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欧洲(以及中国和一定程度上的印度)的17世纪上半叶无疑是个多事之秋,矛盾重重,冲突不断。在中国,农民起义风起云涌,皇朝风雨飘摇,最终导致游牧民族入侵,征服了这片定居民族的土地。在欧洲,战争连年不断,且比以前范围广、时间长,从爱尔兰到乌克兰、从莫斯科大公国到那不勒斯王国、从葡萄牙到安纳托利亚,整个王国、行省反抗统治者,暴乱接连发生,今天一个国王被刺杀,明天另一个国王被处死。而对那些认为有必要对历史上这些事件加以研究的人来说,欧洲的这一时期有着什么样的特性和意义呢?最近的学术思潮会使一些历史学家以种种理由回答,曰:“没有。”最常提及的理由是:视欧洲为世界历史的中心既完全不合时宜又显得眼界狭隘,是一种不合情理地想要长久怀恋西欧文化和强权统治(这一统治终结于1942年——如果说不是在此之前的话)的观点。随着欧洲世界地位的改变,我们的历史观也变了。欧洲许多早期史学家都认为:强权是历史主题,只有成功、而非失败值得研究。一些历史学家至今仍死抱着这一观点不放。欧洲失去了强权,他们无所适从,迷失了方向;听到亚非国家新生代领导人的豪言壮语、看到人数众多的军队,他们迷惑茫然了。他们满足于想象中的现在和不可靠的未来,完全否定了过去,成了预言家。这第一波狂热几乎没有挽救得了那第一批领导人的失败。但出现了一大奇特现象:非洲史讲座和课程激增,大大超过了有关亚洲文明的讲座和课程;而实际上亚洲有着久远的文字记录史。所有国家都有为自身建构历史叙述的需求;非洲国家现在一定程度上已得偿所愿。这也是它们的前统治者们苦苦追求的。这也许在政治和精神上具有一点作用,而利用口述传统这一技能的推广使用确实获得了真实的知识,但就17世纪这个时间段而言,这些知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欧洲(或曰世界)史观。

可以说:只集中于1亿欧洲人而排除两三倍之众的亚洲人,那是傲慢和不合适的。这一观点较有说服力且更为民主。尽管欧洲人跨过大西洋进行了征服活动并掌控了海上航路,但在政治组织、军事或其他技术方面并不绝对优于亚洲的社会和帝国;他们通常被当作掠夺者,极不可靠。当然,必须说明的是:虽然欧洲的经济与社会知识仍然很不完美,但亚洲在这方面还差得很远;而且正是欧洲列强征服和改变了亚洲。不管将来在政治力量和学术思潮上发生什么变化,这始终是世界史上的重要一段。作战方式,特别是海战方式的变革,开始使得欧洲列强在17世纪更为强大。科学的发展甚至具有更大的、长期的影响,帮助欧洲人具有更加强大的军事实力;而17世纪在改变欧洲知识界世界观方面的作用比起给予他们立即掌握改变世界的新方法来,则更有决定意义。

即使这些只着眼于欧洲的理由是可取的,17世纪上半叶也还不是一个使人能够理解、有所获益的研究时期。那个时期的一些人物:伽利略、培根、笛卡尔、伽桑狄,都把自己视为同过去传统决裂的新知识体系的使徒或发现者。科学史家可能对有些“新哲学”的主张有所争议,但并不否认其在该世纪中叶前后具有持续的发展。然而,研究里程碑现象的人们可能注意到开普勒1609年的《新天文学》打破了把行星运动视为圆周状的传统,而把整个宇宙作为一台机器;惠更斯在1659年则发明制造出了其单摆调节的时钟;这是“第一台制造时应用了新力学定律……而非经验性的反复测试错误的装置”(柯瓦雷语)。马德纳在罗马修建的圣苏珊娜大教堂的正面(完成于1603年)通常被认为是第一件最典型的巴洛克风格作品。17世纪中叶这一风格的发展没有完全中断;大约1640—1670年这段时间可被视为意大利巴洛克艺术风格的鼎盛时期;它在意大利之外的影响继续强劲,然而并非没有可与之媲美的新型艺术风格。但在经济史方面,该世纪的早期和中期这数十年往往被视为从扩张到衰退这一长期趋势的决定性转折点。最近许多史学家把17世纪,特别是1660年以前的年份看成是经济与政治的危机时期,但对其原因,乃至最为重要的征兆有着不同的看法。这又需要放眼较长时段——影响整整两代人命运的时段。这时段是为方便研究、能够确认一些重要问题——一些我们难以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的重要问题——而随意截取的。

完全通过各个国家的历史来考量这一时期,也会遭到强烈反对。这在一定程度上又是个为了方便研究的问题,因为各别史学家们实际上通常只对某一社会做深入研究。欧洲不同国家与欧洲整体之间信息的不均衡,不大能进行有效的综合研究。还有一些其他原因。认为欧洲历史的中心进程是建立民族国家的观点,现在在史学家中不时兴了;但其政治影响在欧洲境外从来没有如此之大,而其影响在欧洲本身也仍然很大。在所有的前殖民地,人们都在设法建立具有民族认同性的国家。在有目的地说明20世纪初的欧洲国家都是不可避免和肩担道义的这么一种情况下,这一做法会扭曲历史,同时也就意味着:国家和民族的构建无产阶级专政后国家犹自最终消亡会被用以证明几乎干什么事都是正当的,都是为了民族生存、未来荣耀和今日福祉。然而这一做法用之于17世纪倒完全能够引起人们关注其实在的重要性。当时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多民族君主国日趋式微,权势丧失;未来就属于已有一定程度同一性和统一性的法国、英国、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和瑞典这样一些国家。而这些国家统治着抑或想要统治有着不同历史、语言和文化的地区。17世纪还见证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建立了由若干不同历史传统的国土构成的另一个多语种帝国;而德意志虽有共同语言和文化的连接,但政治分裂却愈演愈烈。

由于国际关系只是王朝考虑的事,由于各行省、集团乃至个人拒绝承认特定君主宗主权的权力并非全属虚构,由于各国间现代边界线的概念与现实尚告阙如,还由于各王朝与统治集团的许多文化具有国际特点,因此现代民族主义的标准(许多往往没有意义)几乎是完全不适用的。其他民族的人们很容易重犯那种走回头路、人为制造爱尔兰、马扎尔(匈牙利)、罗马尼亚、德意志和英格兰民族主义所导致的时代错误,而这种做法正好提醒我们:我们的历史观是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后来,甚至最近事件影响的。

一个反面例子也许更能说明问题:如果乌克兰在19世纪或20世纪成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我们对17世纪东欧一些事件意义的解释可能会大不一样,就像英国和爱尔兰对它们各自历史的看法已经因为存在爱尔兰共和国而改变了。或许理想地来说,这些事件不应该影响史学家,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是有影响的。波兰、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史学家们在过去50年间对博赫丹·赫梅尔尼茨基的事迹以及1654年佩雷亚斯拉夫条约(这“条约”一词的使用是个长期受到争论的问题)的各种解释就是最好的说明;而各种解释的存在不是仅仅由于解读证据的困难或者难以对事件进行解释,还表明:为了当今政治需要而故意歪曲事实。[1]

这也表明:考虑相对较短的时段可以有助于使得我们现在看来似乎清楚、必然的时代总趋势所隐含的不可预见性。总体来说,可以将欧洲历史看作是一部在欧洲内外争霸的野蛮史。那些显得有效和真实而不是奇异、浪漫的好古癖的民族主义,是那些具有足够实力、信心十足的民族主义。如果说积聚力量是近代欧洲国家首要目标的话,那么也可以说:在拿破仑之前没有统治者或国家主张根据民族与文化优越或命中注定为侵略和征服辩护。毫无疑问,这种主张在19世纪极为明确了,以希特勒、墨索里尼和斯大林的相关主张最为明确。但是,如果说哈布斯堡王朝自认为有着帝国主义的超民族王朝传统的话,17世纪早期承担捍卫帝国主要责任的西班牙人却不是用这同样的方式来看问题的。以征服与统治为己任的卡斯蒂利亚人的命中注定观被伊比利亚其他民族所憎恶。人们要求实行“纯净”法(解除有犹太血统和摩尔血统者的封号和公职);这既有悖于基督精神,又是贵族血统优于平民血统这一相当流行的看法之变种。不过这种要求首先展现了一种狂热的认同感和排他性。有一种流行的说法:“我们要感谢上帝的恩典,使我们成为人而不是野兽,成为基督徒而不是摩尔人,成为西班牙人而不是其他民族”;还有一种在卡斯蒂利亚贵族间流行的说法:“我向上帝发誓,我同国王一样血统高贵,而且更加高贵,因为他是半个佛兰芒人。”克维多把对荷兰人的斗争看作为争取统治世界的斗争。

此外,有些民族声称是上帝特选。福克斯的《殉教者书》对英格兰传播了这一观念,而米尔顿在其护教学和历史研究中又对之大加宣扬。苏格兰人有一国民誓约派成员承袭的更为古老的传统。[2]瑞典人把自身看作是哥特族的子孙、雅弗人的后裔;而雅弗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是古希腊人的世界征服者和教导者。约翰尼斯·马格努斯将这些神话和从帕拉切尔苏斯及第谷·布拉赫在《北方之狮》的预言中得到的灵感综合梳理成为理论体系,认为这些神话预示第二轮普世和平将降临。[3]特选民族的所有这些得意忘形之举现在具有了千年至福和普世性的意义,正如坎帕内拉首先把西班牙帝制,然后把法兰西君主制选为他创始普遍乌托邦的工具那样。但是他们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民族自豪感和自我意识,而奥斯曼土耳其人一致认为自己承担着为伊斯兰教而进行征服的使命,却没有获得民族自豪感和自我意识,因为“Turk”(土耳其人)一词的使用通常带有贬义,系指游牧民或农民,故而他们缺乏对纯土耳其血统的自豪感。[4]

为了达到宗教和王朝的目的人们往往大肆宣传,否定民族的存在;而欧洲这一概念和为之设定的边界17世纪初就出现了。这没有在多大程度上取代,而只是修整了一下“基督教世界”这一旧概念。“欧洲”与“基督教世界”成为很大程度上可以互换的名称;“基督教世界”一词曾经系指各地各处的所有基督徒,而现在基督徒主要系指欧洲人了:“耶稣基督是他们的道,他们的真理,他们的生命之源;他在很久前就把一纸出走书给了他那忘恩负义的出生地亚洲以及他的迁徙地非洲……,并成为完完全全、实实在在的欧洲人。”(这席话是塞缪尔·珀切斯在1625年所说。)他继而主张称霸亚洲贸易(那儿的贸易远未开展),还主张发挥技术——这技术也只是刚刚萌芽——力量。[5]欧洲人如果对其他地方了解多了,就会发现欧洲与其他地方之间的差距,而如果从这一差距角度审视自己,对比下来的情况并非总是有利于欧洲。在16世纪,布斯贝克等人进行了有利于奥斯曼土耳其人的比较。但是在17世纪,有观点认为:同美洲印第安人的自然天真相比,或者同中国人的文明智慧相比,欧洲人都是好战的野蛮人,不配他们的基督传统。这一观点是蒙田对巴西人所做的评论中首先提出来的。而标准的答案是博特罗提出的,他认为没有城市就没有文明。最早对中国人所做的充分记述出现于16世纪末叶,强调了他们的繁荣与非好战的特性。耶稣会会士利玛窦开创了优良传统:即在17世纪末叶把中国文化与政治描述为开明专制的产物;但是早在该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里就有一位意大利商人弗朗切斯科·卡莱蒂就已先于伏尔泰赞扬中国了。[6]到1641年,不信教者、无神论者拉莫特·勒瓦耶在他的《异教徒的美德》一书中盛赞中国人奉行了最纯真的自然宗教,并受益于孔子的弟子们的教导;孔子是又一个(没有殉难的)苏格拉底。

如果说珀切斯是在怀着幼稚的自豪感对未来作出一种不成熟的预期的话,那么作为政治实体的欧洲就越来越成为用于外交宣传的一个概念了。黎塞留主张不仅使德意志而且使欧洲摆脱哈布斯堡王朝的霸权。法学家们在其论述万民法的文章中仍完全援引罗马法或旧约的案例,然而已然完全不符合特选民族和帝国普遍要求成为没有庇护者的主权国家这一变化了的境况。格劳秀斯与他的所有前辈一样富有古典和圣经学识,他从国际法研究转而研究起了国家之间的权利。

他是第一个全盘接受(其后继者们共同接受)基本公理国家是有主权的、不受外部控制、主要服从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这一基本公理。他旨在表明:在这些条件下,接受法治是符合国家利益的,因为必须有某种国家共同体(国际社会)来保护它的生存。[7]

各国都有平等权利,即便没有相等国力来维护这些权利,其权利也是平等的。但是过度显示国力,长此以往会危害强权者的利益。这可能有助于增强建立一个欧洲国家共同体的某种意识。格劳秀斯担任过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顾问,曾经用亚洲国家的主权作为论点反对葡萄牙根据教皇权威提出的主张。但是,因为欧洲人坚持炫耀自己的力量,[8]而中国则不承认其他国家(除非充当中国皇帝的纳贡国),一个得到确认的、以真正平等条件来包罗欧、亚国家的共同体迟迟未能形成。

如果后来对欧洲本身的边界定在顿河有了共识,这个时期也就证明取得了划定长久边界和分界的成果。白俄罗斯与斯摩棱斯克、基辅与左岸乌克兰并入莫斯科大公国,葡萄牙脱离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独立,德意志的宗教地图通过三十年战争基本确定,一直延续至20世纪。在欧洲外部,穆拉德四世确立的波斯与奥斯曼帝国之间的边界,基本上仍是土耳其、伊拉克和波斯之间的边界。西班牙不能再垄断在加勒比海的殖民,也不能再控制或限制别人在北美洲殖民。在亚洲东部群岛,西班牙对菲律宾的统治最终巩固了;然而在1650年,荷兰人在那里成了占主导地位的欧洲势力。到17世纪中叶,俄罗斯商人和猎人穿过西伯利亚到达了太平洋,在阿穆尔河(即黑龙江——译者注)接触到了中国人。

当时已有了一些欧洲文化意识,然而俄罗斯还基本上被视为异端。像贝拉明红衣主教与詹姆斯一世之间的宗教与政治辩论拥有欧洲的听众,像卡索邦批驳巴若尼主教、证明赫耳墨斯的著作出现在基督教兴起之后这样的纯学术著作也有人阅读。所有这些书同大多数学术著作一样都是用拉丁文书写的。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本土文化都具有国际性的,就是说它们影响到全欧洲。意大利在绘画和建筑方面的影响比起16世纪来在欧洲的影响更广、更大了。但是也要记住:我们现在承认的那些最伟大的作家、思想家或艺术家在他们所在的时代,却不一定在欧洲有那么广泛的影响。虽然鲁本斯、贝尔尼尼以及(在较小程度上的)凡·戴克都在欧洲享有盛誉,但弗美尔和贝拉斯克斯则没有多大名气。塔索、塞万提斯、克维多甚至马里诺的著作1650年时在欧洲到处传诵,而莎士比亚和高乃依的著作在欧洲却少有人问津。即使现在研究笛卡尔的人少了,但仍有人在读他的著作;即使现在研究培根的人少了,但仍时不时有人提到他。而在那个时期,尤斯图斯·利普修斯或许比他们拥有更加广泛的读者。

法语与西班牙语的文学和语言影响,不像意大利语的影响,完全是跟政治力量的运作紧密相连的。卡斯蒂利亚语言和文化的影响最大时不但遍及马德里直接统治的地方,而且遍及波希米亚、奥地利和德意志。[9]西班牙文学的直接影响更为深远;有二十多部英王詹姆士一世时期的戏剧源于西班牙语,有些是通过法语翻译过来的,但许多是直接译自西班牙语。弗莱彻和马辛杰可能都懂西班牙语。不但塞万提斯的小说,而且许多流浪汉故事都译成了英语、法语、意大利语和德语。阿莱曼的《古斯曼·德·阿尔法拉切》(1599年、1664年)——“欧洲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现实主义小说”——是西班牙境外的畅销书,并且直接决定了德文杰作格里美尔豪森(Grimmelhausen)的《痴儿西木传》(Simplicius Simplicissimus,1669年)的创作形式。西班牙文学对法国和英国文学的直接影响或许在17世纪上半叶最为强劲,而翻译的数量和声望在此后仍在继续增长。

