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美国城市化运动溯源

“城市化”这一社会现象,首先发生在欧洲大陆。美国现代化理论大师西里尔·布莱克这样论述欧洲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现代化或许可以被界定为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历史上形成的制度发生着急速的功能变迁——它伴随着科学革命而到来,反映了人类知识的空前增长,从而使人类控制环境成为可能。这一适应过程的发源地和受其最初影响的是西欧社会,到19世纪和20世纪,扩展到了所有其他社会,引起了影响全部人类关系的世界性变革。”[2]早在中世纪[3]时期,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就经历过城市发展的起起落落:在1300年左右,巴黎、威尼斯、佛罗伦萨、米兰等城市,人口都达到十万之多;而进入14世纪之后,黑死病等瘟疫的暴发使欧洲城市人口迅速下降,其经济也遭受前所未有的沉重打击;从15世纪开始,欧洲城市的人口和经济又呈现上升趋势,一直延续到城市格局愈加庞大的近现代时期。相较于中世纪时代,近代早期欧洲城市所起的作用更加巨大,它们不仅使城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相互贯通,还将城市之间甚至国家之间变成复杂而庞大的网络体系。这样一来,欧洲市场就自然而然被串联成为一个整体,进出口等贸易的便捷性,令欧洲商业的发展愈加迅猛,从而为工业革命爆发埋下了有力的伏笔。比利时历史学家亨利·皮雷纳,在其著作《中世纪的城市》一书中宣扬“商业贸易理论”,认为城市之所以能够形成并发挥重要功能,关键在于持续而兴旺的商业活动,而这一点是宗教和军事等因素所无法企及的。[4]

欧洲现代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对于城市的进一步壮大起了推动作用。比如有国内学者指出:“城市化的基础是工业化,推进城市化的道路选择只有工业化,没有工业化也就没有城市化。”[5]而哈佛大学著名经济学家钱纳里(Hollis B.Chenery,1918—1994)等人在其著作《发展类型:1950—1970》(Patterns of Development,1950-1970)中则用城市发展的S形曲线来表明它和工业化程度的关系:在第一阶段,工业化明显走在城市化前头,后者在前者的带动下前进;在第二阶段,城市化逐渐追上工业化,两者基本呈现并驾齐驱的局面;在第三阶段(工业化后期),城市化的发展势不可当,不知不觉之间已经赶超工业化水平,工业化对于城市化的贡献越来越小。[6]

