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我们俩》
- 开局相亲,被偶像歌手套牢了
- 醉把青衣独看
- 4235字
- 2025-05-12 08:00:28
《我们俩》。
上一世由张莹作词,郭顶作曲并演唱。
是一首余笙非常喜欢的歌曲。
清脆的吉他声响起紧接着,几乎没什么前调余笙便开始演唱。
“你在左边,
我紧靠右,
第一张照片,
不太敢亲密的,
属于我们俩的,
脸庞太天真了,
苹果一样带甜的羞涩。”
余笙的声音刚刚响起,整个清吧的观众们都眼前一亮。
这歌……有点好听啊。
宋时微用右手杵着自己的脸颊,思绪乱飞。
你在左边,我紧靠右。
说的是我们吗?
帽檐下那宛如秋水的眼眸柔情似水的盯着唱台上的余笙。
“太多感触,
已不同了,
世界变了,
还是我改变了,
夹在书本这相册,
滑落的照片让我变沉默。”
整首曲子节奏舒缓,没有什么高潮高音。
可就是这如此舒缓的歌曲却让人品出了一股强烈的感情触动。
原本低着头擦拭酒杯的老板此刻也是抬起头来,露出了泛红的眼眶。
或许是又想起了那个让他经历了许多的女孩,想起了一段独属于自己的记忆。
李汶随着音乐摇晃着自己的脑袋,说实话他还没有发现余笙唱歌竟然还这么好听。
余笙嘴角挂起一丝笑容,刚刚咽下肚子的威士忌酸在身体中发酵,让他彻底放飞自我。
“太久,太久,是否过了太久,
忘了,忘了,开始怎开始的,
喝醉了小河边唱着歌,
永远爱你是我说过,
没有,没有,再没谁能拥有,
像你,像我,哭和笑都懂得
再触摸我心底藏了好久,
那最柔软的角落。”
余笙已经进入了一种玄之又玄的状态,抒情的吉他声搭配着他深情的歌喉,再带上他那微微醉酒的帅气脸庞,让现场的所有人都沉浸在歌声与才华之中。
余笙的吉他功底很好,前几年他几乎将热门的乐器学了个边,当然他是跟着哔哩大学学的。
毕竟现在的大学生基本上都不听课,不管是为了将来找工作还是为了期末不挂科,大家都是默认在哔哩大学上找资源。
余笙的唱功一般般,但是好在感情是真的足,简单的弹唱却呈现出非凡的效果。
宋时微还记得《慢冷》发行的那天,他们坐在同一张长椅上,她坐在左边,余笙坐在右边。
难道是那个时候他就有这首歌的雏形了?
宋时微原本口罩下清冷的脸庞终于融化,内心像吃了蜜一样甜。
驻唱歌手要不是现在看底下人太多,都想跪下来现场拜师了。
这真的是个素人,而不是一个成名已久的词曲人吗?
“你在左边,
我紧靠右,
第一张照片,
不太敢亲密的,
属于我们俩的,
脸庞太天真了,
苹果一样带甜的羞涩。
……
没有,没有,再没谁能拥有,
像你,像我,哭和笑都懂得
再触摸我心底藏了好久,
那最柔软的角落。”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抒情的歌声和磁性的嗓音如潮汐涨退。
余笙深情的唱完这首《我们俩》,长吁一口气。
余笙抱着吉他起身时,木椅腿刮擦地板的声响惊得众人如梦初醒,潮水般的掌声裹挟着零星的口哨声漫过吧台。
台下的李汶和罗希文僵坐在阴影里。
李汶的心路历程很复杂。
起初跟罗希文待在一起时多是看不起余笙,觉得这个伤仲永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经历了校园文学大赛,他觉得余笙勉勉强强可以比得上罗希文了。
直到后来《梁祝》的发表,李汶在内心才终于认为余笙是一个很顶尖的文坛新锐。
可到了今天,他才发现原来余笙就像一个盲盒,你永远开不完。
当你认为他只会写文章的时候,他爆出来火爆全网的网文小说,当你认为已经看透他的时候,他又拿起吉他,给你弹奏一首美妙的歌曲。
李汶现在是打心底崇拜余笙了。
罗希文一言不发,死死咬住下唇,暖光在他脸上明灭,映得眼底翻滚着近乎偏执的嫉妒与渴望。
看着台上煜煜生辉的余笙,他多么希望这个人是自己。
其实你们都被骗了,《慢冷》是我写的,《梁祝》是我作的,这一切的荣誉都是我该得的。
也同样有一个长得漂亮的富婆不惜代价的追我,一个家世显赫的文学社长对我言听计从。
或许在潜意识里,罗希文已经将余笙这几个月的辉煌经历想象成自己的人生。
但这种幻想同样也是罗希文对余笙的最高认可。
余笙在众人“再来一首”的呼声下走回原位。
老板端着盘子等待多时。
“冒昧问一句,这首《我们俩》这首歌能不能授权给我们酒吧当宣传曲?”