通史学家涉及的面太广、太复杂。他们除了成为其专门史同行们的批评对象外,没有多大希望来作出任何成就。艺术史家往往觉得这类史学家把巴洛克艺术的地区性和年代性、内容、风格与社会意义作出过于夸张、不成熟的判断。有些文学史家对从艺术史家和科学史家那里借用主题和范畴来加以滥用,颇有微词。另外一些史学家则往往会认为:专攻文化史的学者在谈及社会、政治与经济背景时,都使用过时的分析和不成熟的概念。而许多经济史家则认为:只有那些受过统计和分析技术训练的人才对历史与社会基本结构有所了解;然而他们对如何将其应用于人口史或价格史方面的看法并不一致。因此,那些仅仅试图以研究通史的方式研究历史事件的史学家就永远不再受欢迎了。外交史、政治史和宪法史被认为是基础研究内容,而总体式的综合研究却几乎同样艰难。人们所能期待的不过是:设法提出更好的答案或者更好的问题以及更多的知识以影响他人,而不是去使用诸如“紧要关头”“存在的大链接”“巴洛克感性”等特殊概念,或者诸如“感性分裂”和“有机社会”等现代神话来作为解决许许多多问题或所有问题的手段。

各国力图用以增强国力的一国总体经济与社会状况现在成为历史学家的一个主要关心问题,因为经济要素一般被认为是与政府所奉行的政策有关联,而这些不是为建立国家。又因为中世纪或更早时期以来的政治和文化的发展通常被视为渐进过程,只有暂时性的间断。国家起起落落,通常被视为朝向新领导者之间的权势转移;而比起世界其他地区来,欧洲的总体力量从1400年到1800年或者1700年之间显然是增强了。力求建国的一些政府所奉行的政策主要考虑的是经济因素,经济史家主要关心的是经济体制与组织的演变、生产技术的进步——这些发展意味着或者说呈现出了总体的长期增长。有些地区落后,如俄罗斯;有些地区无疑在衰退,如西班牙。但是这种情况因其他地方的增长和进展而得到了改善。随着经济史研究的发展,诸如皮雷纳(Pirenne)等史学家反对稳步演进的概念而赞同周期性这样的看法。史学家们越来越喜好强调脱节(disjunction)、价格革命或者危机。政治史和文化史方面也有同样的喜好。近年来,17世纪已经被视为首先是革命与危机的世纪。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仍然强调旧日的进化模式,他们还把危机看作有利于“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以及最终加强“进步力量”,特别是有利于工业资本主义的力量。但通常普遍认为:17世纪的动乱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经济危机和萧条的反映,而人口与资源增长则往往被严酷的突发事件所阻断,然而发生了重要的学术和文化发展,学术与文化产生了重大发展。

因此,现在一般都认为:17世纪上半叶开始出现了极其强烈的物价波动所显示的、并因长期战争加重了的经济衰退或萧条,以致17世纪一开始“就生活在萧条、收缩和紧缩的阴影之下”。巴洛克艺术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受这种社会和经济背景影响而形成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逃避世间苦难的一种高度感情解脱,同时也反映了世间的冲突和痛苦。还有一种说法是:中世纪晚期悉心关注死亡、停尸所和世事无常重新成为巴洛克的首要主题。[10]不管怎么样,我们至少应当指出:艺术风格分析总是强调风格主义艺术与建筑的死板、繁复和脱节,相比之下巴洛克实现了和谐、整体的合成及其生气勃勃和自信心。

人们认为最重要的总体经济现象是物价状况;与16世纪相比,价格的波动更为激烈,总的趋势是停止上升而转为停滞或下降。关于转折点或逆转点发生在何时的问题上,有相当多的不同看法:1619年、1630年、1640年、1650年都有人提出过,而有些人则主张把它视为一个累积的进程,在不同时间影响到欧洲不同地区,直到17世纪中叶以后才波及全欧洲。对这一时期政治和社会危机的性质与原因甚至有更多的不同看法[11],除了在其与经济困难和萧条以某种方式有关这一点上没有分歧。

许多经济史家开始相信自己能通过物价研究来评估经济的总趋势。有一个时期,物价史好像成为非常主要和丰富的知识来源,有些历史学家准备用它们来推断人口趋势。聪明的顾问们现在可能是胜算了,但还是有一种在法国最为流行的看法认为:物价研究可以揭示一种基本结构,其长期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不受战争和政治事态的影响。有时候,一谈论物价史,问题就更加令人困惑,好像这与量化有关。无疑,但愿如此;物价系列是可以被认为用来衡量某些事物的。困难可能在于它衡量什么以及它做证的有效性。人们接受的看法是:物价不断上升是经济增长的证明。可是这有赖于许多假说——关于价格运动在前工业社会的发展与大量维持生计部门的关系的假说,但并非是所有这些假说都可以得到验证的。如果我们说:在16世纪,随着贸易与船运量的增加和纺织业产值的发展、更多土地得到开发等,欧洲的人口与城镇增加了;所有这些论点似乎都是可信的,但是我们无法量化它们并制作出连续不断的统计序列。因此,这种没有数据的论述的价值就不如物价系列了,虽说这些系列往往是间断的,除了粮食以外不包括大多数产品,而且只涉及某些地区。物价系列——特别是指数数值、银等值或移动平均数——仍是显示一种信念的基础,而不是经济发展的量化证据。缺乏其他证据,可能迫使我们把它们用作经济变化走向的指南,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可能对这种研究方式有严厉批评也是可能的。仅仅以物价系列来揭示经济变化的基本模式,如果遇到无法纳入的则解释为何排除在外,那是一种危险的做法;而这种做法可能是当初狂热地研究整体史时无意识地造成的后果。

对近些年来一些主要的经济论述作出简要的分类,也许是值得的。这对于有关论述者们的创造力和学识可能做不出公正的评判,但是可以指出其一般性特点,即便失于过分简单化。(1)肖努[12]和古贝尔[13]提出的说明也许可以放在一起,因为他们都把详细分析物价趋势和周期作为一项基本准则。肖努关注国际贸易;古贝尔关注一个地区的经济史,特别注重其中人口因素。两人都是从间接证据中推断生产走向,然而程度各异。双方都同意欧洲经济大约在1650年走向了萧条。(2)阿贝尔[14]和斯利歇·范·巴特[15]认为物价趋势很重要,但只将其与农业生产而不是周期性分析和国际贸易相联系。他们把17世纪中叶视为长期萧条开始的时期,与16世纪的扩张对比,其特征是谷物价格低廉、实际工资过高、畜牧业和农村工业的发展。(3)罗马诺[16]试图进行总体阐释,包罗了物价、贷款、货币因素、国际贸易、工业和农业生产,旨在表明1619—1622年间发生了决定性的转折,整个经济走向萧条。(4)巴埃雷尔[17]和勒鲁瓦·拉杜里[18]同古贝尔一样关注特定地区,但提出了更多关于生产以及租金和收入活动的直接证据及其与物价的关系。两人都相信他们的发现具有超越特定地区的有效性;但不同意(1)和(3)认为1650年以前发生了决定性的转折这一观点。

第五类和最后一类是各种马克思主义论述。有些人在坚持认为整个世纪有助于从封建主义转向资本主义的结构性变革的同时,还认为特别是在该世纪上半叶发生了社会和经济危机,同16世纪相比这整个阶段是个经济相对停滞的时期。[19]但是有些波兰历史学家虽然同意波兰等国经济增长下降了,却否认欧洲总体经济也是这样。[20]托波尔斯基否认出现过“经济活动减缓造成的停滞与衰退意义上的经济总危机”。各个欧洲国家发展不一,所以波兰经济的衰退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受到更先进国家(诸如尼德兰、英国和瑞典)的剥削。诚如马洛韦斯特所说:“边境地区成了西方国家某种形式的经济殖民地”,它们需要那里的粮食、木材制品和原料,并发现那里是制成品和殖民地货物有利可图的市场。这种剥削有利于西方商业与工业利益集团以及波兰巨头的利益,而以牺牲波兰城镇、手工业者、商人和农民为代价。托波尔斯基明确地否认波兰的衰退是由于战争,认为1626年之后,乃至1648年之后战争蹂躏只是加速了已经开始的一个进程,想必没有战争最终还会产生类似的结果。对于战争的影响,托波尔斯基得到几乎所有上面提及的历史学家含蓄或明确的支持。只有勒鲁瓦·拉杜里认为战争产生了相当重大的财政压力。古贝尔认为战争只对粮食价格产生地方性和暂时性的影响,比起歉收的影响来总是很小的;也就是说,战争只有相对很小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肖努的论述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影响。有鉴于此,加之在空间和时间上范围很广、信息量又很大,需要对其作更加充分而又很概要的叙述。他辩称:16世纪和17世纪的欧洲一直长期短缺财源,这是账户金额不断贬值的主要原因(见原书第87页地图1)。因此,到达塞维利亚的白银充分缓解了贸易资金的短缺,促进了贸易和航运投资。价格上扬激励了经济活动,但是持续的通货膨胀意味着一定量的白银购买力下降了,而扩张中的贸易需要更多的营运资金。为了贸易增长得以继续,美洲矿山产出必须快于价格上升和贸易量的增加,因为当时的信贷手段要求有金银条做后盾。这些条件在1600年前的二三十年间是得到满足的,但其后船运的白银没有增加,头20年大约减少了15%,而1625年以后则急剧下降。塞维利亚的跨大西洋贸易船运量1608—1610年达到顶峰,而后缓慢下降,1622年以后则明显下降了(见原书第90页图3)。肖努认为:难以直接计量生产,因此重要的海路活动量指数就成了最有用的证据。塞维利亚大西洋贸易是欧洲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它一旦出问题,失去了动力,整个经济发展趋势则从发展转向停滞抑或衰退。17世纪20年代初的危机就是由于无法为不断增长的贸易量提供资金。这又是因为没有发现新矿,没有找到开矿的人手。“西班牙大西洋经济停顿后,欧洲陷入了长时间的危机,一直到第二波殖民大扩张才复苏:荷兰、英国和法国殖民帝国的扩张重又促进了经济发展。”

因此,肖努是一名经济边疆理论家,他认为“占领空间在15—18世纪的经济发展中似乎同技术进步在最近数百年来的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相同的作用”。欧洲衰退或曰从发展到缓慢发展的变化年代,各地不尽相同。欧洲经济衰退或曰从增长转为较慢增长的时间表,各地区不同。在地中海欧洲、西班牙和西属美洲,大约开始于1600年;但在尼德兰、波罗的海、巴西和印度洋则稍后。关于物价,肖努发现:当物价上升较慢抑或平稳运行时,各国从扩张时期到收缩时期的时间不尽相同。在两三个周期性危机以后,就有决定性的变化;这在西部早于东部,在南部早于北部,在沿海早于内陆。

肖努起初断言:阿姆斯特丹的国际价格表明了塞维利亚贸易衰落的直接与即时影响,这一观点被一些历史学家所接受。但切实探究引自波斯蒂默斯的《荷兰价格史》中不完整的价格系列后,这个断言应该站不住脚了。荷兰国内价格的趋势逆转出现在1650年之后甚或1660年之后,即塞维利亚决定性危机的三四十年以后。两者的因果联系不明显。肖努正确地指出了塞维利亚贸易的衰退是垄断的垮台,但是他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即大西洋贸易量由于进行了有利于荷兰与英国的再分配,1620年或1630年后不可能再有增加了。巴西糖业生产估计在1600—1650年之间翻了一倍,而且大部分的增长是在1630年以后。肖努又只是注意了通过Sound的贸易,为的是迎合罗马诺认为通过Sound的贸易量随着塞维利亚贸易量的下降在17世纪20年代后下降了的观点。我们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们看到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说通过Sound的贸易比塞维利亚的贸易对欧洲更加重要是言之有理的,通过Sound的贸易确实有着大得多的货运量。

但是,在探索这些问题前,我们应当记住:把17世纪说成实质上是个危机与萧条的时期以及粮食价格长期趋势是经济增长的指数这两个观点都受到了质疑。粮食价格下降并非与增长不相容,16世纪与17世纪的趋势可以用好坏收成连续出现的现象来加以解释。[21]舍费尔对17世纪提出了一个不同看法。[22]18世纪之前,一大部分的人口(特别是城市人口)会由于比较轻微的经济混乱而严重受害。一次歉收、一场瘟疫、流通货币短缺、军人搜刮与征用,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人们的购买力如此之低,国内外大宗工商业的繁荣有赖于一小批富人的表现。这种不牢靠的需求不足时,整个经济就可能动摇。因此,波动和不稳就成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结构中的内在因素。舍费尔认定:16世纪欧洲在外部似乎无限扩张的前景在17世纪暗淡下来;1650年以后又出现了农业衰退。但是他认为,仅仅以价格证据来推断持续的经济危机或严重萧条是困难的。他认为完全可以把17世纪视为一个经济持续稳定、实际工资上升的时期,而白银输入减少则有助于这种稳定。当人口增长放慢时,与16世纪相比不但可能会有更多金钱周转,而且按人口持有的财富也增加了。显然,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从南欧向西北欧大幅度转移,而这种转移也可以有助于更大的稳定,“……巩固和组织时期。欧洲内部价格与货币周转变得更为实在和稳定。国家的发展并非仅限于经济”。

这提醒我们:建国是欧洲史的主题这一旧观念并没有被研究经济社会结构及发展趋势所完全取代。人口结构与国际贸易结构的脆弱性都表明:除了和平时期影响经济的有限手段以外,国家可利用的经济潜力也是有限的。因此,歉收可能比战争具有更严重、更广泛的直接影响。可是,战争的间接影响——长期的财政压力、宁可资助包税制和战争而不资助贸易的倾向、疾病不断扩散以及人力的转移——一定具有长期的经济影响,至少和歉收的坏影响同样重大,而且可以想见比找不到新银矿的影响更大。一个大力扩张的经济无疑可以比衰落中的经济能够负担花钱较多、范围较广的战争,但是西班牙的例子表明:战争欲会增加经济困难。再者,财富在很大程度上以制海权及海上贸易为基础的国家,可以依靠公开的战争或不宣而战来获利。但是,据称是1600年前后经济占优势的国家西班牙,1580—1620年之间在财富或经济力量增长方面难以看到真正处于强大地位。

如果我们考虑16世纪期间战争对欧洲的影响,意大利、德意志、尼德兰、法国、西班牙、英格兰和苏格兰在1540—1559年之间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严重影响。到1559年,最严重的后果是在所有有关国家的金融方面,但是最严重的经济影响或许发生在意大利。意大利的经济在1560年以后好像已经恢复并可能增长了;但是16世纪60年代多场战争叛乱和内战日益影响到尼德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英格兰和爱尔兰,而意大利却较少受到直接影响。从16世纪90年代开始,南、北尼德兰以及法国复苏了;然后工商业发展到了新水平。在法国,这终止于17世纪30年代,在荷兰则稍后。经济没有恢复而衰落的,是西班牙,特别是卡斯蒂利亚,它把大部分资源都投入了战争。当尼德兰和英格兰的经济从17世纪20年代早期的危机中得到恢复,意大利北部的经济却没有;在那里,曼图亚战争最终导致了1630年的人口灾难。[23]说战争的多重影响足以阻碍17世纪20年代至1660年之间的经济扩张,可能似乎有些肤浅;但是值得注意:没有受到陆上战争太大影响的国家以及更多依靠海上贸易的国家——北尼德兰、英国和葡萄牙——则境况最佳。这里的例外是威尼斯,因为卷入了一场争夺克里特岛的战争,它的经济受到了严重损害;而它的贸易和海上力量已经持续衰落了一个世代(a generation)。

为了考虑一些总体的社会因素,必须暂时推迟一下经济论述和分析。阿贝尔、斯利歇·范·巴特、罗马诺和巴埃雷尔的伟大贡献之一是:他们强调了农业的重要性。大多数历史学家都同意:16世纪欧洲的人口和农业生产都增加了,耕地面积可能也增加了,然而不清楚两者是否都基本上超过了14世纪的峰值。

在17世纪,内部殖民化的进程变慢了,而且在有些地区可能完全停止了。阿贝尔和斯利彻认为这种停顿发生在1650年以后,但是罗马诺把这视为17世纪20年代早期危机的产物;这种观点对整个欧洲而言没有说服力。他则更加振振有词地指出欧洲几乎普遍存在着一种现象:农村人口受到土地所有者和封建领主权利日益增大的压力。我们可以加一句:国家参战,需要资金;这又加上了新的财政负担,因而往往又增加了这种压力。

那时土地所有者和封建领主权利的传统精英都是贵族,所以完全可以根据他们的特点和行为的某种大致近似性将其视为一个社会集团。由于推定欧洲史的实质是建立民族国家,本世纪头十年里大多数历史学家认为:“新君主制”涌现时联合起城市中产阶级(特别是律师和商人),以打击贵族的传统特权,规整他们的肆无忌惮,并通过引进服务国家新传统的新成员来改造他们。这些新君主制所奉行的重商主义政策是什么?是基本上符合更大组织单元民族国家需要的中世纪城邦的政策吗?这种观念产生出了一批当今的陈腐用语,被用来进行这样的描述:不断显著上升的中产阶级取代筋疲力尽、已被忘却的贵族;这一进程后来又受到价格革命推进资本主义和侵蚀贵族收入的这个影响而得以加速。然而,说16世纪和17世纪的君主制在侵蚀城镇特权和政治权力方面比侵蚀贵族的特权和政治权力方面更为成功,是有证据加以证明的。欧洲各地(联合省和瑞士除外)城镇的独立性和传统政治权力都缩小了。