以上说法各有千秋,实际上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是相辅相成的。比如在中世纪的欧洲,城市成为商业贸易的重要节点,四通八达的城市网络随之形成,进一步促成了繁荣昌盛的商贸交易。又比如在19世纪后期,正值英国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时期,大批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等物质基础,被迫转向都市或者市镇寻求发展,这些在哈代名作《德伯家的苔丝》(Tess of D’Urbervilles,1892)和《无名的裘德》(Jude the Obscure,1895)中均有栩栩如生的体现。而到了晚期资本主义时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渐趋完成,城市的经济、文化和人口都处于平稳态势。这时候的制造业反而不会放到城市中进行,因为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势必与生态环境产生抵牾,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城市,是最先意识到工业污染之毒害的,也是最有能力强制制造业迁出城市的。如今,发展中国家的工业主要集中于农村地区,而发达国家的制造业迁往发展中国家,工业和城市的关系已经渐行渐远。美国城市化运动的兴起和发展,相对于欧洲来说可谓大器晚成。欧洲的城市动辄拥有千年历史,城市背后的文明灿若星辰,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令人叹为观止。美国则是个年轻的国度,新兴城市的根基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其城市化的肇始要追溯到建国初期。在英属北美殖民地时期[7](British Colonies in North America,1607—1775),沿着大西洋只出现了五座主要城市,它们分别是波士顿、纽约、费城、巴尔的摩、查尔斯顿,而且这些城市中的人口相当有限,城市生产力和生命力明显不足。1776年,随着《独立宣言》的问世,开国元勋们一直在思考美国的未来走向和发展道路。他们敏锐地意识到,新兴的美国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但人力资源非常缺乏,亟须引进大量移民和生产技术,才能确保美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以此进一步保证美国的政治和军事都强盛起来。乔治·华盛顿[8](George Washington,1731—1799)是美国首届总统,其财政部长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9](Alexander Hamilton,1757—1804),而托马斯·杰弗逊[10](Thomas Jefferson,1743—1826)时任美国国务卿。汉密尔顿主张以工商业作为立国之本,强调工业化和城市化对于美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他曾向国会连续提出三大报告《关于公共信贷的报告》(1790年1月)、《关于设立国家银行的报告》(1790年12月)、《关于推动工业生产的报告》(1791年12月)。在美国历史上,这三个法案报告基本上可以和国家宪法媲美,它们清晰地表达了美国现代化、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构想蓝图。而杰弗逊却持相反意见,主张农民才是美国的脊梁,所以他坚决反对城市生活、工商业者。在这种状态下,华盛顿的立场非常关键,他倾向于汉密尔顿的政见,遂定下了发展工商业的未来目标。[11]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欧洲移民对于其城市化格局的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第一任总统的华盛顿很有战略远见,他希望中产阶级移民带着他们的契约奴隶[12](indentured servants),前来和美国人民一起开发和建设美国。汉密尔顿在他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里,呼吁那些具备技术特长的外国人移民美国,以此和美国人一起共谋发展。林肯就任总统期间也曾出台《鼓励外来移民法》(1864年7月),在内战如火如荼进行之际鼓励欧洲人移民美国。这样,“外来移民成为美国工业文明崛起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纽约……19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德国移民中大批的工程师和科学家在芝加哥、密尔沃基和圣路易斯等中西部城市建立了钢铁、啤酒、纺织、家具、印刷、玻璃和钢琴制造等工业,素以经商著称的东欧犹太人到来后,东北部的纺织业再度崛起”[13]

美国的工业革命和技术革命就发生在19世纪。第一次工业革命带来雨后春笋般的创造发明,纺织业、农业、铁器业、蒸汽发动机技术蒸蒸日上,农民开始使用农作物收割机、轧棉机、棉花纺织机,这使得棉纺厂在全国各地普及开来,也使美国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革。蒸汽机进而引发铁路和谷物输送机的出现,后者在当时被誉为“草原摩天楼”(Prairie Skyscrapers),能快速将小麦和其他谷物运送到市场上。这些都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减少了农业地区的劳动力需求,于是农村人口将眼光转向城市,期待离开乡村去寻求美国梦。第二次工业革命在美国历史上也称为技术革命,令美国从铁器时代(The Age of Iron)步入钢铁时代(The Age of Steel),电力(electric power)代替了蒸汽动力(steam power)。大型工厂蓬勃兴起,机械化和运输系统方面的技术创新不断涌现,诸如此类的科技进步在城市里得到快速发展,使得美国城市化进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迈进。

城市工业革命欣欣向荣的景象,对美国国内农村人口也产生了很强的吸引力。1812—1815年,美国对英国发动第二次独立战争,而当时的法国和反法联盟也一直交战不止[14],海上封锁就是这一情形下的产物,它直接导致了进入美国移民人数的骤减。而此时,由于工业革命使农田劳作人员的需求锐减,也由于农村地区贫穷落后、种族矛盾尖锐等因素,再加上城市的巨大活力,很多农民再也按捺不住激动和好奇的心情,毅然动身前往城市一探究竟,然后便定居下来成为城市移民。农村向城市的移民,也大大加速了美国的城市化进程,并使城市成为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归纳起来,美国城市化的发生得益于以下一些原因:工业革命和技术革命催生新的科技发明和新型企业家;农业生产越来越高效,一些现代机器代替了人力劳动,促使剩余劳力转移到城市,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黑人大移民运动”就是其中典型一例;工业革命引发机械化改革,城市的新型工厂和产业化体制层出不穷;欧洲移民和美国国内移民大规模涌入都市;美国经济集中于工业化领域,激发起大型企业和公司的兴趣,他们纷纷投资新的产业;在美国的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建设需要新技术,特别是在钢铁等新材质的使用方面,更加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交通运输和信息技术的大力推广,使人们获取城市消息的渠道更加畅通,他们从农村来到城市也更加便利,比如南方农民移居北方和中西部城市的举动,就与美国国内南北铁路和东西铁路的开通密切相关。

