经历想象成自己的人生。

但这种幻想同样也是罗希文对余笙的最高认可。

余笙在众人“再来一首”的呼声下走回原位。

老板端着盘子等待多时。

“冒昧问一句,这首《我们俩》这首歌能不能授权给我们酒吧当宣传曲?”

“我想发个静音。”

“没问题。”

余笙经历了热搜的洗礼,现在对于上热搜已经麻木了。

再说了,我戴着口罩帽子你们还能知道我是谁啊!

“这是我自己调的酒,‘永恒的爱’,菜单上没有,只有我遇到感觉有缘的人才会给他们送上一杯。”

他将盘子上的两杯酒放到桌子上。

“你的歌很好听,或许你们两位也可以在桌子上留句话。”

“祝你们喝酒愉快。”

说话点到为止,老板又缓缓回去调酒,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余笙下意识的抬眸,看向宋时微。

这次宋时微没有躲闪,温柔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余笙。

“尝尝这杯老板秘制的‘永恒的爱’。”

余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宋时微则继续托着腮,眉眼含笑看向余笙,那抹温柔让整个清吧的灯光都黯然失色。

这杯酒整体是蓝色,杯中的冰块被雕成冰山,其上点缀蓝橙、柠檬、薄荷,看起来十分精致。

入口是清香,回味带有薄荷香味夹杂草本植物的香气,回味浓郁。

好像是一部关于记忆与不朽爱情的绝美寓言。

台上的驻场歌手再次拿起吉他,但是反响与之前大不相同。

或许是刚刚余笙演唱的《我们俩》太过惊艳,导致接下来不管这位驻场歌手唱的歌多么热门,唱功又是多么优秀,场下的鼓掌声都是稀稀疏疏。

一转眼就到了晚上十一点,罗希文和李汶早就灰头土脸的离开清吧,而周围的酒客也大都离席。

只剩下余笙和宋时微一边闲聊一边消磨时光。

唱台上的驻场歌手也准备收工离开了,但当他看到余笙还在这里的时候猛然扔下木吉他,搬着凳子跌跌撞撞跑来,眼中闪烁着狂热的崇拜。

“大神,你还没走啊。”

“你那首原创歌曲牛逼啊!”

“我想我一辈子也创作不出来那么好的歌。”

驻场歌手一脸感慨的说道。

不过旋即他便打起斗志,又想着向余笙偷师两招。

“你那个转调的指法……能不能教教我?还有副歌部分的气息控制,我练了半年都不太行。”

“你是音乐专业的学生吗?”

余笙还没说话,宋时微抬眸打量着驻场歌手的指节。

他的指节布满老茧,虎口处还贴着创可贴,是长期高强度练琴留下的印记。

驻场歌手慌忙起身,差点碰翻凳子。

“我叫冯子轩,在京都艺术学院的大三学生,这不是白天把课都上完了,晚上没课,所以就想着找了个驻唱的兼职。”

“你很缺钱?”

余笙原来还不知道,现在距离近了才看到冯子轩身穿这一身带着补丁的衣服。

冯子轩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下意识用袖口去遮衣服上的补丁。

他慌乱的样子让宋时微忍俊不禁,指尖轻点桌面蓝橙酒液。

“我们在找编曲助理,月薪一万,感兴趣吗?”

“真的?”

冯子轩瞪大了眼睛,喉结上下滚动,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一万块的编曲助理工作,对他来说就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他家里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靠打零工支撑家庭,而且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妹妹,每个月的医药费和生活费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白天上课晚上驻唱,即便如此也只是勉强维持。

宋时微其实考虑很久了。

要自己开一间工作室总是需要一些帮手的。

刚刚在台下她就能感受到,冯子轩并不是那些草根歌手,而是专门经过系统训练的。

并且冯子轩的弹唱确实不错,值得培养。

这种就应该现在把握住,先收入麾下。

“你先加上他微讯之后通知你。”

宋时微指了指余笙。

“我扫您。”

冯子轩加上了余笙的微讯。

旋即抱着快乐的心情将自己的吉他收了起来。

“你是哪里人啊。”

正当他要离开的时候,余笙突然开口问道。

“我是川省的,大神。”

余笙颔首。

冯子轩的嗓音以有些浑厚低沉、富有叙事性和情感穿透力,有种兼具民谣质朴与摇滚张力的感觉。

很像前世的一个歌手。

而且那个歌手的其中一首歌还和川省紧密相连。

或许,冯子轩很适合那首歌?