当时人们看待贵族阶层的方式,显示出他们思考和行动方式中的一些不安与矛盾心态。他们的观念也要求我们有某种想象力。一个主要的现代假说和老生常谈是:环境至为重要,所以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记者们往往都提到这个重要性而不谈什么证据。过去类似的观念往往根据的是关于世袭和血统的假说。这种观念由于同有害的种族主义有关,现在似乎更加令人反感了。虽然在个人历史上基因决定因素的知识方面有了很大进展,但这类因素在重大社会影响方面可能还缺乏对环境假说的尊重和认可。如果说我们不喜欢血统贵族的观念,事实上在16世纪和17世纪许多人也都是这样的。这种观念明显与基督教戒律完全相背;还有一个非常流行的中世纪传统观点:最好的、真正的贵族贵在德,而人文主义的大力宣传又弘扬了这一观点。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可以说明许多新人被封为贵族的正当性,也帮助说明了早在16世纪以前就已经明显存在的事实:许多或大多数贵族并不是西哥特、法兰克、诺曼、萨尔马希亚和特洛伊贵族的直接后裔。至于什么使人高贵的问题,还涉及政治理论;在许多国家里都有这样的说法:一个国王可以册封爵士或骑士,但不能封绅士。在考虑有关贵族起源之前,我们应当注意到:显贵一词在英国通常用于贵族阶层;在西班牙,显贵者与贵族有所差别;在法国、波兰等国,显贵包括那些没有称号的人;没有称号的人在英国称为绅士。所以这里贵族阶层一词的使用是泛指性的;而且应当记住:父亲的贵族地位和特权是继承给所有儿子的,不仅仅是长子而在英格兰只有长子可以继承。

大多数法学家(欧陆关于贵族阶层的规约几乎都是由法学家或者神职人员制定的)认为贵族阶层的有效来源是国家权威机构的赏赐。这方面最极端的说法是一位对路易十四确认贵族称号之权进行评论的评论者提出的:“认为身份地位的不同与自然本性有一定关系,那是错误的;身份地位的不同完全由君主和国家法律所决定。”此外,从1578年起,波兰国王没有议会同意就不能把平民册封为贵族。虽然巴托卢斯(Bartolus)和他的后辈法学家接受国家权威机构为贵族来源的总原则,但他们也承认血统论,承认17世纪社会生活中仍存有理想和偏见;所以他们说新受封的贵族要过四代才能像旧贵族那样完美,最完美的贵族是依古代习俗而行的贵族没有平民血统的先辈。中世纪的传统也维护血统论和美德论。高贵文雅源自诺亚(Noah)的恩泽;贵族是有福之人雅弗(Japheih,挪亚的长子——译者注)(顺带说一下:传说雅弗是欧洲人的祖先)的后裔;受诅咒者、卑贱者与无地位者是含(Ham,挪亚的次子——译者注)的后裔。可是一些人,比如罗利,他们认为贵族是原先公众协议选出者的后裔,一些像博丹那样的人认为他们起源于暴力和压迫,而其他人则把他们视为诸如法兰克人这类征服者的后裔。莫雷诺·德·巴尔加斯(《论述西班牙贵族文集》,1636年)像他的许多前辈那样引述所言:“世上的贵族不过是长久以来的财富。”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的作家们在其比较注重实际的时候都承认:贵族阶层往往是财富的产物,而不是美德或勇敢的产物。莫雷诺说过(fo.51v):住在小地方——那里的其他住户都很贫困——的人,可以利用自身的权力来逃避税负,并且由此成为公认的贵族。

在比较详细地考虑贵族的法定特权之前,最好对他们的数量有点认识。一个极端是比斯卡亚,那里当地出生的人都是贵族;另一极端是格里松州,那里不承认贵族特权。贵族比例最高的国家可能是卡斯蒂利亚和波兰,各占其总人口的大约10%;匈牙利也许接近了这个比例,肯定是超过了5%。英格兰贵族界限很广,包括律师、神职人员、军官和海军军官;格雷戈里·金估计1688年大约为4%;较小范围的贵族不包括律师、牧师、军官和海军军官,1660年前后或许可能为2%—3%。在法国,1700年前后或许是1%,但在1650年时肯定要高一些,大概不足2%。皮德蒙特在1700年前后大约为1.5%,而17世纪初肯定要更低。伦巴第可能在1%以下,维罗纳和那不勒斯稍高于1%,伊莫拉或许有4%;波希米亚在1618年大大低于1%,加泰罗尼亚可能也是这样;瑞典在1610年前后是0.33%。因此,有些国家人数众多的贵族比例是5%—10%。贵族人数为1%或少于1%的国家有瑞典、波希米亚、意大利大部分地区,可能还有德意志大部分地区。法国和英国处于中间位置,大体在2%上下。[24]这些百分率是很粗略的近似值,但至少表明了这一重要人群在数量上是多么的少。

另一大区别是:卡斯蒂利亚和意大利的贵族主要居住在城镇;英格兰、法国、德意志与波兰的贵族主要生活在农村。在卡斯蒂利亚和意大利,贵族控制着大部分城镇,通过城镇控制乡村;在波兰和勃兰登堡,贵族控制着乡村,致使大部分城镇在经济与政治上无足轻重。在法国、英格兰和西(部)德(国),城镇在经济、社会和政治上保持着较大的独立性,然而它们同农村绅士之间有着相当多的互动。在任何情况下,这种关系都受到皇家权威与行政当局方面的影响。贵族的数量在同一王国不同地区中往往有较大的差异。卡斯蒂利亚西北部的贵族人数比安达卢西亚的贵族人数多;在波兰,他们是马索维亚人口的27%—31%、小波兰人口的6.3%、大波兰人口的7.6%。在威尔士,声名不佳的绅士人数比英格兰其他地方多;布列塔尼在法国也有同样的名声。贵族在一个地区为数较多,贫穷贵族人数也就较多;一个地区贵族为数较少,富裕贵族人数比例就较高。

这使我们看到了贵族阶层作为社会集团的另一个不同特征:贵族阶层这一社会集团中有许多最富裕的人和一些穷人。非常贫穷的贵族占穷人的比例比起富裕贵族占富人的比例要小——后者的例外是联合省。虽然财富与地位的层次在任何社会里都极少绝对相合,但17世纪的差异可能比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情况要大得多。有许多官员、律师、商人甚至手艺人与农民比相当多的贵族更加富裕,除了在波希米亚和西西里等国:那里的贵族人数较少,小儿子通常被安排走神职道路。在所有这些社会里都非常强调优先权,但对教会座位、领取圣礼、离开教堂、游行行列和参加宴会时的次序存在着许多争议。在贵族阶层内外有等级制度。贵族头衔是否是新近受封者,都有优先权;但在同等封号时,老辈贵族享有优先权,而且通常比新受封者更受尊重。

全体贵族都或多或少具有共同身份与特权的认同感。这特权属于他们所有成员,不问称号和财富。贵族头衔和财富或许在波兰最彰显,那里贵族间在法律上不存在高低之分,坚持认为法律上人人平等(然而就是在那里,富人也被称为贵族,而穷人则被称为绅士)。另一个极端是英格兰。在那里,法定的特权仅限于可以进入议会的贵族,只传给长子;其他人,不论血统如何古老或财富如何显赫,只可算是绅士。然而,他们毕竟还享有一定程度的非正式特权待遇;严格的法律通常是为穷人和身份低下者制定的。法国的乡村绅士间有个通常的说法:他们同国王一样高贵。这种对比对于卢瓦索等法学家来说,似乎有点大不敬,但是突出表明了一种集体傲气以及对贵族阶层内部平等的期望。

大部分贵族(除了英格兰)所拥有的最重要特权是财务方面的。在贵族应该个人服兵役的有意义的时期,大多数国家贵族的采邑和领地是免税抑或享受特惠税率的;法国贵族免除人头税;卡斯蒂利亚的贵族与平民纳税不一样。在17世纪,贵族财务特权在法国和卡斯蒂利亚大受削弱;但在整个欧洲,间接税增长的总趋势非常显著。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了贵族特权的影响,然而也是由于富人一般不愿看到他们的收入被课税,也是由于考虑到财务上的方便。这种特权观使得一个长期以来的重要看法传播出了欧洲。虽然西印度院不赞同建立一个殖民地贵族阶层或售卖封号,但事实是西属美洲负担贡赋与徭役的只有平民:印第安人、黑人和穆拉托人(黑人与白人混血儿——译者注);根据卡斯蒂利亚关于贵族阶层的定义,这意味着所有白人殖民者都是贵族。[25]这很符合克维多所著《骗子外传》一书中人物巴勃罗:他耗尽精力而不断受挫的愿望就是被接纳为贵族,为此不惜隐瞒自己父母的卑劣往事;他最后跑到西印度群岛才了却了心愿。

在波兰,贵族受制于规定有问责程序和较轻处罚的法律,而不是用以管治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规定有审判程序和较严处罚的法律。大部分贵族都有关于继承财产(特别是采邑)的特殊习俗:这在不同地区各有不同,和农民或市民继承财产习俗各地不同一样。然而,存在着确定了不可取消的土地限嗣继承权的特别法规,例如西班牙的长子继承权;而到17世纪,这长子继承权不再为贵族专用了。在西西里和罗马各地,这种限定的遗产信托制在16世纪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然而在意大利的大部分、法国和哈布斯堡各地主要发展在1600年之后;而英格兰在1640年以后则全然确立了。[26]这种制度对于较大的地主是至关重要的。但是所有的贵族还有更古老的特权。在西班牙、法国和大多数其他国家,贵族都免于住宿军营,而且不能被强令充当普通士兵,然而他们可以个人为君主服役。在大多数国家里,通常只有贵族可以佩剑,他们任意要求免于某种形式的惩罚,特别是鞭刑和常施的绞刑。在英格兰,没有像其他地方那样的法律规章,但似乎有种根深蒂固的传统看法,认为绅士应免于鞭刑。在西班牙,不得对贵族用刑,只对异端与叛逆用刑;他们不能因债务而遭逮捕,他们的房屋、衣服、武器或马匹也不能被处理。西班牙法律,如同大多数国家一样,对定居的外籍贵族也赋予这些特权。

几乎各处(除了德意志和英格兰)都以某种方式承认的最引人注目的特权是:贵族的私生子生来还是贵族,但不继承父亲的显贵身份。1600年以后,法国的私生子贵族身份需要有国王的特许状加以确认;其实国王也从未否决过。此项习俗表明血统由男性传继这一观念的巨大力量。在法国、尼德兰、意大利、德意志和波兰,有些宗教场所和大教堂的全体教士大会要求入场者证明为至少三四代的贵族后裔。就理论上说,西班牙的军界职位只能由贵族担任;卡斯蒂利亚的大多数城镇中,市政当局的一半职位保留给贵族。

另外两个具有重要社会意义而颇有争议的普遍看法是低贱观和高贵观:技能和职业有高低贵贱之分,贵族只能从事高贵技能或职业,不能从事低贱的技能或职业。所有社会都总体上同意有些职业的性质很可鄙、卑贱而与贵族身份不相容;然而英格兰不像其他国家,对此没有正式的规章。这种观念可上溯到亚里士多德和希腊人关于可鄙、卑贱职业的看法。对职业性质的看法各异;至为重要的不同看法之一是:从事买卖的商人是否适合成为贵族;在法国、那不勒斯、费拉拉、德意志、南尼德兰,适合;但在西班牙、威尼斯、热那亚、米兰、托斯卡纳、波兰和英格兰,不适合。显然,不论法律定下什么规章,社会习俗都会施加影响;西班牙贵族不以经商闻名,然而16世纪在塞维利亚有许多人都被吸引去从事贸易活动了。低贱观再次突出血统论:从事低贱职业前出生的孩子可继承贵族身份;贵族停止从事卑贱职业后即恢复其身份。理想的贵族靠他的土地收益“高贵地”生活,而不是靠赚钱的职业。这种理想被意大利的作家们——例如亚历山德罗·萨尔多(《不和》,1587年)——所认可。[27]几乎到处都认为:零售业和大多数的手工艺(除了法国著名的玻璃制造)都是低下卑贱的职业。

当时的人们认为这种反对情绪在法国最为强烈,那里可能要试图实行比大多数国家更多的规章,然而这种情绪在德意志和那不勒斯也很强烈。西班牙作家普遍抱怨许多贫穷贵族在从事卑贱的职业,然而他们似乎更关心与贵族身份不相称的职位而不是贸易。但除巴斯克诸省外,1575—1580年的《报告》指出:在新卡斯蒂利亚,绝大多数贵族并不“耕地或做生意”,而只有少数贵族在土地上劳作,更少的贵族是工匠(例如木匠或皮匠)。[28]英格兰存在着类似的情绪,但并无法律认可,只是社会偏见:往往对一位绅士当了店主或工匠就觉得好笑而不可接受,但对当了商人或企业家的绅士不是这样,然而比起地主来他们可能在理论上要不那么受尊重。

农业在这种情况下陷入了困境。有种赞颂农业光荣的极其悠久的传统;但在许多国家里,贫农身处最受剥削和最不受尊敬的社会成员之列。在法国和西班牙,容许贫穷贵族耕作自己的土地,但不得耕作别人的土地。在意大利和德意志,似乎这样的容忍度都没有;但是在波兰的一些地区,贫穷贵族往往充当佃农甚至牧羊人。家政服务是又一名声不佳的职业。传统上,侍候国王或大贵族是光荣的;但总体上来说,时至17世纪,这种服务即使仍然光荣的话,也只是种虚礼而非实情了。[29]在波兰,外国人吃惊于有许多为富豪承担实际家政服务的贫穷贵族,他们依然头戴符合其身份的帽子和佩戴其他符合自己身份的标志。[30]德意志的法律比其他地方的法律更充分地体现了卑贱职业观:卑贱的职业(包括牧羊人、磨坊工、裁缝、狱卒、刽子手和清道夫,不包括被所有司法程序剥夺权利的人)会造成不诚实和名誉的败坏;这意味着他们和他们的孩子甚至他们的孙子都不得从事其他职业。

像古铁雷斯·德·洛斯·里奥斯[31]这样的一些作家得出有点令人意外的结论说:农业是门适合于绅士的技艺;但在西班牙并非人人都认同他们所说的绘画与雕塑属于同一类别这一似乎比较明确的论点。1563年,圣地亚哥骑士团章程将画家划入“卑贱、可鄙”类。建筑师由于同筑城学有关,17世纪除意大利外都比较认可其为一门光荣的职业;甚至在德意志也是这样,尽管习惯性地将其等同于石匠对立面而有敌意,罗库斯·冯·里纳尔伯爵就曾有过这样的经历。[32]但一直以来比较深切的不安是由有关大学学位与法律职位应享有特权这一问题引起的。大学学位与法律职位享有特权似乎有悖于贵族的真正职务是军人这一传统观念。然而,巴托鲁斯及其后继者们坚持认为法学博士应成为贵族;莫雷诺的书籍扉页上有则广告语:“学识与武器使贵族具有了英勇无畏的气概和财富。”莫雷诺确实还真说过:萨拉曼卡、巴利亚多利德、阿尔卡拉-德埃纳雷斯和博洛尼亚大学的所有博士、硕士与学士均享有贵族的充分特权;而其他大学的博士、硕士和学士也享有这样的特权,但不享有纳税豁免权。[33]在法国,对于博士的贵族身份有些争议,但是通常都以某种方式加以认可——在普罗旺斯,这可以传给他们的孩子;在多菲内和诺曼底,那只是个人身份,不得传承 。[34]德意志的大多数座堂圣职团承认博士学位等同于贵族证明。英格兰人接纳大学毕业生为绅士。在许多国家,贵族在大学里可以享有优惠待遇,往往免除获取学位的部分必要条件。许多贵族除了想成为教士还要进大学或学院,但律师与教士是不容兼得的。西班牙和法国一方面有因享有特权和因占有职位而成为贵族者,另一方面有因血统世袭贵族者;两者亦不相容。这同样明显地见诸莫雷诺的责骂以及卢瓦索所说:“低级乡村绅士极其骄横……,没法同他们和平相处……;他们是猛禽,唯一的营生就是以他物为食,且你争我夺。”他把学位获得者和司法及财政官员归入第三等级,说官员以前来自罗马的贵族阶层,而法国的贵族则“鄙视学问而热衷于懒散”[35]。虽然有些法国贵族声称拉丁文知识几乎是一文不值,但卢瓦索所言尚需系统研究加以证实。法国人为贵族设立的专门学校似乎比大多数国家都多,主要是击剑、马术、舞蹈、写作以及应用于测量和城堡建筑的初等数学,一点儿也不用拉丁文。奇怪的是,这有点像是一种人文主义传统;比维斯等人支持这一传统;这一传统强调技艺的教育价值。波兰、奥地利、匈牙利和德意志许多地方的大部分贵族一定得懂拉丁文,因为那是许多世俗活动都使用的正式语言和文字。总的来说,哪里真正贫穷的贵族越多,那里很可能也是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贵族人数越多的地方。