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东北部和中西部地区基本实现了城市化,而南部地区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逐渐完成城市化的宏伟蓝图。城市生活给人们带来便利设施,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交通运输系统日新月异;钢材价格大幅下调和电梯的发明,使摩天大楼等现代建筑在城市中司空见惯;路和桥的修建覆盖全国,使得国家运输成为纵横交错的网状结构,进一步推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城市中就业机会大大增加;博物馆和图书馆等公共设施,推进了城市文化建设;城市公园等娱乐资源日益丰富;城市物质富裕、服务周到,生活充满便捷性和多样化。但同时,当时美国城市环境的弊端也一览无余。

第一,市民的居住环境异常拥挤和糟糕,人们租住的公寓狭窄、光线不足、卫生条件差。前来城市工厂就业的工人们需要住宿,但房价昂贵,远远超出一般居民的购买力。于是他们租房过日子,租住一套房子中的一个小格子间,因为原来一家一户的城市住房,被户主分割成了许多小间用来出租。城市空间可谓寸土寸金,户主们在房子原先的基础上加高楼层,使其向高空发展以便扩充更多的房间。户主们还对原先的前门后院挖空心思,不断向外拓展自家的建筑面积。城市移民们初来乍到,往往租住在只有7.5米宽、30米长的空间内,与其他租户有时相隔不到0.3米。这种狭长的出租屋有4—6层高,一间小房住上十余人的整个家庭,在那时是十分常见的现象。他们的居所环境恶劣,没有消防安全设施,缺乏应有的光线,处处藏着健康和安全隐患,随时可能暴发流行性疾病。

第二,城市人群既鱼龙混杂又阶级等级泾渭分明。城市中居住着穷人、中产阶级和富人,根据所住区域和房子优劣,居民们被分为不同层级。人数最少的富人住在市中心的最优质地带,与他们的工厂和银行相距很近。他们的豪宅富丽堂皇,其奢侈程度简直令一般人瞠目结舌,完全是庄园和别墅的规模。中产阶级的薪资是穷人的两倍左右,居住的房子比较舒适,通常拥有6—8个房间。城市穷人生存环境的拥挤程度非同一般,囊中羞涩的移民们常常依照各自的种族身份群居在一起,形成所谓的族裔“隔离区”(ghetto)。由于不同的阶级获得的城市生活待遇有着天壤之别,所以怨声载道者不计其数,这是美国城市化运动的又一道独特景观。

第三,城市规划跟不上人口剧增的局面,导致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滞后。美国工业化、技术化和移民浪潮,加速了社会的城市化发展,但城市的突然崛起令政府根本来不及进行理性的城市规划,基础建设落后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诸如:消防部署和警察部门配备不足,不能满足人口拥挤情况下的城市需求;垃圾处理系统没有到位;城市卫生成为一大难题,排污系统设置不合理,导致管道堵塞、垃圾成灾;厕所设施短缺,众多人抢占一个公共洗手间的场面不胜枚举;医院和医疗设备都奇缺;城市卫生状况恶劣引起水质污染,进而引发霍乱和伤寒等流行性疾病暴发;环境污染是另一大社会问题,比如在美国城市化早期阶段,马粪在公共街道上随处可见,工厂烟囱浓烟滚滚,极大地污染了城市空气。

第四,城市犯罪率上升。人口激增却缺乏足够的警力,这是当时美国城市犯罪现象猖獗的原因所在。相对于农村的简单和一目了然,城市仿佛深不可测,人们又喜欢依照种族习惯等因素聚居在一起,所以就让小偷和盗贼等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一些人通过酗酒来逃避生存压力和枯燥无聊的日常生活,因为他们无路可走,唯有用酒精麻痹自己的神经从而获得心灵的片刻安宁。为了维持生计,有些孩子很早就离开学校投身工厂,成为家庭运转不可或缺的帮手。童工现象在某些城市十分普遍,表明穷人无力获得进一步的教育机会,因而也无法使自身得到更好的技术类工种。城市暴力逐渐升级,工人的愤懑情绪空前高涨,谋杀案和抢劫案等时有发生,这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血腥部分。