“我想发个静音。”
“没问题。”
余笙经历了热搜的洗礼,现在对于上热搜已经麻木了。
再说了,我戴着口罩帽子你们还能知道我是谁啊!
“这是我自己调的酒,‘永恒的爱’,菜单上没有,只有我遇到感觉有缘的人才会给他们送上一杯。”
他将盘子上的两杯酒放到桌子上。
“你的歌很好听,或许你们两位也可以在桌子上留句话。”
“祝你们喝酒愉快。”
说话点到为止,老板又缓缓回去调酒,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余笙下意识的抬眸,看向宋时微。
这次宋时微没有躲闪,温柔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余笙。
“尝尝这杯老板秘制的‘永恒的爱’。”
余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宋时微则继续托着腮,眉眼含笑看向余笙,那抹温柔让整个清吧的灯光都黯然失色。
这杯酒整体是蓝色,杯中的冰块被雕成冰山,其上点缀蓝橙、柠檬、薄荷,看起来十分精致。
入口是清香,回味带有薄荷香味夹杂草本植物的香气,回味浓郁。
好像是一部关于记忆与不朽爱情的绝美寓言。
台上的驻场歌手再次拿起吉他,但是反响与之前大不相同。
或许是刚刚余笙演唱的《我们俩》太过惊艳,导致接下来不管这位驻场歌手唱的歌多么热门,唱功又是多么优秀,场下的鼓掌声都是稀稀疏疏。
一转眼就到了晚上十一点,罗希文和李汶早就灰头土脸的离开清吧,而周围的酒客也大都离席。
只剩下余笙和宋时微一边闲聊一边消磨时光。
唱台上的驻场歌手也准备收工离开了,但当他看到余笙还在这里的时候猛然扔下木吉他,搬着凳子跌跌撞撞跑来,眼中闪烁着狂热的崇拜。
“大神,你还没走啊。”
“你那首原创歌曲牛逼啊!”
“我想我一辈子也创作不出来那么好的歌。”
驻场歌手一脸感慨的说道。
不过旋即他便打起斗志,又想着向余笙偷师两招。
“你那个转调的指法……能不能教教我?还有副歌部分的气息控制,我练了半年都不太行。”
“你是音乐专业的学生吗?”
余笙还没说话,宋时微抬眸打量着驻场歌手的指节。
他的指节布满老茧,虎口处还贴着创可贴,是长期高强度练琴留下的印记。
驻场歌手慌忙起身,差点碰翻凳子。
“我叫冯子轩,在京都艺术学院的大三学生,这不是白天把课都上完了,晚上没课,所以就想着找了个驻唱的兼职。”
“你很缺钱?”
余笙原来还不知道,现在距离近了才看到冯子轩身穿这一身带着补丁的衣服。
冯子轩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下意识用袖口去遮衣服上的补丁。
他慌乱的样子让宋时微忍俊不禁,指尖轻点桌面蓝橙酒液。
“我们在找编曲助理,月薪一万,感兴趣吗?”
“真的?”