法国的情况可能比卢瓦索所说的要更加复杂。有些高级教士家庭源自纯正的贵族;这些人通常都拥有土地和封建领主的权利,所以他们同农村贵族具有共同的利益。在巴伐利亚,较低级的贵族同城市贵族打成了一片;许多家庭成了公爵和选帝侯政府的行政人员,有些人借此上升到了高等贵族阶层。[36]然而,从16世纪起有个总的趋势:较早的贵族试图关闭他们阶层的大门,强行将他们自己与新受封的贵族区分开。在法国,所采取的方式是强烈要求废止卖官鬻爵、保留某些职位或部分职位给贵族。这些要求都没有达到;但是从1600年起,国王确实着力制止了贵族身份的滥用;然而这通常不受小贵族欢迎。在西班牙,对新贵族的态度趋于强硬;17世纪中叶,父辈、祖辈不是贵族的新贵族不得进入军界、马德里和其他一些市政府任职;这些官位是被贵族垄断的。[37]在威斯特伐利亚,较大城镇的显贵在社会地位上同小贵族相差很小,他们在15世纪相互通婚。到16世纪晚期,他们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分裂,贵族试图把显贵排除出明斯特市议会和牧师会。[38]

这些方面的最大压力来自较贫穷的贵族,而17世纪大多数国家的富裕贵族和富豪们(他们并非都来自古老的贵族家族)则最为成功地保持或增加了他们的权力和财富。卑贱观限制了他们对职业的选择,从而伤害了贫穷贵族,而对富裕贵族并无不便之处,犹如特别限嗣继承法只对那些拥有相当土地需要赠予的贵族有用。贫穷贵族最重要、最普遍的继承物是血统、家系和荣誉观。在实践中,所有贵族(不管其等级与财富如何)有个共同点:即通过决斗来弘扬荣誉观。一名贵族只有当挑战者不是贵族时,才能拒绝挑战而仍然保持名誉。决斗是伴随着马上比武消退而兴起的。13世纪时,马上比武是真刀真枪、血腥、比较粗野的。一名贫穷武士可以比拼而出名。15—16世纪的马上比武场面十分壮观,成了君主、宠臣和富豪们的保留活动。决斗粗野而致命,使贫穷贵族同富裕贵族真正处于平等地位。一个人可以靠宝剑赢得名誉(然而道德家、牧师和世俗权威对此是有争议的)。白金汉可能是英国马上比武的最后践行者;这一时期马上比武似乎已在全欧洲消失了。马术学校是富人们时髦、摆阔的消费,通常要求建室内骑校;这同实战无关,但骑士画像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为荣誉而决斗好像从16世纪早期起即已在法国兴起,并制定了一部完全能够控制贵族的行为和名誉的特殊规则。一般认为这发源于意大利,显然是极大地受到了士兵间决斗和挑战规则的影响;军法论文非常关注这一规则。到16世纪晚期,决斗是全欧洲贵族行为的一大特征。弗兰西斯一世和亨利二世曾经设法以恢复法庭辩论来控制决斗;亨利四世禁止决斗;没有明确允许,不得进行决斗。而他的继位者们则像英国的詹姆斯一世和西班牙的国王们那样,力图绝对禁止决斗。法学家和神学家们齐声支持禁令,但禁令在这个时期特别难以生效;然而17世纪晚期,决斗在西班牙和法国已不常见了。

博丹曾经说过:“君主可以处置臣民的生命和物品,但无权处置他的荣誉”。这样我们就有了一部行为准则;这准则全然不顾教会和国家定下的规章,当然是同真正的贵族即美德这一传统相一致的。如果认为法国比其他地方有更多的决斗,那么荣誉观在西班牙的生活和文学中则肯定极具重要性。关注西班牙是合适的,因为那里对这一观念有很多分析,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观念在别处不重要。“‘荣誉’与‘耻辱’有赖于个人的认识;‘好名声’与‘坏名声’有赖于社会的认识。”荣誉等于生,耻辱等于死;坏名声就是绝交。因此,这一行为准则的本质命题是:荣誉比生命更有价值,或者说没有荣誉的生命是不存在的。因此必须接受身份合乎的挑战者提出的挑战,必须严厉批评语言侮辱、拆穿谎言。拒绝挑战就是接受坏名声、绝交。诚如卡罗·巴罗哈所指出的:有一些说法不同的卡斯蒂利亚的谚语——“十分荣誉,十分痛苦”;“只继承荣誉,是可怜的继承”;“荣誉和财富,财富占先”。[39](我们可以说,还有类似的英国和法国谚语。)西班牙的情况更为复杂;复杂在“纯洁性”上。意思是说:具有摩尔人或犹太人的血统、有受过宗教法庭判罪的祖先,就是耻辱。“纯洁性”规则的推行颇得人心,因为许多平民是“纯洁的”,而许多贵族家族是“有污点的”;这一点也可以被视为是贫穷贵族反对富裕贵族的一种行为,毕竟后者血统更可能受到玷污。

为捍卫荣誉或为受辱进行报复而大行杀伐的职责,是西班牙戏剧(包括笃信宗教的卡尔德隆的戏剧)的一个重要主题。这一点以及这些戏剧的印刷和上演都是得到教会的认可和批准的这一事实,使得一些人认为:戏剧中表达的规则在日常生活里是被接受了的,是诡辩家们在谈及实际行动时加以认可了的。而可以指出:许多诡辩家虽然同意荣誉和声望比财产更有价值,但不接受荣誉比生命更为重要这一本质命题。戏剧家自己可以将这一规则当作是其观众普遍公认的习俗,但不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40]大多数政府当局都谴责决斗,但有些西班牙和意大利的诡辩家则认为决斗可能是合理的;至少有一位西班牙诡辩家同意贵族杀害平民的权利,如果后者坚持不断地侮辱他们的荣誉。[41]卢瓦索愤怒地认为法国贵族倾向于把决斗看作是“神意象征;因此,犹如大自然中最危险的动物那样相互灭杀;我们的贵族也这样做;他们不但最英勇,而且是世上最残暴、最粗野者”。

贵族为了体面地生活必须准备相互使用武力;他们的生活和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得靠对别人使用武力。如果他们的地位和特权得到社会上其他人普遍认可的话,贫穷贵族很可能得亲自提出要求认可和享有优先权,而富裕贵族则可以由他们的委托人或仆役来做。大多数社会都在不同程度上默认了对被认为是平民对贵族的侮辱加以报复,在西班牙和布拉格有时甚至会对之加以杀害,在别处则由贵族的仆役对之施加殴打抑或切断其手足:法国的作家们可能受到过这种威胁;偶尔还发生过这种事。但是,赤裸裸地使用武力以确保权力和生计仍然是法国西南部地区许多贵族生活方式的一个组成部分:领导农民反抗收税官;力保有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征收非法税费。[42]土匪和贵族联手剥削农民、向旅客索取过路费,在16世纪的加泰罗尼亚、教皇国、那不勒斯和西西里是惯例。大约1618年以后这种惯例在加泰罗尼亚就消失了,16世纪末在罗马贵族中也不见了,但在那不勒斯和西西里仍继续存在。在那里,不仅仅是贫穷贵族同土匪分赃的问题,而且利用非法手段、勾结土匪来威吓乡邻及其遴选的官员;如若必要,抵制当地大亨所提非法要求的人会遭杀害。

法恩斯·莫里森16世纪90年代作了个人的评论,留下了一些有关贵族社会生活中暴力事件的比较深刻的印象。他认为德意志人因为天性平和、不轻易冒犯他人,所以在斗争中很少被杀或受重伤。他不但将这一点与法国进行了比较,而且与英国进行了比较;法国人和英国人“最难容忍受辱,法律荒谬地允许因语言或行为而受辱时进行决斗,但不得致使对方伤残;致使对方伤残以求补偿是不光彩的行为;大多数受辱事件一般都是在单打独斗中用剑进行报复……”因为荷兰法律不允许因语言而进行决斗,所以骂架与争吵在荷兰很常见。他发现意大利——决斗的原产地——没有什么单打独斗,由于为报复而进行谋杀十分常见。在布拉格“……绅士杀害陌生人抑或社会地位低下者[比在德国]更加常见,因为绅士只能由议会审判,而议会又不大开会;于是就由绅士们来审问,而绅士们审案不公,通常开释案犯或者搁置拖延以规避审判……”最好的对比是在瑞士,那里的法律严禁争吵并允许决斗,所以甚至在士兵中也没有什么谋杀事件;“所有的旁观者必须保持平和,杀人者只有证明是自卫才能逃脱死罪”。然而在那里佩带宝剑比大多数国家都普遍。

另一使莫里森全然感兴趣的对比,是不同国家间享有狩猎权的情况。他认为英格兰和苏格兰更多的是猎鹿和猎鹰,英国绅士们比欧洲其他地方有多得多的鹿苑。他确切地指出:德意志的大部分地方“都禁止任何人狩猎”,但猎取“有害野兽”(诸如狐狸、狼等)除外;而“不受约束的诸侯们可以在自己的领地上狩猎”,“只有在某些地方允许绅士猎兔,例如在萨克森……”;在丹麦,贵族只能“在自己继承的土地上”狩猎,其他地方只有国王可以狩猎。波希米亚的高级贵族在自己的土地上享有充分的狩猎权。在萨克森和德意志其他地方,擅自猎杀鹿和野猪要判死刑,即便它们糟蹋庄稼也不能猎杀。他还声称:在奥地利,要得到领主的允许才可以捕杀麻雀。在佛兰德斯,贵族有权猎取野兔、野鸡和鹧鸪;而在荷兰和弗里斯兰,鹧鸪和海鸟是允许平民百姓逮捕的。莫里森认为意大利不适合狩猎,在那儿和波兰看不到什么人狩猎。在法国有很多狩猎者,他们是在野地上打猎,没有什么狩猎场,而只有大人物养得起老鹰。莫里森只有一次在波兰、另一次在波希米亚看到过猎鹰,“没有在其他地方看到过……我确实在所到之处都看到有训练猎鹰活动,但通常是在英国大路旁给旅客们看的”;英国……“拥有的黇鹿比全欧洲的还多。世界上没有一个王国有那么多的鸽舍”。瑞士是又一个大大的例外,在那里,“人人都可以自由狩猎,他们没有多少绅士。……同样,人人都可以自由地在他们特定的郡州或联邦领土上的大河、小溪、湖泊边垂钓。他们也可以自由地放鹰行猎,用网或类似的手段逮捕各种鸟类……”[43]事实上,法国非贵族的狩猎权16世纪就被最终废除了,但可以猎狼和狐狸。英国1606年规定了养犬、养雪貂和拥有猎网以及使用枪支和弓箭狩猎的财产资格,并加重了对偷猎的处罚。

莫里森还作了其他一些评论;虽然可能是主观看法,但受到了普遍关注。他发现“法国人交谈很随便,不怎么尊重长者”,蔑视英格兰绅士“甚至在节日”也身穿大领主制服且备受尊重。而比起亨利四世宫廷的仪式来,英格兰宫廷的隆重礼仪则给法国游客留下了深刻印象。莫里森说:在英格兰旅店里,绅士要在自己客房里用餐或者只与其他绅士同桌就餐;而在德意志,平民百姓坐在同一张比较低矮的桌旁用餐,饭菜价格一样但服务较差。他认为德意志人让自己的太太当仆役,但“得不到孩子们的尊重”;孩子们“同父亲握手,而不像英国那样脱帽、下跪求神保佑”。他还感到惊异:

绅士们不管有没有学识还都傲慢地看不起大学毕业生,认为他们同商人差不多;我不但在日常活动中有所发现,而且我个人还亲身经历了。同一位绅士交谈时,他觉得我的拉丁语说得比他好,以为遇到了一位绅士,就问我在大学里学了多久……后来把我尊为学究……

莫里森觉得奇怪:尽管“绅士们最初是靠学识、征战和经商营运而荣升的,而他们只认为征战值得荣升并一直为绅士……”我们可能会猜想:这只是低等和贫穷贵族的偏见。因为许多奥地利和德意志贵族确实受过良好教育;他们很有文化,不仅通晓拉丁语,而且通晓现代罗曼语。据称:他们阅读的主要著作是西塞罗的《论职责》、彼特拉克的《抒情诗集》和阿里奥斯托的《疯狂的奥兰多》;欧洲文化的主调受贵族和宫廷的态度和喜好的影响,非贵族读者和作家们大多顺应、遵行之。[44]

虽然所言极是,但是谚语表达的智慧和为时已久的道德、宗教传统与贵族价值观有矛盾、对之有怀疑。然而,虽说文学、艺术和谚语可能大多反映的是贵族或农民的生活方式,但文学上没有对资产者和手艺人生活方式很直接的描述并不表明其生活方式没有自身独特的价值和文化。新教和反宗教改革运动的传道者们都指责民间巫术迷信,指责符合民众和贵族情趣的血腥、淫乱的骑士浪漫故事。第一部伟大的流浪汉小说《古斯曼·德·阿尔法拉切的生活》是特意对这些浪漫故事作道德性批判的作品,“是回应反宗教改革运动明确要求的一部‘真实’文学作品”[45]。可是,如果说道德的意图在阿莱曼的继承者中逐渐淡化了的话,这种新类型作品的成功事实上并未改变民众的情趣:“骑士小说在我们当代之前一直以小册子形式重印,而且……尤其在西班牙南部……是赶牲畜者和农场工人最爱读的东西……”在法国,根据查理曼大帝浪漫故事编写的小册子也是整个17世纪和18世纪里民众喜爱的主要读物。这类作品呈现出神话般的中世纪社会,讲的几乎全都是国王和贵族的英勇事迹以及不断对异教徒发动的十字军征讨。法国的流行文学呈现出一个神话般的奇异世界,一个圣徒、伟人和颇具魅力的世界;这不仅殊异于知识界学术发展的总趋势,也殊异于贵族理想的现行教育中的人文主义因素。西班牙的流行文学似乎有点特殊,口头传统对“正规文学”的影响要比法国和英国强得多,特别是在韵文戏剧方面。比较多的西班牙小册子可能是用韵文写的,其中肯定有著名作家的许多诗篇,肯定有许多改编自他们的戏剧和小说。[46]

因此,贵族人数与其余人口相比很少,他们的文化观不但影响了受过教育者们的文学、艺术,而且也影响了没有受过教育者们喜爱的文学、艺术。高乃依戏剧中的英雄人物体现了靠自豪和追求荣耀而生存的理想贵族的坚忍不拔和骑士精神,也有为贵族反抗非正义和暴政作辩护的小册子里的浪漫故事。但不论这种同情贵族理想的文化影响多么广泛,并非是毫无争议的;基督的、中世纪的和人文主义的传统都有对这种自负怀有敌意的内容:这仍见诸神学家、法学家和道德学家的著作。而且,大贵族和贫穷贵族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意愿可能有很大分歧。关于卑贱职业、个人服务和高贵生活的习俗和法规各国也很不一样。贵族在他们自己的行为和文化中默示或明确地表达的理想,可能同日常生活的许多实际情况不一致;但他们的理想还是强烈地影响了其他人口中许多人的文化理想,特别是通过戏剧和小册子施加的影响。这种矛盾冲突因皇家政策和财政需要而剧烈了。急迫要求减少贵族的财政特权和限制其滥行决斗,但更为重要、普遍的要求是出售贵族称号和特权以及皇家对地方上的管辖权和税收权。大贵族有种几乎普遍的倾向:网罗一些新贵人物或家族组成集团以巩固、保持自身力量;而小贵族则为了生存而更加依赖于服务国王或富豪,这就更加难以有效、独立地追求他们自己的政治、社会目标了。

欧洲贵族出身不同,经济条件各异。他们虽然都接受他们应当是个封闭的集团,或者至少是个根据严格规章吸收新成员的集团这一思想,但现实情况却不是这样。在大多数国家,许多(或许是大部分)贵族家庭往往在违背法规的情况下已按习俗被吸收了,这种情况一直在继续。这就产生了一种矛盾状况;或许最极端的情况在波兰。在那里,没有国会的同意国王不能封授新贵族,但国会并不认真设法控制或阻止根据习俗吸收贵族;所以到1630年,据称已有数千起僭用贵族头衔的事件。[47]在专制主义的法国,对按习俗取得贵族身份进行了最严格的控制。这在17世纪50年代后期特别严;有些地区的小贵族试图进行有组织的抗议和抵制活动。国家不论是在竭力维护自己对暴力和权力的垄断方面,还是在与贵族竞相对农民、(有些情况下)对城镇居民进行剥削方面,一直是贵族最大的潜在和实际对手。分赃和分权及其稳定性各国自然不同。影响政策和政治安排的力量也各异。但在各处(除了在荷兰与尼德兰北部的泽兰、瑞士各州、符腾堡公国),贵族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与政治集团。在欧洲大部分地区,不论是在有限君主制还是在绝对君主制的统治下,贵族仍然是享有威望的最重要集团。但到处都有其他自觉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就连威尼斯和波兰贵族共和国也不例外。