第五,城市社会治安动荡、人心不稳。蜂拥而至的外来移民,在住房和就业等方面给城市原住民带来生存威胁,他们之间的矛盾一触即发,反移民(anti-immigration)的冲突和暴动屡见不鲜。城市化和机械化令美国进入大规模生产的历史阶段,特大型工厂及其工厂制度随之出现。工业家们唯利是图、贪得无厌,在大发横财的过程中变成普通老百姓口诛笔伐的“强盗型资本家”[15](Robber Barons)。大型工厂和公司的崛起,令一大批企业家独领风骚、挥斥方遒,他们宣扬“社会达尔文主义”[16](Social Darwinism)理念,奉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达尔文主义思想。毫无怜悯之心的工业暴发户们榨取工人的血汗,而为了改善微薄的工资待遇和恶劣的工作环境,工人们迫不得已奋起反抗,导致城市暴动和罢工频频发生,为“进步运动”[17](Progressive Movement)改革家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

第六,“政治机器”招摇过市,作为经济和政治中心的城市一片乌烟瘴气。随着城市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庞大,贿赂和腐败很快成为城市政治的显著特征,致使政府工作机制漏洞百出。政治机器指的是政治体制和政党,它们受到政党领袖们的操纵。党魁们是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政治家,他们把控着城市重要政府职能部门,在政坛上呼风唤雨、无所不能。行贿风气在建筑承包商那里公然盛行,各类公共事业许可证可以通过贿赂获得,这一情形在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系统几乎司空见惯。通过对城市就业和各种合约的掌控和再分配,“政治机器”们让普通市民尝到了甜头,以此获取政治选票和当选资本。政治巨头和党魁们通过帮助初到城市的移民寻求工作、住房、警察保护和其他服务,换取移民们的选票,而当时新移民的投票至关重要,对党魁们的政治前途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时期最有名的“政治机器”,莫过于纽约的“坦慕尼协会”(Tammany Hall),它在美国建国后不久即成立,其利用选民操纵政坛的事例很多,比如它曾鼓动大批美籍爱尔兰人为民主党助选,把帮助爱尔兰人谋取公务员职位作为交换条件。这个政治组织的最大特点是贿赂和腐败,它甚至在内部建立了一整套贿赂制度,使得贿赂行为渗透到政治利益的每个角落,让协会成员“共享成果”而对犯罪行为乐此不疲。坦慕尼协会的势头一直长盛不衰,直到它创立150年之后的1932年,它的操控力和影响力才衰弱下来。随着1961年它的重要成员落选纽约市市长,这个垄断美国政坛多年的社团才寿终正寝。值得一提的是,坦慕尼协会的领导人威廉·特维德(William M.Tweed,1823—1878)、乔治·普朗科特(George W.Plunkitt,1842—1924)等人,都是美国家喻户晓的政治推手。[18]

如此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城市社会,给人们造成的心理冲击不容小觑。一方面,城市日新月异的科技创新和便利设施对农村人口产生巨大吸引力,使他们身不由己地从乡村迁往都市;另一方面,在城市日食万钱、富丽堂皇的表象之下,各种政治、经济、文化危机此起彼伏,令生活于其间的居民无所适从,深感个中滋味难尝。城市人生活在光怪陆离的氛围中,物质财富和政治前程具有极大诱惑力,激发他们为之奋斗,让他们的欲望像沸腾的岩浆那样无法阻挡。然而城市的游戏规则何等深奥难测,并非所有普通大众都能在其中游刃有余,很多人纵使有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也只落得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结局。当然,这并不是指真正的肉体死亡,而是隐喻城市人历经悲欢离合、无常世事。他们中有些人过去在农村饱尝赤贫和流离失所之苦,于是进城后拼尽全力创造财富,奉行“金钱是一切”的处世哲学,但蓦然回首之际却发现已然众叛亲离,再也回不到以前其乐融融的氛围中。也有些人在青春勃发时乘火车来到城市,和年轻的爱人携手拼搏以获取更好的生活待遇,然而人到中年时却受困于情感纠纷,致使家庭破裂、黯然神伤。更有些移民在城市里拖家带口、捉襟见肘:男人们找不到体面的工作而颜面尽失,于是沉浸于酒精中一蹶不振;女人们为城市消费主义文化所洗脑,追逐物质主义意识形态,却对家人疏于关心和理睬,致使悲剧命运纷至沓来。