余笙微微眯起眼睛,若有所思地看向冯子轩。

“冯子轩,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能唱一首真正属于自己的歌?”

余笙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

冯子轩愣住了,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迷茫,又很快被坚定所取代。

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大神,我一直都梦想着能有一首自己的歌,但……我总觉得自己的水平还不够。”

余笙微微一笑,站起身来,走到冯子轩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的声音很有特点,我觉得我有一首歌很适合你,你可以试试。”

冯子轩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他紧张又兴奋地问道。

“真的吗?大神,您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余笙点了点头,看向宋时微。

宋时微也回以一个鼓励的眼神,她知道余笙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她轻声说道。

“冯子轩,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合作一首歌。余笙会帮你完成创作,而你只需要用心去唱。”

冯子轩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如果是六便士是现实,那么唱歌就是理想。

《我们俩》已经证明余笙写的歌质量很棒了。

所以余笙说的这首歌一定质量也差不到哪去。

“谢谢。”

冯子轩眼眶微红,深深鞠躬。

老板擦拭最后一只高脚杯的动作渐缓,暖黄壁灯突然切换成朦胧的浅蓝。

“二位,打烊时间到了。”

说着又指了指余笙的桌子。

“留言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宋时微拿出马克笔,思来想去,在桌子上写上“在欲望的都市,你是我最后的信仰”。

写这句话的原因是她实在太欣赏今天看的那个电影的女主了。

写完后她将手中的笔递给余笙。

其实她很好奇余笙会写什么。

余笙接过马克笔,指尖摩挲着笔杆,脑海中闪过与宋时微相处的点点滴滴。

他忽然落笔,遒劲字迹与宋时微的娟秀字体并置。

“今晚月色真美,风也温柔。”

宋时微盯着这句话,脑子都秀逗了。

这是什么意思?

莫名其妙的。

余笙心想夏目漱石的话这个世界又有谁懂呢。

他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总比某个抄电影台词的强吧。”

“你!”

余笙和宋时微离开“我们”。

这里距离宋时微的家并不算远,正好借此微风消消醉意。

“明天就把《下一个天亮》和《不要忘记我爱你》录下来。”

宋时微张开双手,像只自由的小鸟。

“今天玩高兴了?”

“一般般吧。”

宋时微撅着小嘴,一蹦一跳的,古灵精怪。

宋时微在外界的人眼中都是高冷女神的形象。

只有在自己熟悉的人面前才会卸下伪装,变成那个无拘无束的小女孩。

余笙很高兴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一员。

“哦对了,明天你也陪我去录歌。”

走在前面的宋时微突然想起什么,扭过头来朝他眨了眨眼。

“为什么?”

余笙感觉里面有诈,眉梢微挑。

“不为什么,你就说你去不去吧。”

她故意板起脸,却掩不住眼底狡黠的笑意。

“行行行,我去还不行吗?”

余笙无奈地叹了口气,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态度不端正,罚你重说。”

余笙闻言,旋即挺直腰板,单手放在心口,一本正经道。

“我在此郑重宣誓,明日定当全程陪同宋时微女士录歌,风雨无阻,绝不辜负宋时微女士的殷切期待。”

说着还煞有介事地欠了欠身,逗得宋时微忍俊不禁。

在一阵拌嘴声后,两人终于走到楼下。

宋时微仰着头看向余笙。

“那我上去了?”

“上去吧,做个好梦,晚安。”

已经半个身子走进楼道里的宋时微忽的扭过身子,眉眼含笑。

“余笙,《我们俩》唱的不错。”

“晚安。”

这是两人第二次互道“晚安”,明明只是寻常的字眼,可余笙和宋时微却都异常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