我们冒着进行概括和全面比较不可靠的风险,或许能够看到欧洲社会的一些独特的共同特征。16—17世纪的中国,在关于职业地位的法规和文化习俗与实际情况之间也有着相当大的差别;例如,商业财富与军事成就在理论上不大受到敬佩,但事实上却能获得权力和威望。享有特权的精英——绅士——加上他们的妻子儿女在17世纪或许只占人口的2%—3%;他们通过应考、买官或军功而跻身高位。他们被授予特权,因为他们是现任或候任官员;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并不是世袭的,然而特权者和富人的儿子比平民的儿子有多得多的机会来取得特权地位。他们出身不同、财富和力量殊异以及他们中许多人是地主这一事实,大体上可将“绅士”这一特权集团与这里述说的各色欧洲贵族相比。根据平民获取官位来衡量社会地位的流动态势,17世纪中国的情况比起明朝早期来要差,但比起欧洲来可能要好得多,农民上向流动可能有着更多的机会,虽说机会仍很有限。事实上,现在还没有关于平民进入欧洲特权集团的比率以及关于下向流动的比率方面的可资利用的史料;这跟中国没法比。[48]但在欧洲贵族(特别是大贵族,如波兰大贵族)中明显存在着相当多的上向流动和下向流动情况。中国由于没有长子继承制,下向流动情况多见(家族习俗并不总是赞同平分);而欧洲由于没有一夫多妻制,男系灭绝的情况则多见。最重要的不同似乎在于社会集团同国家的关系,它们甚至可以独立于国家而取得权力和威望,而国家机关则甚至可以控制社交活动。

如果说进入权力中心在中国可能比较容易的话,那么政府对权力的控制则是完完全全的,传播的是一种官方批准的统一文化。经由中国政府对意向和行动的集中,就可能出现扭曲;在那里,“历史是由官员为官员而撰写的”,所以原始资料全都是政府官员们的活动而不是社会的活动。而欧洲有许多权力中心,只是因为那里有许多国家;各国又有一些对权利有着共同意识的团体。有些权利是国家特别授予的;有些权利是习俗上固有的、反政府的。有一些相互矛盾的解释;在像苏亚雷斯这样的一些自然法理论家以及所有专制主义的捍卫者看来,乡镇、村落的权威来自国家;而在阿尔蒂修斯及其追随者们看来,国家则是乡镇、村落的联邦甚或是邦联。在中国,城镇主要是中央政府官员们的行政所在地;中国的中央政府比起大多数欧洲专制君主国来对其施加了更严的控制。欧洲城镇通常享有与中央政府比较间接的关系;中央政府认可它们的共同特权和身份。如果说从中世纪以来它们的独立性已普遍下降、它们的民团这会儿已经不能在重大战役中保卫它们的话,它们对于防止民众骚乱和友军过境骚扰乡邻仍然是起重要作用的。即使在专制君主国里,城镇在收取一些税费上通常还是享有自行决定权的。在哈布斯堡王朝领地、德意志大部分地区、波兰以及南尼德兰当时的政府中,行政管理事务由官员们分工负责;他们中的一些人只对统治者负责,其他人则负责产业。对地方社会更集中的行政管理监督普遍都在加强,特别是在法国;但是政府从未完全消除传统,地方上的寡头在许多方面则更强了。乡村社会的地位各异,但通常都具有一些自身的特性;这些特性是受统治者和领主们认可的,然而实际独立性通常要比城镇弱得多——一些山区除外。有些乡村社会(特别是在西班牙、意大利和瑞士)被城镇控制和剥削,然而几乎在各处,大多都是受领主控制的。财政方面,上级政府认为最好同村务议事会或选出的代表打交道,他们可以用行动管住当地社会。村长和村务议事会当时在欧洲大多数地方是合法实体。(一些英国乡村也有这样的实体,但不像法国中央政府那样对之作为一种形式普遍进行扶植;然而这种形式的实体村务议事会在新英格兰已很普遍了。)对这种形式的认可主要是由于其为别人提供了方便,但这种机构也符合村民们的需求:管理公地、荒地、闲地、垃圾处理等的使用——如果需要,通过集体诉讼或协商。

中国的地方政府是被置于高度中央集权制下的,给官员们留下很少的酌处权和自行决定权:在理论上,地方财政的情况也是这样;然而在事实上,官员们的薪水和外快并未得到有效控制。享有特权的非官方乡贤是地方利益的发言人,但是他们没有法定的任务。他们不得抱团结社、插手行政事务、代表民众请愿、没有官方批准不得发表文章和给个人起名。尽管出售特权,但对政府削弱人们特权地位的权力没有抑制,这种处罚在中国法律上要比在欧洲法律上常见得多。市镇行会、宗族、村长和村议事会行使官方直接批准或者默认的重要职能:管理社会生活,尤其是仲裁解决各种争端:应用当地习俗,而不必诉诸官方法庭。村、镇并不是法定的集合体,是个人共同活动、得到行政当局认可的实体;只要政府不加干预,它们可以自行安排来解决各自的事务。政府承认的法规中没有拒绝官方决定这一条,而欧洲专制主义国家有。在那里,关于司法权、法令的实施以及赋税的评定等方面的冲突诉讼是常有的。在中国,对官员行为的审查由政府的监察机关进行,而不是通过诉讼;在那里,“……法律制度是控制制度(然而还是有空子可钻之处);权利分配不重要,只是偶尔为之”。这一时期的欧洲法庭往往行使行政和监督职能;但在中国,司法功能是负责对官员进行钳制;即使对特权集团说来,“卷入法律纠纷是可怕而要避免的事”;极难完全开释一名被告。[49]

从16世纪起,基督教的普救愿望似乎不那么可信了,在公共道德规范上更加含糊和矛盾;这不但因为基督徒日益被认为等同于欧洲人,而且因为宗教改革造成了分裂。新教徒和天主教徒拥有共同的、长期存在的神学及学术遗产,还有亚里士多德经院哲学的旧方法以及人文主义论述的新方法和对罗马法进行批判性的、比较研究的新方法。在反宗教改革的天主教内部,对于人在世界上的地位存在着相互矛盾的观点。利普修斯的基督教斯多葛派赞颂人类理性和古代智慧,而贝吕尔则责之为妄想——那些生来卑劣、无知、可耻者的妄想和自豪感。教派因主张教会等级观和因主张教会传道观而对立。16世纪末叶怀疑论——“新皮浪主义”——的发展并未与宗教立即决裂,因为它主要提供了为启示录辩护的另一件武器。然而,对宗教事务持自由思想者们一直利用它公开攻击理性神学、支持信仰主义,私下里将所有启示宗教视为一路货色;但它确实以学术观点对付了最最正统者。因此,很久以前“新哲学”已经提供了一门新宇宙哲学,但对教育和大学还没有多大影响。欧洲的学者们不得不考虑用另外的方式来解释他们的宗教和法律、政治制度,不得不挑选其他方法来规范和解释知识。如果说这在主要教派内或在一个国家官方批准的大学内情况确是这样的话,那么在整个欧洲文化内可以得到的选择和可能的冲突自然要大得多。

中国文化的一统性无疑是夸大了,道家传统作为一种非官方的存在就具有持久的重要性。虽然官方文化与意识形态在倡导共同的、明确的准则和评断方面似乎非常成功,而对其进行讨论与批评是受到比较严格限制的、在政治上是危险的,但是宗教研究和学术辩论方面的私人生活还是可能的。17世纪的“汉学”衍生出了“一门史书校勘学”;这门学科的发展导致了对大量官方典籍的否定,称之为“是篡改过、删改过、不真实或是故意伪造的”。还有大量被官方认为有理由看作是煽动性的通俗读物。这些批判性的校勘和改良运动及其很快失败的共同原因是被视为反专制主义。[50]官方儒学的理想似乎把国家与社会视为一体。

这种受严格限定的官方意识形态长期控制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是为了应对需要控制和拓殖一广袤地域——那里的居民在种族和文化上起源不同,那里的语言和环境更不一样。

以某种类似的方式统一欧洲的愿望在17世纪并未完全消失。1600年之后最大的成功最终属于小国——联合省、瑞典、最后是英格兰;在我们看来,这似乎是该世纪的一个独有特征:不但有主张普遍帝制的乌托邦式的鼓吹者(诸如坎帕内拉),还有预言欧洲有个非常不同的未来的期待千年至福者(诸如夸美纽斯)。从较为切合实际的角度看,从白山战役到(至少是)布拉格和约(1635年)这期间在皇帝有效统治下重塑帝国以及重振哈布斯堡对欧洲大陆霸权的可能性,似乎比查理五世在帕维亚和米尔贝格胜利以来任何时候都要大得多。但还是有一些像纪廉·德·拉卡梅拉这样的人认为诺德林根战役之后西班牙帝国将永世长存,一些像贝尼托·佩尼亚洛萨修士这样的人由于捍卫和宣传信仰的神圣使命而对西班牙人口减少欢欣鼓舞。对犹太人和犹太血统的恐惧和仇视似乎使西班牙人更加坚定地视自己为上帝特选的种族,与富有战斗精神的加尔文主义者们共同具有这样的特性。宫廷十四行诗热情地颂扬费利佩四世(旧译腓力四世)为英雄:他将解放亚洲、消灭异教、开始实施统治世界的完美法律——“一个耶稣和一个帝国”。[51]

我们对当时情况的了解通常使我们怀疑这种恐惧和希望的真实性,使我们相信哈布斯堡霸权的所有真实前景已经因费利佩二世(旧译腓力二世)而消逝。同样的是:天主教的复兴无疑有了进展,到1600年很容易地被认可,从而导致了1648年宗教和解的实现以及其后的必然发展。而在最近的观点看来,16世纪末叶同样引人注目的是:波兰、奥地利、波希米亚、匈牙利和法国的统治者已经不再坚持天主教的统一性,容许对教义持不同见解者享有实际上的、正式的权利。如果说反宗教改革运动到1600年在德意志和波兰已经有了相当进展的话,那么1618年之后哈布斯堡的胜利就使天主教在波希米亚地区、奥地利、最后在匈牙利没有了什么争议,并提供了有助于天主教的不容异说情绪在波兰增长的条件。乌尔班八世和贝尔尼尼的罗马成了天主教夺回的那些土地的文化和精神首都。在修建胜利圣母堂纪念白山战役胜利时夺回更多的失地似乎是有可能的,但1656年新罗马达到辉煌之巅——贝尔尼尼的圣彼得广场——时,这种希望已然消失了。不过,1635年马德里新布恩雷蒂罗宫“众王国大厅”面世时,其意象不仅仅是在庆祝西班牙君主国在奥利瓦雷斯领导下历经困境犹生,而且是在逐一列举从巴伊亚到瑞士对异教的决定性胜利。当时一些无名小辈乡巴佬(诸如皮姆和克伦威尔)的恐惧不一定是对新教热诚的谬见,而是受了黎塞留和失败者卡梅拉里乌斯宣传的蛊惑。贝尔尼尼的罗马和“众王国大厅”都是建造来庆祝胜利的。虽说没有获得胜利,但还是有可能获得胜利的。

就是这么一个欧洲:拥有众多身负神意的国家;不过这些国家不是民族国家。人们到处被告知:所有政治权威都是神圣的;所有统治者对上帝负责。如果说在关于上帝授予他们对臣民的权威的性质和限度上有争议的话,那么在国王权威是种个人所有权上看法是一致的。由于合法的国王不像暴君,一定尊重其臣民的财产权,所以臣民们必须尊重国王的权利。除了波兰和神圣罗马帝国,欧洲各君主国的选任性(elective)和明确的契约性在16世纪期间已然弱化;这一趋势发展的结果是被征服的波希米亚变换成了这会儿似乎是正常和恰当的世袭继承形式。国王们试图像富豪们可以决定对其地产进行管理那样,由他们最后拍板决定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细节,但通常受到议会、法庭或枢密院的阻挠。这也发生在法国;那里的专制政体理论对宪法研究、阐释得越来越细,时至17世纪初只有王位继承权法没有列入国王的最高权力。而如果国王的王位继承权类似于臣民的财产权的话,那么对王朝利益和继承权的追求就同臣民对其财产权的享有同样合法了。对外来说,国王或王朝拥有不可剥夺的财产权观念是实现普世共同意愿的切实、合法的障碍;对内来说,国王的和臣民的财产权其实确是相冲突的。或许最严重的冲突发生在战争问题上:是为王朝利益而战还是只是自卫。于是所有的国王和政府都实施应急权力,规避正常的习惯法和法律程序;这就意味着不顾一些规章允许征税、强制贷款或征用,从而侵犯到了臣民们的财产权;而每个人都同意财产权是社会和政府都要捍卫的主要目标。

甚至在1618年以后,大多数国王花在狩猎上的时间要比领导军队或指挥战争来得多,然而华丽的肖像画却能秀出不是军人的费利佩四世和卡洛斯一世骑马指挥的姿态。詹姆斯一世虽然致力于狩猎,但也希望被人们牢记为和平缔造者。17世纪20年代初计划用于白厅宴会厅的鲁本斯《和平的胜利》画像是追念希望和成就——比“众王国大厅”所展示的更无根据而又同样昙花一现的希望与成就——的,但企求基督教世界团结一致的方式是极其不同的。[52]鲁本斯的穹顶画显示出比詹姆斯对外政策的失败的更多内容;他的无能所付出的代价,使我们想起大多数欧洲国家在1600年之前比较和平与繁荣的二十年间未能有效地改革其金融和行政管理一事。那二十年在波罗的海地区并不特别和平,在“动乱时期”的俄罗斯则既不和平也不繁荣。那二十年也是奥斯曼土耳其人的灾难时期;巴尔干地区和整个安纳托利亚暴乱连连,被波斯人一一击败。奥斯曼土耳其人困难的主要直接原因是早先的波斯战争;这战争在1590年以他们获胜而告结束。[53]同样,战争或内战使得西班牙、法国、尼德兰、英国和哈布斯堡领地的政府与资源趋于紧张。到1609年,所有这些国家都面临着需要恢复其和平时期的行政管理正常方式,首先是恢复财政。

大多数政府希望恢复或加强它们在教会事务中的权力。这可能意味着想要解决政府与教会的争端和消除教会对政府的不满来加强国家教会的作用;在法国和英国就是这样。所有国家(特兰西瓦尼亚除外)都希望宗教统一,而不是多元;这是它们的理想,许多国家越来越对新教徒进行压制。在16世纪,到处都发生了世俗界对教会财产的侵占。即使在没有直接受到新教威胁的西班牙,国王也出售教会的土地、剥夺教会的权利。相反,17世纪是教会普遍收回甚或增加其财产的时期。时至1660年,大多数国家里的世俗化和财产权让渡、拒绝缴纳什一税的严重威胁都已减弱,实际上已消失了。对教会财富的主要世俗要求是纳税和缴纳战争特别税。政府肯定想要增加收缴这些税费,但是只要它们比较明确地承诺要维护教会的财产和传统权力,这就限制了可用于处理债务和财政问题的办法。

到1610年,法国似乎已经解决了其急迫的财政问题,英格兰也似乎快要解决其急迫的财政问题,而西班牙似乎要齐心协力解决其自身的财政问题。到1621年,它们显然没有解决问题;在所有这三个国家里,正常收入不敷实际开支、政府债务巨大、政府的信用很差。财政状况似乎比较好的国家是联合省、丹麦和瑞典。瑞典的成就最出色,因为这发生在几乎是连续不断且并非总是胜利的战争期间;而长远来看,虽然瑞典的行政管理有效、力量增强了,但对安全和波罗的海利益的追求是力不从心、财政资源短缺的。谈论经济困境和政府财政最多而极少设法补救的国家是西班牙。费利佩三世(旧译腓力三世)选来处理的唯一问题,是虚构的、极其感情用事的摩尔人问题。驱逐他们(1609—1614年)是教会、宗教法庭和大部分卡斯蒂利亚人不顾瓦伦西亚王国和阿拉贡王国贵族和城镇富裕居民的反对而批准、赞同的。这可以被视为使得西班牙及其文化闭关自守、眼睛向内看、首先关心维护自身纯洁与荣誉的一个最早时期。这在16世纪的重大事件是拒绝伊拉斯谟的影响和禁止出国学习。而较直接的原因则是由于和平未能减轻卡斯蒂利亚人的财政负担而想要牺牲阿拉贡人的利益以安抚卡斯蒂利亚人。可以肯定的是:这直接毁了瓦伦西亚的大部分经济,而最终促使更多的法国人移民阿拉贡,加重了因农村人口减少、缺乏劳动力而已造成的普遍困境。