随着农村大量人口移民城市,因为各种原因固守乡村的美国人越发感到处境艰难。以20世纪初的美国南方为例,东北部和中西部快速前行的城市化格局,使得土生土长的农民成群结队地离开故乡,农村地区变得更加萧条和落后。在政治上,即使奴隶制已经废除多年,种族主义的气焰依然十分嚣张:南方黑人在种族隔离制度下就业艰辛、生活贫困,他们的孩子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饱受歧视;不仅如此,这种无孔不入的隔离制度还渗透到医院、军队和其他领域,造成白人和黑人的关系异常紧张。在大批移民北上或西进的背景下,南方留守居民的心理焦虑和身份不确定性愈演愈烈,更容易在种族矛盾中一触即发。20世纪初美国南方“私刑制度”仍然盛行不衰,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证。南方社会的种族关系俨然不容乐观,其性别问题也令人诟病不断。众所周知,美国内战之前的“南方淑女”形象在该地区一直被人们推崇备至,这种思潮在20世纪初的现代化进程中并没有多少改观。一些特立独行的新女性和“假小子”人物,被主流价值系统认定是越界分子,从而招致被贬损、被边缘化。换言之,有些南方女性受到工业化和城市化运动的影响,在穿着打扮和言行举止上偏离传统习俗,开始向新潮和时尚看齐,也会由于南方根深蒂固的父权制思想而备受打击,进而沦落为与当地环境格格不入的局外人。而城乡差别又造成不可调和的阶级问题,因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都设立在城区,在热气腾腾的城市氛围映衬下,南方乡村的凋敝和萧瑟越加无以遮挡。大型工厂和公司、工业巨头基本聚集在城市的繁华地带,众多农村贫困人口面对窘境无计可施,这使他们的精神危机和身份焦虑都无处遁形。

无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他们的人生轨迹无不与历史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这一切都像种子一样播撒到艺术家的心田,激发他们创作出颇具时代特色的精品佳作。就美国作家而言,将工业化和城市化语境中的人物遭际融入笔端者不胜枚举,其中涌现出很多出类拔萃的经典作家,比如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薇拉·凯瑟(Willa Catha,1873—1943)、司格特·菲茨杰拉德(Scott Fitzgerald,1896—1940)、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1871—1945)、卡森·麦卡勒斯(Carson McCullers,1917—1967)、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1937—),等等。安德森的传世名作《小镇畸人》(Winesberg,Ohio,1919)是一部短篇小说集,描绘了城市化运动中美国中西部农村年轻人躁动不安的心理。书中的《思想者》(The Thinker)和《怪人》(Queer),都讲述了小镇上乡村青年对愚昧落后的当地环境忍无可忍的情景:前者呈现了里奇蒙德(Seth Richmond)在温斯堡小镇(Winesberg)上无所归属,因而急于奔赴城市开始新生活;后者的家庭成为镇上的局外人和边缘者,促使他与镇上人打了一架之后登上火车向城市进发。与安德森类似,福克纳和麦卡勒斯也都善于表现城市化潮流中农村社会的众生相,揭示乡村仿佛遭遇抛弃的孤独感和隔绝感,以及他们向往大都市从而摆脱当下困境的迫切心情。与之相反,菲茨杰拉德、德莱塞、莫里森等作家,则侧重于书写城市化进程中的都市人生百态,剖析当时物质丰裕的世俗社会是何等势利和脆弱,展现人们在其中如何跌宕沉浮、险象环生。被誉为“爵士时代代言人”的菲茨杰拉德,通过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1925)和《夜色温柔》(Tender Is the Night,1934)等,引导读者一步步走进那段金碧辉煌之下的动荡岁月,彰显当时铺天盖地的消费主义浪潮怎样泯灭了许多人的美国梦。而以“西部作家”著称的凯瑟,在她的鸿篇巨制“草原三部曲”(The Prairie Trilogy)《哦,开拓者》(O,Pioneers!,1913)、《云雀之歌》(The Song of the Lark,1915)、《我的安东尼娅》(My Antonia,1918)中,描写了美国西部人民开疆拓土的壮丽景象。凯瑟成长于西部边疆的内布拉斯加州红云镇,见证了美国城市化运动带给这个地区的巨变,为世界文学界留下一笔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学遗产,更为文化界描绘了一段浓墨重彩的美国西部大开发历史图景。