冯子轩瞪大了眼睛,喉结上下滚动,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一万块的编曲助理工作,对他来说就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他家里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靠打零工支撑家庭,而且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妹妹,每个月的医药费和生活费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白天上课晚上驻唱,即便如此也只是勉强维持。
宋时微其实考虑很久了。
要自己开一间工作室总是需要一些帮手的。
刚刚在台下她就能感受到,冯子轩并不是那些草根歌手,而是专门经过系统训练的。
并且冯子轩的弹唱确实不错,值得培养。
这种就应该现在把握住,先收入麾下。
“你先加上他微讯之后通知你。”
宋时微指了指余笙。
“我扫您。”
冯子轩加上了余笙的微讯。
旋即抱着快乐的心情将自己的吉他收了起来。
“你是哪里人啊。”
正当他要离开的时候,余笙突然开口问道。
“我是川省的,大神。”
余笙颔首。
冯子轩的嗓音以有些浑厚低沉、富有叙事性和情感穿透力,有种兼具民谣质朴与摇滚张力的感觉。
很像前世的一个歌手。
而且那个歌手的其中一首歌还和川省紧密相连。
或许,冯子轩很适合那首歌?
余笙微微眯起眼睛,若有所思地看向冯子轩。
“冯子轩,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能唱一首真正属于自己的歌?”
余笙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
冯子轩愣住了,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迷茫,又很快被坚定所取代。
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大神,我一直都梦想着能有一首自己的歌,但……我总觉得自己的水平还不够。”
余笙微微一笑,站起身来,走到冯子轩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的声音很有特点,我觉得我有一首歌很适合你,你可以试试。”
冯子轩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他紧张又兴奋地问道。
“真的吗?大神,您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余笙点了点头,看向宋时微。
宋时微也回以一个鼓励的眼神,她知道余笙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她轻声说道。
“冯子轩,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合作一首歌。余笙会帮你完成创作,而你只需要用心去唱。”
冯子轩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如果是六便士是现实,那么唱歌就是理想。
《我们俩》已经证明余笙写的歌质量很棒了。
所以余笙说的这首歌一定质量也差不到哪去。
“谢谢。”
冯子轩眼眶微红,深深鞠躬。
老板擦拭最后一只高脚杯的动作渐缓,暖黄壁灯突然切换成朦胧的浅蓝。
“二位,打烊时间到了。”
说着又指了指余笙的桌子。
“留言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宋时微拿出马克笔,思来想去,在桌子上写上“在欲望的都市,你是我最后的信仰”。
写这句话的原因是她实在太欣赏今天看的那个电影的女主了。
写完后她将手中的笔递给余笙。
其实她很好奇余笙会写什么。
余笙接过马克笔,指尖摩挲着笔杆,脑海中闪过与宋时微相处的点点滴滴。
他忽然落笔,遒劲字迹与宋时微的娟秀字体并置。
“今晚月色真美,风也温柔。”
宋时微盯着这句话,脑子都秀逗了。
这是什么意思?
莫名其妙的。
余笙心想夏目漱石的话这个世界又有谁懂呢。
他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总比某个抄电影台词的强吧。”
“你!”
余笙和宋时微离开“我们”。
这里距离宋时微的家并不算远,正好借此微风消消醉意。
“明天就把《下一个天亮》和《不要忘记我爱你》录下来。”
宋时微张开双手,像只自由的小鸟。
“今天玩高兴了?”
“一般般吧。”
宋时微撅着小嘴,一蹦一跳的,古灵精怪。
宋时微在外界的人眼中都是高冷女神的形象。
只有在自己熟悉的人面前才会卸下伪装,变成那个无拘无束的小女孩。
余笙很高兴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一员。
“哦对了,明天你也陪我去录歌。”
走在前面的宋时微突然想起什么,扭过头来朝他眨了眨眼。
“为什么?”
余笙感觉里面有诈,眉梢微挑。
“不为什么,你就说你去不去吧。”
她故意板起脸,却掩不住眼底狡黠的笑意。
“行行行,我去还不行吗?”
余笙无奈地叹了口气,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态度不端正,罚你重说。”
余笙闻言,旋即挺直腰板,单手放在心口,一本正经道。
“我在此郑重宣誓,明日定当全程陪同宋时微女士录歌,风雨无阻,绝不辜负宋时微女士的殷切期待。”
说着还煞有介事地欠了欠身,逗得宋时微忍俊不禁。
在一阵拌嘴声后,两人终于走到楼下。
宋时微仰着头看向余笙。
“那我上去了?”
“上去吧,做个好梦,晚安。”
已经半个身子走进楼道里的宋时微忽的扭过身子,眉眼含笑。
“余笙,《我们俩》唱的不错。”
“晚安。”
这是两人第二次互道“晚安”,明明只是寻常的字眼,可余笙和宋时微却都异常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