在1615年,费利佩三世的总支出高于1608年,比16世纪90年代最高年份低10%;16世纪90年代国王收入的美洲白银两倍于此,卡斯蒂利亚的税收收益要高得多。而诚如莱莫斯在那不勒斯(1610—1616年)所思考的那样,可以同苏利的改革相媲美的改革在费利佩三世统治时期是可以实行的。1612年出现160万杜卡多的赤字,达到平均收入的一半以上。这通过降低债务利息、精打细算和增加收入、增加税款包收的收益、征收新关税与特别捐款来加以弥补。日常开支减少了,收入进行了重新分配,大部分划拨给了一个新部门“军事银行”;指定的年金和租金交齐后,增加的剩余额可支付1000万债款——其年息80万杜卡多。到1616年,赤字相当于该利息额,但是莱莫斯的继任人奥苏纳[54]很快就毁了他的成就。到1621年,赤字近400万杜卡多,债务大约2000万杜卡多,经济受到了1617年、1618年和1620年货币贬值的严重打击。[55]

在英国和法国,寅吃卯粮和财产转让已消耗了正常收入,使赤字长期化,以致正常的短期债务也往往不能支付,从而损害了国王的信誉。1627年,应召显贵们(the Notables)被告知:法国赤字长期以来一直年均500万到600万里弗赫,尽管大幅度增加间接税、卖官鬻爵以及采取其他应急措施亦无济于事。这是因为内战的花费以及支付给达官显贵们年金和奖励费用所致。路易八世不像费利佩三世、费利佩四世、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事实证明他有能力控制和减少他的宫廷和家庭的开支,然而推行改革的政治家(如苏利、克兰菲尔德、奥利瓦雷斯、黎塞留和斯特拉福德)仍认为理应对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属员进行重赏。并非是宫廷和政府更加紧缩开支、不那么奢华就一定会改变国际关系和经济贸易发展的进程。但是,直到1620年国际和经济环境相对有利的时候,许多国家仍普遍未能维持抑或增加其财政力量。这方面最极端的例子是费利佩三世与莱尔马的作为;这限制了他们处理战争和对外政策的行动自由,从而影响了战争的性质。与此同时,波兰和德意志1616年之后的货币严重贬值和对货币的操纵可能有经济原因,也是统治者和城镇市民们贪婪与财政困难的结果。1618年之后卷入战争的那些政府比起100年甚或50年前来没有那么多可动用和未抵押的财政资源了。它们更加依赖税款包收人和金融业者。

和平时期财政缺乏影响了战争活动,最明显的是影响了以战养战的规划。这并不新鲜,只是华伦斯坦、神圣罗马帝国的拥护者们和瑞典人的战时特别税制实行得更有计划、时间更长。海上战争更是仰仗这样的希望,只是荷兰西印度公司和敦刻尔克人的活动范围更大、为期更长。像黎塞留和奥利瓦雷斯这样的政治家都很清楚:决定战争就是加速财政、政治和行政危机的发生,其结果是难以预料的;然而他们希望控制住危机。统治者们动用特别权力来应对紧急状况;一旦招募了军队,如有必要,他们可以绕过地方当局和传统的财政管理机构而对自己的臣民实施战时特别税制抑或类似的办法。而一旦招募了军队,政府就难以在国内完全控制军队及其指挥官,更别说在国外了;拖欠兵饷和承诺给指挥官的酬金往往意味着和谈失败或延长,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瑞典1636年之后要求的赔偿。如果统治者要求紧急处置权并拥有维护该权更多手段的话,这就危及改革、破坏其政府了。财政压力会导致民众叛乱;而民众叛乱又会直接或间接地使各省统治集团卷入。与此同时,紧急管理委员会与司法委员会则为政府要求更大权力,统治者往往出售或抵押其传统权力。出售官职、司法权、土地、权力、特权、爵位和封号会改变统治集团的性质及其与政府和其他民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政府的运作似乎同税款包收人、金融业者和军队的利益相一致,而有悖于其大多数臣民的利益。战争变得不是什么摩擦,而是一场赌博;不和的地方利益集团和财物竭尽的纳税人抱团求生,虽说跌跌撞撞却能比敌人坚持更长时间不致失败。外交上与此相对应的是普遍使用“不断谈判”的方法,黎塞留使其出了名。任何一个特定时刻,都有一个或多个交战方有比平常更加急迫的理由求和。但是打仗首先就意味着危险和损失,战争拖得越久,就越觉得会运气好转而敌方发生困难、自身不会有多大损失。对战争押的赌注越高,暂时较强的一方似乎更必然要在谈判中取得一些真正的好处,因此难以达成任何协议。开始时西班牙和法国都试图以传统的磋商方法来解决它们的财政问题,而后才转而实施非常的应急对策。

奥利瓦雷斯是帝国昔日的继承者,愿意在1621年再启战争;为了寻求开战的资金,他别无选择,只好求教策士们(the arbitristas)。策士们试图建立一个全国性银行体系来恢复经济和国王的信誉。市政当局和国王经管银行的计划曾经在费利佩二世时期讨论过;在1599年,议会批准了这一计划,准予实施后征税。尽管怨言连连,其实什么也没做;但1617年之后又恢复了讨论;1621年,指任了一个委员会,最后在1623年公布了一项法令。银行与当铺将在119个城镇中设立,资金来自世俗与教会产业1/20的强制贷款,总数超过2000杜卡多,转化为长期年金,利息3%。所有的教会基金会和慈善基金会应存放它们的基金;银行将垄断贷款,出售可赎回的年金,利息5%,借款利息为7%。议会反对强制贷款,最后只准予征收,条件是国王资助银行并撤销银行垄断借款规定(1626年)。1627年曾尝试设立一家国王银行公司,由意大利金融家经管,特许从事彩票业、经营外汇、垄断租金税券;1628年、1629年同样受挫。[56]

这些计划试图解决根本问题,然而计划所承诺的一切似乎都没有发生。虽然计划能增强国王对可恨的外国金融家讨价还价的实力,但也冒犯了教士、贵族、律师和富裕的城镇居民。有产者除支付强制贷款外,还得遭受借款垄断和利率控制。西班牙的长期问题之一是这些计划提出者对租金税券所表现出的强烈喜好而不是其他形式的投资;人们甚至出卖土地购买这些租金税券,牧师们也广泛使用这些租金税券。因此,银行的垄断可能会降低所有租金税券持有者的收入,因为最终不可能会使任何贷款取得高于5%的收益。这是想要鼓励经济效益更好的投资。但是银行不一定会使债务人感兴趣,他们必须支付惯常的7%的利息,而大贵族们通常享有国王赐予的特权,迫使他们的债权人接受大大低于此数的利率。[57]因此,议会拒绝了策士们提出的计划,明确表示赞同增加间接税,[58]并暗示要选用货币贬值和强行实施应急措施。这也是一种警示:如果卡斯蒂利亚的统治集团不接受奥利瓦雷斯的计划,其他伊比利亚王国接受它们的前景也不佳。从长期看,将无人相信国王遵守诺言,非卡斯蒂利亚人不大会为了多少免除一点帝国财政负担而同意参加联军以实现去卡斯蒂利亚化(即帝国一统)。[59]

向1626年应召显贵紧急会议提交的改革法国君主国计划,跟卡斯蒂利亚枢密院考虑的问题同样全面,有些问题也存在很长时间了。改善法国财政信誉的好办法是赎回国王拥有的地产让渡权和国王占有的土地。1614年及之前,议会曾敦促过,苏利也开始落实了。黎塞留想要在城镇和教士中强制低息贷款,以提供基金在往后六年中完成赎回任务。

应召显贵们怀疑贷款是否会用于这个目的。尽管黎塞留承诺连连,他们既不接受他的计划,也不对财政困难提出任何真正的补救办法。可是,他们确实批准了恢复商业与海上力量的计划;这一计划想要取得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同奥利瓦雷斯的企图一样。黎塞留一时认为有可能进行一场战争抑或实行花钱的对外政策,同时在国内进行行政改革和实施重商主义的计划。到1629年,他认为必须进行抉择;他似乎显得比奥利瓦雷斯更有判断力;但是对奥利瓦雷斯来说,不得不在试行结构改革的同时进行战争。卡斯蒂利亚议会的态度是必须资助战争,而这又使结构改革不大可能实现。议会和其他政治家都不可能克服这么一个困难:即债权人决不相信声称拥有不受控制的紧急权力的专制统治者会履行长期的财政承诺。

在探究战争造成的代价及其结果前,应该考虑一下:欧洲外部条件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促使那么多的欧洲国家投入长期战争,以及斗争中什么样的转折点会决定性地改变欧洲力量的分布。由于奥斯曼土耳其人1627年前一直内部纷争陷入困境,而此后仍然集中其资源与波斯重新开战(1623—1639年),所以并没有严重威胁到要骚扰在匈牙利的哈布斯堡王朝。中、东欧与奥斯曼土耳其彼此不和;此外,还有像16世纪最后20年里西班牙与奥斯曼土耳其之间进行的边界小冲突。这也帮助波兰人扩张进了白俄罗斯,特别是扩张进了乌克兰,为的是加强国王的军事和行政权。然而,波兰国王未能在抵御瑞典人时保卫住其波罗的海地区和利益;这使人对波兰力量产生了错误印象。当贵族们决定团结一致支持国王时,波兰仍然是东欧最大的军事强国。议会拒绝支持西吉斯蒙德三世和拉迪斯拉斯四世的波罗的海计划,并拒绝支持拉迪斯拉斯的反土耳其计划;这促使1648年哥萨克叛乱的爆发。但是,为了保卫他们在乌克兰的殖民事业,他们为打击土耳其人和鞑靼人的1621年霍奇姆战役募集了10万人,1651年为打击博格丹·赫梅尔尼茨基(Bohdan Khmelnytsky)招募了12万人。因此,穆拉德四世去世后奥斯曼帝国的衰弱间接地造成了波兰的失势,促使拉迪斯拉斯计划的提出。在西欧,由于法国和西班牙之间直接冲突再起,权势格局发生了转移。

奥利瓦雷斯1640年惨败后回顾往事,认为西班牙的失败根源在曼图亚战争(1628—1631年)。在那之前,哈布斯堡王朝一直是胜利的;但是在马德里看来,情况是不那么令人满意的。西班牙的金钱以及(有时)西班牙的军队有可能重新征服波希米亚,有可能使天主教同盟与华伦斯坦在德意志取得胜利;可事实证明,要从皇帝和各诸侯处取得反荷兰总同盟的任何承诺是不可能的;他们憎恨西班牙占领下巴拉丁地区。奥利瓦雷斯也希望通过对荷兰人封锁波罗的海以使其破产;由于汉萨同盟小心谨慎以及华伦斯坦拒绝在西班牙指示下行动,1629年这些计划受挫。[60]华伦斯坦在斯特拉尔松失败后有另一个想法,但是马德里已经决定(1628年9月)集中资源来取得曼图亚领地。[61]卡斯蒂利亚的财政由于1627年强制债务转换(即把年金交给金融家,从而可以自由动用典押给他们的收入了)、新银行公司对恶性膨胀的铜币进行贬值而处境改善。曼图亚领地上的蒙特费拉特和卡萨莱扼制着通向意大利的山口,威胁到米兰的安全和通向尼德兰的陆路;因此,奥利瓦雷斯决定拒绝法国内韦尔公爵的继承权(上一代公爵在1627年底去世前曾立遗嘱讲明)。虽然有理由否定公爵遗嘱的合法性,但是西班牙没有诉诸理由,而是立即诉诸了武力。这样一来,西班牙就蔑视了王朝财产权,挑战了法国,进而破坏了其与皇帝的关系,因为蒙特费拉特是一块皇家封地。

与此同时,必须就尼德兰作出重要决定。执政者腓特烈·亨利愿意谈判续订1609年休战协议;公主和斯皮诺拉力主接受协议。但是奥利瓦雷斯认为:诚如以前发生过的那样,这对西班牙是灾难性的。荷兰人会占夺其在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的市场;战争的花费使他们难以把所有资源倾注于加强海上力量。唯一的解决办法是买通皇帝和德意志众诸侯进行干预来赢得战争。费利佩四世对两种路线都不奉行;他同意跟荷兰人谈判,但提出的条件太高,令人难以接受;而又未能送出必要的经费收买帝国里贵族的支持。西班牙和萨沃伊占领蒙特费拉特、围困卡萨莱没有导致法国的直接干预,法国只是派了一名使臣前往马德里。双方都希望避免直接冲突,但原因不同。时间不在西班牙一方。10月,拉罗什尔投降,使黎塞留得以集中精力干预意大利;大约与此同时,传来彼得·海恩9月间夺取运宝船队的消息。奥利瓦雷斯面临急需资源的突然缺失,愿意接受荷兰的停火条件集中力量打败法国。枢密院中大多数人支持他,但是费利佩再次拒绝了他们的意见,决定设法靠虚张声势来对付这场危机。[62]

结果就是1629年的灾难。法国人打败了萨沃伊,解救了卡萨莱,驻进了意大利;与此同时,斐特烈·亨利在法国财政的援助下,奋起围困布瓦勒迪克,最后于9月间将其占领。现在是西班牙不得不向德意志皇帝求助了。派出一支皇家军队到意大利,不但削弱斐迪南在德意志的地位,并使组建德意志联盟以击败荷兰的任何希望更加渺茫,但却给了皇帝不咨询马德里即单独与法国解决曼图亚问题的可能性。法国的使节们1630年在雷根斯堡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他们的手法是利用皇帝的希望,表示不会煽动反对选举他的儿子当神圣罗马皇帝。法国人不自量力,拒绝接受在雷根斯堡达成的协议;但是,凯拉斯科条约(1631年)最后解决了问题。法国获得皮内罗洛和卡萨莱,从而直接控制了进入意大利的通道;这对西班牙来说要比内韦尔和平地接手曼图亚的继承权危险多了。据奥利瓦雷斯估计,这个结果使西班牙损失了1000多万杜卡多。这也使法国政府和财政十分紧张,从而迫使路易十三在进行影响深远的改革与大力实施反哈布斯堡的对外政策之间作出选择;但黎塞留还能争取时间放手直接卷入战争。[63]西班牙再次要求同联合省休战,却发现联合省这会儿主要关心的是将谈判视为鼓动南方叛乱的一种手段。西班牙失去了其提供定额资金的机会,得保证增加资金。到1632年,使用包括主要措施(跟传统议事会磋商和尊重特权)在内的办法提供战争经费已行不通。此后就得大力诉诸武力和采取特殊措施。这一变化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为1634年执行委员会的成立;委员会取代了传统的枢密院,成为决策中心。到1636年,这些方法显然克服了发生在德意志的灾难和发生在尼德兰的类似灾难,集结了大量兵力意图把荷兰人赶出巴西北部,并迫使黎塞留对西班牙公开宣战;这使法国北部面临失败与入侵。虽然黎塞留与奥利瓦雷斯从1636年起几乎不断地进行秘密和谈,但1628年至1633年间这些灾难状况的逆转必然会使奥利瓦雷斯确信:他的意志力、能力和冒险家的胆识能够克服西班牙由于长期在国外大把大把花钱导致本土资源耗尽、民怨沸腾所造成的困境。

因此,法国与西班牙在1635年宣战确实是国际关系上的一个真正转折点。最终,西班牙不得不接受同联合省长期酝酿的和平,然而仍无法使皇帝留在反法战争中。甚至在1648年之前,战争的这一状态已经决定性地影响了交战国的政府与经济。因为西班牙是最终受影响最严重的国家,值得对其财政制度及其特点做一粗略的分析。[64]同法国相比,一个明显的差别是卡斯蒂利亚的间接税负担要重得多。但得记住:16世纪以来,总的趋势是各国增加间接税的较高税额;如果说西班牙是这方面最极端的例子,那么这方面可能同样重要的另一个国家就是联合省了。由于长期的王权至上传统,西班牙国王从其教会处获得的捐款肯定要比法国多,然而难以估定两国国王收受的教会财富的相对比例。同法国另一更大的差别是操纵造币获益;法国没有货币贬值,然而记账货币会贬值,铸币的比价和硬币的名义价值会有变化。法国的货币制度不像联合省或者英国那样稳定,但也没有像卡斯蒂利亚、德意志或者波兰那样严重不稳;而卡斯蒂利亚对造币的操纵比所有其他国家持续的时间长得多,奥斯曼帝国可能是个例外。西班牙和法国对海外贸易征收的关税对国家岁入的重要性比联合省、英国或者丹麦要小得多。在西班牙和法国,与金融家签订合约以及他们的预付款是重要的。两个国家都毁了其信誉。就短期来看,法国的金融家似乎已经有了较好的谈判条件,到17世纪50年代似乎已能完全控制财政管理部门;而西班牙的金融家则屡屡要为国王的紧急需要作出牺牲,且通常不得人心。两个国家的战争经费都来自拒绝分配岁入、出售年金、卖官鬻爵、强制贷款、征用、命令老百姓向军队提供膳宿。西班牙的财政甚至比法国财政更糟糕,拖的时间更长,但西班牙财政管理部门可能比法国财政管理部门更了解事态的真实情况。西班牙的麻烦肯定不是因为其政府忽视所发生的情况。