国外学术界在审视经典文学的城市化问题时,多数探讨全球特定区域或特定时期的作家群,少数集中于19世纪美国作家个体视角。非洲、拉丁美洲、中世纪爱尔兰、美国南方和土著居民的城市化历史进程,都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成为其连接文学文本与文化政治的纽带。詹姆斯·梅科尔在《田园牧歌和美国城市理想:霍桑、惠特曼和文学范式》中,认为惠特曼最初希望人类建立自然和城市统一的和谐王国,但是事实证明这种理想根本无法实现,只有将之寄托在诗歌想象中聊以慰藉,而《草叶集》无疑就是这一心路历程的产物。和惠特曼不同,霍桑对城市田园乌托邦持怀疑和讽刺的态度,这种对待理想和现实的成熟姿态,与他的历史观一脉相承。[19]锡德尼·布莱姆对比分析了霍桑的《我的亲戚,莫林诺少校》(My Kinsman,Major Molineus)和麦尔维尔的《单身汉的天堂和少女的地狱》(The Paradise of Bachelors and the Tartarus of Maids)这两个短篇小说,表明两部作品都比较了乡村和城市、美国和欧洲,但同时都解构了“乡村—美国、都市—欧洲”的神话。霍桑从道德对比入手,赞扬乡村德行,批判城市恶习,认为“城市只属于欧洲”是错误观念;麦尔维尔则放眼于地理对比,始终把小说架构在“乡村—美国、都市—欧洲”的基础之上,但否认城乡环境天差地别,强调两者都具有“经济不公正”等共性,理想化任何一方都是谬误。[20]总体而言,国外文学批评界的城市化现象研究文献相对较少,20世纪美国文学城市化主题的系统分析更是匮乏。中国国内目前正处于城市化运动的蓬勃时期,在国内的外国文学研究领域,直接将矛头指向美国城市化语境的篇章并不多。很多学者剖析了奥斯卡·王尔德[21](Oscar Wilde,1854—1900)、伊丽莎白·盖斯凯尔[22](Elizabeth Gaskell,1810—1865)、索尔·贝娄[23](Saul Bellow,1915—2005)、苏珊·桑塔格[24](Susan Sontag,1933—2004)、约翰·厄普代克[25](John Updike,1932—2009)等作家笔下的消费主义、物质主义和工业主义意识形态,虽然这些现象基本起源于城市环境,但他们并没有追溯英美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前因后果,也没有深入探究都市化和消费主义之间的历史渊源。另外一些学者则将20世纪美国文学个案研究与城市化议题勾连起来,在主题上大致比较相似,即城市代表异化和沉沦,乡村意味着纯净和再生,而在方法论上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致力于探索城乡对立和矛盾,如郭棲庆、潘志明在《再析〈我弥留之际〉中的本德仑一家》中,认为福克纳的这部名篇佳作反映了当时城乡之间的尖锐矛盾:现代工业的飞速发展带来了美国城市的繁荣,大量人口从乡村涌进城市,造成乡村的萧条和农耕社会传统价值观的式微;在这种背景下,人们要么适应新的资本主义道德体系,要么留在乡村抱残守缺,成为社会的畸零人。[26]第二类执着于中西跨文化和比较文学视野,如彭阳辉、隋一诺运用城市化社会视角,对沈从文和薇拉·凯瑟进行比较解读:这两位20世纪初的中美乡土作家,都具有城市孤独情结,其作品都表现了城市化带来的不安,但沈从文作品反映了城市陌生化带给人们的惶恐,薇拉·凯瑟创作的人物之所以深感不安,是由于对城市化的了解;尽管如此,二者都表达了对过去纯朴生活的怀念,强调了城市化造成的隔绝感。[27]第三类从城市生活的某一侧面发掘其消费和腐蚀本质,如胥维维在解读菲茨杰拉德的小说时指出,代表美国道德堕落的汽车工业,发展成有闲阶级炫耀财富的手段,而车祸同时对人类产生了毁灭性的影响。[28]

本书主要聚焦莫里森、麦卡勒斯和凯瑟的小说作品,探讨其中折射出来的美国城市化社会图景,并对这些历史和文化进行再语境化,以期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城市化进程起到启迪作用。

第一,莫里森笔下的美国北方城市。美国城市化发轫于东北部沿海地区,工业革命带来了该地区的繁荣,促进其城市化的起步。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批黑人从种族问题依然严重、贫穷落后的南方农村涌向北方都市,形成美国历史上著名的“黑人移民潮”,进一步推动了北方城市化格局。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里森,通过系列长篇小说忠实地记录了这一历史背景,在《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70)、《所罗门之歌》(The Song of Solomon,1977)、《爵士乐》(Jazz,1982)中刻画得尤为出色。莫里森笔下的人物群像,从农业经济走入资本主义经济,从善良淳朴变得冷酷自私,常常以暴力、谋杀、疯癫等行为,来对抗唯利是图的美国城市生活方式。莫里森的问题意识相当清晰: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城市社会,缘何人们的心理危机如影随形?她的解决之道是:爱和宽容是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之间关系之根本,唯其如此才能建立和谐社会和大同世界。

第二,麦卡勒斯的文字里则弥漫着乡村留守人员的主体缺失。声势浩大的城市化运动,无疑为很多人创造了实现“美国梦”的机遇,于是人们或拖儿带女或孤身前往城市谋求发展。由于美国南方较之于北方都市和西部地区,其城市化进程比较滞后,也由于南方封闭主义、排外主义习俗由来已久,所以困守于此的年轻人尤其苦闷。在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思想严重的南方,青少年的才华和抱负得不到施展,他们便千方百计寻找远离南方、奔赴城市的途径。有些人在奋力抗争中获得一线生机,最终挣脱了这片狭小天地的束缚;有些人却没有那么幸运,他们左奔右突、无路可走,继续在此苟延残喘。在《心是孤独的猎手》中,少女米克以“假小子”形象示人,而少年哈里则以“娘娘腔”状态出现在公众的视线里。米克拥有出众的音乐天赋,她渴望走出美国南方小镇闭塞沉闷的不利环境,走进纽约等大都市去追寻梦想。但家庭和习俗的束缚让她举步维艰,最后只能成为留守农村的畸零人。哈里因为犹太人的身份而饱受歧视,在学校里他难以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在家中他只看到郁郁寡欢的母亲。如此一来,他期望奔赴城市生活的决心就变得异常坚定,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到都市开启了崭新一页。《婚礼的成员》(The Member of the Wedding)中的弗兰淇,对身居其中一成不变的南方乡村生活极度不满,竟然萌发了借助参加哥哥婚礼的契机私自逃走的想法。然而其不切实际的幻想毕竟是脆弱的,弗兰淇最终的命运是留守乡村,成为理想受挫、精神困顿的失意人。《伤心咖啡馆之歌》(The Ballad of the sad cafe)中的爱密利亚小姐,虽然外形极具男性气质,但其实是外强中干,是一个受制于南方二元性别主流意识形态的牺牲品。书中的两个男主人公恶棍青年马西和罗锅李蒙,都在打碎爱密利亚的强势外壳之后远赴城市,留下她在家乡形影相吊、离群索居。这三部小说中的男性人物也颇具代表性:罗锅李蒙以形体怪诞的外来者小丑形象,隐喻南方主流价值观的迂腐陈旧;《金色眼睛的映像》(Reflections in a Golden Eye)中的威廉姆斯和潘德腾,形成自然之子与保守势力的对峙,象征了城市新兴力量与农村守旧因素的角力;《婚礼的成员》中的马龙和老法官,是种族主义语境中的疾病隐喻,表明南方意识形态的不合时宜。在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语境中,这些男性都成为因循守旧道德观的见证者。