操纵卡斯蒂利亚造币的重要性可以由以下事实来说明:1621—1658年,造币向国王提供了4800万杜卡多;而美洲白银才提供了3400万杜卡多。1640年之后,美洲只提供了1100万杜卡多,而造币却提供了3000万杜卡多。费利佩四世在其统治的头20年里,年均收入约1800万杜卡多,[65]但是约有600万杜卡多是指定要支付年金的(1621年已经累计达560万杜卡多)。其余的收入中,或许有10%来自直接税,大部分是教会提供的特殊津贴,还时不时有些捐款。最大宗的款项约9000万杜卡多(年均450万杜卡多)是国会通过的捐款,其中大部分是对食品征收的间接税(以百万计)。还有从1631年开始征收的王家盐税(旧日销售税的变种)总计近300万杜卡多;到17世纪30年代,对可能为数不到600万的人口征收的消费税大约为每年1000万杜卡多。原收入的第二大宗款项约3700万杜卡多,来自出售教皇签发的赎罪券、教会通常提供的特殊津贴以及军界的收入,还有造币收益近1800万杜卡多。再就是来自扣除一半的年金1600万杜卡多。在1634年,享有年金的外国人应得利息的一半被扣留,在1635年和1636年被全部扣留;而本国人在这两年中分别收到1/3 和1/2;在1637—1640年双方都被扣半数;在1641年全部被扣,从1645年起总是扣一半,从1648年起被扣一半以上。除了最危急时寡妇、贫穷贵族、医院、女修道院以及圣餐礼的捐赠可以豁免外,那些利息被扣留的人必须接受同样面值的年金券。国王按例稳得收入约250万杜卡多;这毁了他的信誉,使年金券市场价降低到其面值的一半,与其16世纪通常的价格持平。[66]国王不得不在1637年、1640年、1646年和1649年强迫购买年金券,向各地区的市政当局、官员和个人都分配了定额。

捐款似乎是躲避这种应急措施的希望。应急措施在理论上是最有能力支付者交纳的一种恩税(benevolence),但就连1590年和1624年获得预期结果的措施也被贵族利用来作为取得皇家授予特权——以低利率对他们的土地征税——的机会。1629年的措施很大部分是出售特权与赦免状给城镇和个人。城镇被容许出售公共土地或划分牧场,特别是对其农村平民收取额外的消费税或特别费。1632年试图把捐款上升为个人爱国主义的做法导致了抵制和失败,只征集到100万杜卡多,而在1624年和1629年则分别征集到约400万杜卡多。在1635年,国王不想再同城镇协商,但个人仍然得到赦免状和特权,特别是贵族豁免了个人服兵役。这又筹集了大约400万杜卡多,但事实上这最后一批捐款数目巨大。1637年,准备对租金征收25%的税,但是由于牧师和巴斯克地区特别强烈的反对最终没有实现。1640年一项征收分级人头税的计划亦告失败。有爵位的贵族缴纳的唯一常规直接税是1631年制定的免丁税;据此,他们和主教们同意个人为特遣军提供军费。这笔收益本想会有40万杜卡多,但到1660年只收到15万杜卡多。想必在奥利瓦雷斯治下,该收益会较好;其实在他治下的最后数年,达官显贵们被迫为战争提供了大量捐款。从1635年到1640年,为军队筹集到大约360万杜卡多。到1643年,梅迪纳塞利公爵已经捐出了50万杜卡多。这种横征暴敛是达官显贵们对朝廷和奥利瓦雷斯日益敌视的主要原因;奥利瓦雷斯的下台对大贵族们来说开启了一个比较宽松的时期。

卡斯蒂利亚议会同法国议会一样,传统上是一直反对卖官鬻爵的,是国王屡屡违背停止卖官鬻爵的诺言。但是到17世纪30年代,议会希望减少捐献负担而同意增设并出售新市政官职,并出售财政和法律官职。难以估计卖官鬻爵的收益;收益应该是相当可观的,但可能不如法国在17世纪30年代那么重要。法国卖官鬻爵、出售旧官职增加的工资、出售年金等平均占中央财政现金收入的1/3以上。但最高年份的收益(约3600万里弗赫)只不过是1639年征收的人头税及其军需补给(6900万里弗赫)的一半多一点。到1640年,出售新增设的官职和新增加的工资满足了要求,但渐渐失却了其价值[67];新官职已售完。国王继续强迫官员们购买(已无法发放的)增加了的工资,就像费利佩四世必须强迫官员和臣民购买年金那样。而巨大的差别在于间接税;根据1639年的估计其总收益约为人头税及其军需补给的38%,然而比率在17世纪40年代上升了。牧师缴纳的税款总数在1615—1666年间为年均不到200万里弗赫,但此数有近一半是(已经转而支付年金的)什一税。牧师们提供的义务捐赠在1626—1636年间平均不到50万里弗赫,从1636年至1645年为90万里弗赫,而在1645—1656年则降至不到50万里弗赫。[68]西班牙肯定从牧师处获得的更多,特别是在17世纪30年代,然而难以精确地说出其数额。从1666年到1715年,法国牧师缴纳的税款年均在350万里弗赫以上,仅义务捐赠在1690—1717年就年均近500万里弗赫;这个事实表明,他们早年间也好不到哪里去。

同1626年相比,1636年征收的人头税增至两倍,加上军需补给1639年就增加三倍多了。地方上的例子最好地说明了这一状况,然而存在着相当大的地区差异。在卡昂财政区,1631年的人头税为107.5万里弗赫,1635年就快到230万里弗赫了,1636年为320万里弗赫,1643年差不多也有这个数,加上军需补给70万里弗赫,1631—1638年几乎增加了四倍。但是到1639年,应缴的人头税拖欠了40%,而1629年只拖欠19.6%。同官员们一样,缴纳人头税者支付日益增加的税款的意愿和能力在日趋竭尽。在蒙彼利埃(在一个省里),1600年的人头税大约为3万里弗赫,1627年增至两倍,1640年为10万里弗赫。对鲁埃格省的小镇埃斯帕利翁征收的人头税,从1618年的1266里弗赫增加到1643年的6800里弗赫多。在波尔多财政区,人头税从1610年至1632年间的稍高于100万里弗赫增加到1635年的200万里弗赫,1644年为300万里弗赫,1648年差不多400万里弗赫——加上军需补给大约为500万里弗赫。这还没有计入所有的税费;财政官员有权收取费用,教区必须为驻军、国民军、士兵膳宿付费,因此他们的总开支可能是人头税额的两倍。许多城镇(包括一些像波尔多这样的重要城镇)免缴人头税,但仍有义务为军队提供给养、交付强制贷款、向国王捐款;这捐款是以额外入市税或其他间接税来征收的。其他人不用直接缴纳人头税,可能是靠多收邻近村庄的税费来逃避他们应缴的部分指标。所有城镇都负了债,它们无法满足更多要求,使得省长、税款包收人和皇家官员越来越插手它们的事务。1647年政府将入市税增加一倍,但自行处理该款的一半或一半以上。到1660年,亚眠负债31.5975万里弗赫,是它1650年代年均收入的四倍或五倍。诚然,亚眠是在一个边境省,但是各处城镇和地方债款的累积是战争的最重要后果之一,也是加强君主政体行政监护的缘由。由于欠款和债款的累积,乡村地方上的法定开支亦随之增加,因为它们必须支付被囚禁的人头税征收者的费用抑或抓捕罪犯等法律程序的费用。

各地城镇和地方债务的增长都是国家财政需求和困难日益增加的结果,然而所产生的社会和行政后果不一定与法国相同。最特殊的例子或许就是那不勒斯了。那不勒斯是最愿承受来自马德里财政压力的西班牙领地,对其战争活动贡献最多,特别是1636年之后。[69]这时,债务已经从1626年的大约3000万杜卡多(当时赤字已经为680万杜卡多)上升到4000万杜卡多,但是到1648年增加了一倍达8000万杜卡多。地方上的债务(主要是国王横征暴敛所导致的结果)在1637年达到5400万杜卡多。王国每年为战争向国外输出350万杜卡多。部分款项的筹集,依靠对那不勒斯油、丝的出口和对油、面粉、盐、谷物的消费征收新税;这项税款很快就转让给了金融家。但是多数款项的筹集,靠的是旧直接税和间接税——已转让、从而使债券贬值的税种,靠的是卖官鬻爵、出售权利和国王领地上市镇与土地的管辖权。

1636年之后的主要受益者是巴托洛梅奥·阿基诺,他和他的合伙人最后确立了对于岁入和预付款的一种准垄断(near-monopoly)。他曾经是个商人;在他作为金融家称霸时期,许多从商者破产了。他的最初受害者是持有有偿付能力的市镇收入转让证书的外国人;他们被迫将有偿付能力的市镇收入转让证书换成没有偿付能力的市镇收入转让证书。萧条时期新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征收,意味着旧税收益的下降。早在1637年,老投资人已经损失了50%的资本,但国王的信用又随之开始下降;到1646—1647年,阿基诺只支付新收入债券10%—15%的名义值。与此同时,他和一些人又以极低的价格收购旧收入转让证书和年金券。财政官员、税款转让证书持有者和市镇债权人都有权派高级警官去尽其所能地收款。这越来越多地采取了以武力实行的扣押手段,就像法国的税款包收人和省长们必须派特种特别军队制征税那样。

阿基诺在他经手的一些合同中充当为贵族购买关税和直接税转让款的代理人,收取10%的佣金。他也是一个卖官鬻爵,特别是出售1620年宣告的可转让部分国王领地的关键人物。阿基诺的垄断被1648年革命打破,但是他帮助了最后阶段的社会变革——一场比较持久的变革。变革最明显的标志是有爵位的贵族人数的增加:1601年为133人,1613年为161人,1631年为271人,1640年为341人,1675年为434人;而无爵位的贵族人数大体上一直稍低于500人。增长最多的时期是1620—1650年,增长最高的爵位是侯爵和公爵。阿基诺自己成了卡拉马尼科侯爵,一些热那亚人和托斯卡纳人在那不勒斯获得了土地和爵位。1600年之前,有爵位者很少能保持一个世纪之久。

稍晚时期最引人注目的新贵是金融家、商人和小贵族,他们为官、参政致富。但是许多历时已久的显贵家族也兴旺发达、官运亨通。在1600年,许多达官显贵负债累累,为此出售大量土地;但是大约在1620年之后,他们似乎在开发自身产业方面普遍比较成功。市镇乐观地租赁封建领主权,而随着物价停滞或下跌,财政压力增加时就会拖欠租金。市镇一旦欠了贵族的债,就会被迫让出行政管理独立权及重要的通行费或土地。这类协议也可能要靠雇用土匪进行威胁和谋杀来加以实施。新、老贵族都是国王财政困难日益加剧的主要受益者,而商人、城镇居民、农民和下级官员则是受害者。

在政治上,贵族们成功地反对了有损他们利益的租金税和印花税的采行,从而使国王难以减轻征税的压力。他们在议会里谴责金融家,鼓励走私,在他们保护的市镇中抵制高级警官和皇家官员,与此同时收买直接税和皇家领地所有权,从而增加了总督的困难。在各省,尽管他们向国王提出了抗议和呼吁,越来越多的乡村完全受贵族们摆布,完全失去了朝臣和官员们的有效治理;即便这样他们还向国王提出抗议和要求。1639年为了从议会得到补给,总督撤回了将贵族对不法行为(包括非法拥有火器)的管辖权交由国王控制的1637年法令,从而威胁到了贵族对其暴力队的控制。贵族们日益增加对各省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剥削:这意味着对那不勒斯商人、手艺人和劳工征税的加重。国王试图把参与勾结法国阴谋的少数极端主义贵族绳之以法,1647年召集各市镇代表来讨论(肯定会导致对贵族大量投诉的)财政混乱问题;这说明国王想要恢复奥苏纳探寻民众联手反对贵族的政策。但是,如果说国王曾可自行其是的话,这会儿已经不再可能了,他的权力无法挽回地抵押给贵族了。

1647年,镇民和农民起而反对贵族的统治和剥削。国王的财政需要加剧了反抗斗争[70];最近因新征收水果税就在那不勒斯市发生了动乱。马萨涅略在那里领导人民不但反对城镇贵族、金融家和收税人员,而且反对作为贵族扈从的一帮歹徒,并寻求乡村的支持。进行造反的那不勒斯市和各地区开始时都没有攻击西班牙统治。它们实际上是向一位多少带有神话式家长作风的国王恳求公平正义和革除弊端。各市镇领导人都希望成为国王的直接臣民以确保各自地方独立自主。向正统的当权者恳求反对不公和革除弊端,使农民和城镇寡头统治集团联合一致,运动在各地有了真正的力量,致使贵族们茫然不知所措,只得逃走抑或作出让步。他们唯一的希望是团结一致支持总督,等待西班牙军队到来。这有助于确保那不勒斯摆脱对西班牙的臣服义务,宣告成立共和国。马萨林不愿意协助成立共和国,而很少有贵族愿意寻求法国插手,法国插手会使他们的敌人完胜。马萨林的不愿意协助和决然挫败吉斯公爵的野心,确保了那不勒斯的最终归顺。

可是,农民在反抗斗争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一点使斗争的胜利不那么可靠了。富裕的城镇居民除了不喜欢财产被毁和暴力外,还是贵族们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剥削农民和手艺人的对手。早在1600年,卡拉布里亚各市镇的统治集团就已经把应付捐赠和市镇债务所需的税收主体从烟囱税转移到间接税和人头税;靠职业(不包括体力劳动)“高贵地生活”的人免除人头税。[71]牧师们要求享有同样的豁免权,然而他们中有些人往往同情民众疾苦,有时还参加反叛活动。他们承受不了农民再次拒绝缴纳什一税——16世纪末一些粮食生产区经常拒缴什一税。牧师和城镇领导人还希望保全他们在公共债务、市镇债务和官职方面的投资。他们需要有个改革了的体制,恢复“民众自由”,在政府内与贵族平等共享权、责(这是1620年以来杰诺伊诺一直鼓吹的),[72]并不要求社会变革。当那不勒斯在1648年归顺时,贵族们自由地收复他们的封地,否认1647年所做的所有让步。在其后的20年中财政管理方面的确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是贵族阶层的收益没有受到严重影响。

同西西里相比,突出地表明了西班牙对那不勒斯的财政剥削及其后果的严重性。一般都认为:西西里遭受的西班牙横征暴敛比那不勒斯少得多。虽然西西里的议会从未打过大战,马德里仍把它视为公开听取申诉和给予恩惠的场所,因为这里仍然具有一些真正抵制的潜力。那不勒斯的议会在1642年以后就不再开会了,但西西里议会的继续存在保卫了该岛的特权。总督像议会一样,非常希望西西里能免缴税费,经常提出的理由是农村贫困、民穷财尽。那不勒斯也提出差不多同样的诉求,但马德里很少听取;马德里总是向其臣民们索取他们认为拿不出的东西。加泰罗尼亚的情况则是:完全出于不知情而过高估计了其资源;这是由于奥利瓦雷斯判断失误。或许是西西里的贵族们忠于西班牙的传统,使得马德里对他们不像对那不勒斯贵族那么苛求;那不勒斯贵族更倾向于对他国表忠心。

对西西里富人来说,租金是十分重要的:每个人都在国家处于财政困境时进行投资,购买转让的收入和特权。国王出售他的领地和官职,并以在那不勒斯所做的完全同样的方式进行册封。城镇被贵族统治,他们在墨西拿还仍然拥有特别丰厚的商业利益。他们都为自己和他们的城镇谋求特权,很可能也在买官。他们也像教会那样购买贵族地产的租费和抵押契据。贵族们总是声称长期负债,但是却有钱购买爵位、特权和征税权。最重要的特权是1610年授予的购买他们封地上的刑事和民事完全管辖权。国王还以强制降低利息、拒付其债务利息应对他们的债主、打击投资人,对他们加以保护。议会拟准予特殊捐款以确保利息的支付。国王认识到收购租费的重要性,在1642年拒绝了贵族们提出的强制减低其债务利息的要求。[73]

对战争造成的破坏和付出的代价所引起的普遍抱怨,在西西里可能比在那不勒斯更为强烈。无可否认,这是因为西西里的出口贸易已具有了更大的重要性。玉米出口虽然受制于收成的波动,但仍保持在16世纪末达到的平均水平上。[74]墨西拿的丝绸出口在16世纪90年代至17世纪20年代之间上升了1/3以上,并一直保持在这一平均水平,然而在17世纪50年代和17世纪60年代有更大的波动。生产在1620—1650年间可能一直在增长,而后趋于稳定。丝绸的出口平均值比玉米的出口平均值至少高1/3;[75]而出口繁荣并不说明总体繁荣,还存在着相当多的境内移居现象。在16世纪,建立了12个新市镇;在17世纪,建立了76个新市镇,人口6.3万,其中58个是在1653年之前建立的。农民们总的倾向是从税收较高的国王封地上的市镇迁移到贵族封地上的市镇去;新市镇对新居民特别有吸引力,因为开始时税费和租金都很低。[76]在某种有限的程度上,贵族的债务已然促进了这一移居活动。从长远看,移居活动会使土壤遭受侵蚀、肥力耗尽,会使采邑制度日趋腐败;但在我们所说的这一时期,移居活动至少向一些农民提供了比在卡斯蒂利亚或那不勒斯更有吸引力的选择。