第三,凯瑟的“草原三部曲”谱写了一首首美国城市化中的西部女性之歌。《啊,拓荒者!》中的亚历山德拉经受了父亲英年早逝、自然灾害侵袭、亲人怒目相向等重重困境,尤其是其至爱的小弟弟被枪杀。她却没有就此沉沦,而是成长为草原上的拓荒女英雄。《云雀之歌》中的西娅是一位音乐神童,纵然身边不乏贵人相助,但作为20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女性依然面临种种阻碍。但她一路欢歌、勇往直前,通过乐观向上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毅力,最后抵达了歌唱事业的巅峰。《我的安东尼娅》中的同名主人公经不住城镇消费主义价值观诱惑,堕落为未婚先孕、被人抛弃的弱势女性。她在土地的感召下重返草原,建立起幸福的家庭和兴旺的农场,成为美国西部大开发运动中的民族脊梁。这三部小说代表了凯瑟创作生涯的最高成就,也是她颇具自传性色彩的文学书写。凯瑟不仅写出了自童年时期自己最熟悉的家乡风貌,对当中的人情世故、各色性格着墨甚多,而且还在《云雀之歌》中以音乐作为媒介,来探讨艺术的本质问题。作为从小爱好阅读与写作的小说家,凯瑟对音乐领域也知之甚多,所以才会借助音乐家的形象,来诉说自我在商业社会中追求艺术真谛的热情和艰辛。不管是农家姑娘亚历山德拉和安东尼娅,还是最终成为著名音乐家的西娅,凯瑟都灌注以细腻的女性体验,表达她们人生之路上的困惑和思索,以及精神危机之后凤凰涅槃般的重生和奋起。“草原三部曲”的基调乐观向上,叙事风格清新自然,其中的女主人公堪称美国西部拓荒群体中的佼佼者。

第四,毋庸置疑,美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给中国带来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在对外关系上,美国一向打着维护和平的旗帜来对其他国家实行干预,比如早期对加拿大和墨西哥的侵犯,后期对朝鲜和越南的侵略。所有这些历史和战争议题,都在莫里森的作品中体现出来,也受到莫里森的犀利批判。在对待本国少数族裔的态度上,美国也是乏善可陈,比如臭名昭著的印第安人屠杀和驱逐事件,就成为美国当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也是受到凯瑟强烈谴责的。对待人口众多的非裔美国人,主流人群也持不公正立场,比如骇人听闻的私刑和种族暴动等,都在莫里森和麦卡勒斯小说中得到展现。对于美国国内的犹太人和华裔等,美国政府的态度也是很不友好的,敌对和排外一直是它在实际操作中的主旋律,麦卡勒斯就此在她的文学作品中有所呈现。此外,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环境的恶化,是美国人必须要正确面对的一个现实。生态的发展也显得很不平衡,有的地区比较注重经济发展和大自然保护并驾齐驱,有的地区则任由各种污染肆意蔓延。而中国在进行城市化建设中,就对以上弊端引以为戒,避免了许多社会副作用的产生。在与邻国交往中,中国政府采取和平协商的外交策略,绝不轻易发动武力,在国力并不十分强大的前提下专注于发展经济,这是相当明智的举措。在对待本国少数民族上,中国政府采取兄弟般友好的姿态,尽管在新疆和西藏等地区发生打砸抢的暴力事件,但政府当局用真诚态度平息了风波。国内的56个名族,如今就像一个紧密团结的大家庭,这是中央政府采取的一贯宗旨。21世纪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年代,这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我国人民的生态理念与此一脉相承,在治理雾霾和各种污染的过程中,都采取了积极主动的策略,努力建设一个与工业发展相协调的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