这一境况可能有助于说明由1646年歉收所引起的1647年民众起义为什么比那不勒斯的起义流血较少和为时较短,而它们反对的主要目标是一样的——高额间接税和贵族特权。在巴勒莫,群众起义很快被行会控制;行会领袖达莱西奥提出了一个与杰诺伊诺的纲领非常相似的纲领:人民(系指富裕的城镇居民)与贵族在政府内平起平坐、权利均等以及更为均等的税负。总督对达莱西奥的让步和拖延渐渐丧失了行会的支持。其他一些城镇也在造反;墨西拿一贯与巴勒莫为敌,其他城镇也不想组织任何形式的统领机构,也在某种程度上像那不勒斯境内那样不愿相互支援。招降达莱西奥不成;放弃了通过废除食物间接税以改革财政体制的打算;不久即指派了人民执政官到巴勒莫和卡塔尼亚的元老院。除了使每个人都牢记行会过于看重总督主持的相关利益的微妙平衡一事之外,造反的一大长期影响是限制间接税的豁免,由债券持有人选出的贵族和牧师组成的一个新财政代表团监管。这意味着确保利息的正常支付,然而利率降低了。

西班牙在那不勒斯征收到的钱大多到了米兰;在米兰,西班牙在财务上的横征暴敛可能比在那不勒斯轻一些,但比在西西里要重。而战争的直接影响更大,特别是军队频频过境和宿营。政府再次出售王室权利、官职和爵位,然而直到1650年以后财政官员的数量并未大增。城区贵族地位比南部相对更为重要。[77](1700年的270个有爵位的贵族和433个封臣中,157个有爵位的贵族与207个封臣是1646年以来授予的,158个有爵位的贵族与205个封臣源自米兰贵族。)他们已经停止直接插手工业或贸易,但是他们需要进行长期而花钱的文化学习,通过贵族资质检验以确保对市政、行政和司法高位的垄断。从1593年起,米兰的法学家学会决定拒绝积极从事商贸活动者入会。这些人的家庭投资公共债务、私人借贷和外汇交易,还购买土地和封地所有权。投资租费、抵押和公共债务意味着可像别处人那样“高贵地生活”,他们和他们的后代会被接纳为贵族。从国王那里购买其对不同环境下的、以封地形式存在的乡镇和村落所拥有的管辖权和王室享有权,比较容易,有钱就行,无须贵族身份证明。购买者除贵族外,还有金融家、批发商和零售商;但是由于贸易与工业的萧条,金融家在这些新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市镇努力购买豁免权,但将土地和乡镇、村落赐封为采邑的做法仍大行其道。有些受封者拥有大量封地,其他人则拥有很少。贵族几乎拥有土地总量的一半,教会大概拥有1/4——平原地区的比例较高。

由于土地回报较低,那些没有官职的旧贵族就需要比部分免税的合法特权更多的好处。他们谋求恩惠和其他收入来源。富豪们积欠了大量税款,谋求减免;而小贵族们则通常是逆来顺受,破产了事。因此,大地产增多,贵族增多。土地和金钱都集中到少数人手里。16世纪期间,平原地区的小农所有权有所发展;但发展受阻,发生了出售或随时废弃土地的现象;1620—1650年是科莫南部农民土地出售的最严重时期。山区大地产不占主导地位,小农的情况稍好。在米兰和其他城市,财富和权力已从批发商、零售商和企业家转到官员和贵族(包括新进人士——金融家)手中。

工业和国际贸易日趋衰落,将钱投向地租和土地,并不只限于西属意大利。类似现象可见诸热那亚、佛罗伦萨和威尼斯。从17世纪初起老城市中心的毛织业和丝织业生产的大幅下滑,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乡村和其他城镇生产增长的补救,但很少供出口。到17世纪下半叶,意大利像西班牙和波兰那样在其与西北欧的贸易中成了主要出口初级产品(诸如丝绸、橄榄油、酒、大米和硫黄)的国家。它在船运和金融方面的收入下降了,但是它的工业自给自足能力(特别是在纺织方面)则比西班牙和波兰要强得多。有观点认为:威尼斯贵族加紧从商贸活动转向投资土地的关键时期,在大约1570—1630年之间。[78]米兰资本家从大约16世纪90年代起在商业兴趣上发生了极大变化,为了获取快速回报而甘冒风险,集中投资金融业务。在威尼斯和米兰,城市商业和工业的税务和高劳力成本负担越来越沉重。金融不稳、货币贬值也是财政困难的产物,从而促使集中于外汇交易。这方面记录最全的例子是卢西尼家族合伙企业;企业用利润购得价值110万里拉的房地产和80万里拉的国家、市镇和私人收入。1615年之后,企业大量从外汇交易撤资;这可视为经济和政治前景普遍暗淡的征兆,预示着1619年的货币与信用危机;这拉开了长期战争和经济萧条的序幕。[79]

因此可以说:意大利北部的经济行为模式在战争可能产生任何影响前就已决定性地在改变了。然而这些改变和日益强烈的不安全感肯定是受到了1618年前西班牙等国财政困难的影响。这一形势和大战的爆发使得米兰1619—1623年的货币危机极其严重。1630年的瘟疫又加深了危机的影响和曼图亚战争的直接影响。土地回报也灾难性地下跌。大地产的账目表明1623年以前净回报大约是3%,1610年以前或许接近4%。1623年以后很少达到1%,甚至有些年份显示亏损。到17世纪40年代,保养和改良的花费减少了一半,赊购账几乎达到毛收入的一半,开支的平均年度赤字超过收入的2330里拉,而1600—1623年的平均盈余则为14700里拉。[80]为了生存,贵族们不得不依靠恩惠、借贷、俸禄和债券度日。土地价格狂跌;有现金的人有利可图,大肆进行收购活动或签订高利贷合同。有钱人争先恐后购买土地是在该世纪头30年。那些能保住其地产、静观其变的人在1659年之后看到了收入的复苏,1670年之后收入更多;但城镇的经济生活仍然停滞。

米兰人不同于明显没有广泛民众反叛的南方。将这一点简单地归因于不断存在着大量驻军以及那儿是个比较活跃的战场这一事实,似乎肤浅了点;当时加泰罗尼亚有驻军、没有战事也发生了民众反叛了呀。这至少表明了这两处领地在治理方面的不同传统。1647—1648年,西班牙权力弱小,所以那不勒斯和西西里的例子说明:在欧洲大部分地方,得不到贵族支持和可能得到一些外部援助的造反都失败了。英国差不多是个例外,但那儿有苏格兰人给予的关键性援助,英伦三岛共和国甚至拥有一些来自有土地的绅士大家族的领导人和支持。乌克兰的叛乱也许很像是一次成功的农民起义,但是其大多数领导人的野心大大不同于追随他们的群众,最终靠的还是外援。在葡萄牙,1637年广泛的农民反税收起义失败了;而那里1640年有贵族支持的民众反叛成功了,并得到了法国的支援。加泰罗尼亚既有法国的支援,又有民众起义;民众起义迫使、整合了贵族的支持。

民众和贵族对剥削虽有相当强烈的不满,贵族的暗中谋反活动也同样不能保证获得成功:诸如1641年安达卢西亚的梅迪纳-西多尼亚和阿亚蒙特的密谋活动、南尼德兰的范德贝格密谋活动和那不勒斯的阿卡亚侯爵的密谋活动。伪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波希米亚的反叛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因为贵族们拒不寻求农民支持;这一说法似乎不真实,但确实是指出了一个明显而重要的局限。在爱尔兰的老英国人——他们的爵位是没收来的——对于参与一场反对新教地主的反叛感到不安。1629年之后的20年是民众广泛造反时期,法国贵族们的阴谋活动未能得到很多民众支持。孔代和高贵的投石党人确实得到了一些民众的支持,特别是在波尔多以及一定程度上在巴黎。民众反叛通常都是先从反财政政策开始,但是战争往往使国王和大贵族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利益更加一致。他们可以用金钱购买国王享有的王权,也可以受赐享有王权;他们会成为抵押在他们手中的特权的护卫者。当市镇或农民负了债或政府债券贬值时,有钱人就会出手收购或强行租借。而我们看到,财政压力意味着农民难以缴纳租金和领主费;军队的设营对农民和地主的伤害特大。

因此,贵族的信用——从字面意义上说,就是可以继续对国家或个人欠大量钱;从威信意义上说——对维持其地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必要;如果他要增强其权势和增加其财富,那就非常必要了。如果和平时期国王的岁入难以满足其所有的大贵族和他们的追随者问题不大;战时财政压力使得国王恩惠更重要、大贵族们的支持更有必要。诚如奥利瓦雷斯所说:太大的压力甚至会削弱卡斯蒂利亚大公们的忠诚。葡萄牙和加泰罗尼亚的贵族比意大利的贵族更接近宫廷,然而似乎断绝了获益良机。加泰罗尼亚没有什么像在意大利那样可以拍卖的国王领地和王室权利。到17世纪40年代,大多数欧洲贵族都有了爵位,新人物买官掌权,更多的土地和财富集中到大地产主手中。卡斯蒂利亚、那不勒斯、西西里、波希米亚、奥地利、法国和瑞典的情况十分相似,大贵族们主动或被动地同政府、金融家、律师和军火商联手发战争财。国内外的主要受害者是农村人,但是镇民、官员和小贵族也在不同程度上处于日益增强的压力之下。

战争和战时财政往往毁了王国政府作为对其臣民实施保护和公平正义者的可信形象。民众造反的一个普遍口号是“无税国王万岁”。在德意志最缺乏保护;那里的农民进行自卫抗击军队的行动遭到了野蛮的报复。镇民和村民要保持住国王直接臣属的身份得花大价钱,可是卡斯蒂利亚和意大利的大贵族通常可以保护他们的地产和家臣,使其免遭国王军队和税款包收人太过分的侵害;从国王管辖下的村庄逃到私人管辖下的村庄,在西西里并不少见。在法国,乡村贵族、王家官员和城镇寡头为了减轻他们自己的佃户和农民的人头税负担经常进行斗争,要求由其他人负担。因此,钦差们的作用似乎就不那么明确了;他们是税款包收人强行收税的工具、人们相互约束的督导者、军队扣押财物的支持者,同时又要竭力确保估价更加公平。这两方面都违背了地方官员和贵族的利益。

农民和穷人会被城市寡头(包括国王官员)和贵族以地方自由为由而反对新税或新任国王官员,煽动起而造反;他们也反对向军队扣押的财物提供保护和向军人膳宿提供服务(领主们会在其他时间提供);他们甚至也可能会联合缴纳人头税者和享有特权者反对钦差的公平估价企图。法国农民造反通常针对的是税款包收人和财政官员。不像那不勒斯1647年的造反者,他们很少攻击贵族和反对领主税。在1614年比较和平的情况下,香巴尼地区的村民们对狩猎权、滥用领主司法权、任意征税和委托人评估人头税时的舞弊行为提出了抗议。[81]或许是战时财政的压力使得这种抗议不那么引人注目;而后来发生农民起义的地区也不包括香巴尼地区——那是个重兵驻守的边疆省份。在16世纪下半叶,像朗格多克和皮卡迪这样的边远地区发生了强烈抵制缴纳什一税的斗争;路易十三时期显然是停止征收什一税的。什一税并不是大多数农民骚乱的头号目标,然而它却被放在似乎是最积极、最自发的纲领——1636年的普瓦图“农民公社”纲领——头条。[82]

农民们承担着大部分风险,成了遭受镇压的主要受害者;镇压通常是由省长抑或大贵族的委托人指挥、由巴黎来的高官协助。钦差通常不被省长视为其权力的竞争者;像孔代和隆格维尔这样的大贵族则同他们合作并保护他们,使其不受地方贵族和官员们的怨恨。巴黎的商人、最高法院、官员和小贵族一致对纳税和财政混乱表示愤慨。他们对国王财政政策造成群众痛苦的情况进行猛烈攻击,都是出于自私目的,并未使群众的痛苦有所减轻。他们难以团结一致、携手追求共同的目标。然而他们有着共同的主要憎恨对象:金融家和税款包收人;他们想要有个法庭来对这些人进行惩处和罚款。小贵族们的要求表明了他们对大贵族和高官们的妒忌。香巴尼的贵族谋求减少宫廷费用和年金,希望所有的省长和镇长常住在履职的地方、任职仅限三年:卸职后的头年,得听取民众投诉。[83]1651—1652年的贵族会议特别关注的问题是确保防止军队的横征暴敛和驻扎,提议成立贵族连队以保卫地方。马萨林的胜利意味着金融家和大部分大贵族的复职,就连孔代也在1659年恢复了省长职位。法庭得等到路易十四亲政时才能有所作为。

金融家们在投石党运动停歇后的胜利,与他们17世纪50年代在西班牙的命运截然不同,然而富凯后来成了他们不得人心上的替罪羊。虽然一些法国金融家是外国人——西班牙卡斯蒂利亚当地人,其中最卓越者是巴特勒米·德·赫沃茨,但这些卡斯蒂利亚人在西班牙并没有什么地位。1627年暂停支付前,热那亚的银行家们一直主导着国王的事务。其后,他们中的一些人继续进行着较为有限的活动,而其他人则大多被葡萄牙金融家取代了。这一发展变化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奥利瓦雷斯想使西班牙贸易不让外国人插手,但是更大程度上的原因是葡萄牙在费利佩二世统治时期对异教徒恣意镇压的狂热。卡斯蒂利亚的许多犹太人都去了葡萄牙并留在了那里。到1600年,犹太文化与宗教传统在西班牙实际上已经消亡;而在葡萄牙,日常用语中犹太人和生意人成了同义词。到1620年,宗教裁判所在查证所谓的犹太化者、鼓励寻找纯洁血统方面的结果,使得葡萄牙人抱怨其1/3的人口都是犹太人。压力太大,被逐出卡斯蒂利亚的家族之后代开始返回卡斯蒂利亚以求避难,并恢复了他们中世纪在王国财政中所承担的角色。

费利佩三世把赦免状和特权卖给皈依天主教者,1628—1629年他们买到了在西班牙经商、结婚和定居的自由;这是他们在国王的供应合同中占优势的基础。在1640年,塞维利亚有2000名葡萄牙商人,在马德里约有4000名。奥利瓦雷斯保护他们免遭宗教裁判所迫害,甚至考虑放宽有关血统纯洁的法律;他们的受惠和富足是他们不得人心的主要理由。即使在17世纪30年代,宗教裁判所还至少对两名杰出的金融家进行了审判,使其破产;随着葡萄牙的叛乱和奥利瓦雷斯的下台,葡萄牙人变得比以前更不得人心,宗教裁判更加自由行事。到17世纪50年代,发生了对葡萄牙人的大规模逮捕和定罪。许多有钱人逃往国外,但是少数人还是能买到确实的豁免权。科蒂索斯家族保住了他们的财产,买到了爵位、卡拉特拉瓦军团军官甚至宗教裁判所里的职位。一些不那么富裕的人尽管遭迫害、财产被没收,但仍继续从事租税包收工作。国王从没收中得利,但最后毁了他的信誉、失去了海外贸易不落入外国人之手的任何希望。然而,频频逮捕引起对财政状况不满的肇事者——垄断分子、金融家、税款包收人——并对其进行审讯、惩罚时加以当众羞辱,可能使平民和贵族们感到满意;这逮捕和羞辱避免了他们起而造反。在这种特有的、令人反感的方式上,卡斯蒂利亚政府与社会倒是仍然保持一致的,呈现出一种虚假的强盛;而法国专制主义在17世纪中叶如同15世纪那样,仍是敌对集团之间不和、僵持不下的结果,是公众软弱的结果,而不是其自身力量强大的结果。

金融家进入大地产贵族阶层的特殊状况反映在军事企业家们的实例上;这一状况在波希米亚特别突出,[84]不那么突出者见诸奥地利和德意志。这类企业家向诸侯提供信贷(有时向银行家和商人借款,像汉斯·德·维特为华伦斯坦所做的那样)招募、装备军队。战争继续进行,他们积累了越来越多的拖欠信贷款。在三十年战争期间,帝国内有1500个军事企业家;他们大部分原先是贵族,有些人也是富豪。生命危险可能比通常的贷款风险更大,但是如果一名上校或司令活下来,他可能有希望获得爵位和土地。巴伐利亚伯爵冯·斯波尔克(1601—1679年)是农民的儿子,但是留下了300万泰勒(德意志15—19世纪的银币;1泰勒值3马克——译者注)。到17世纪30年代末,有很大一部分平民在帝国军队中服役。在这一整个历史时期,他们被出身贵族的人在数量上超过了;他们通常原先是穷人,但也许获得了爵位和地产。[85]

在波希米亚和奥地利,战争导致土地集中到了大庄园,损害了小贵族。比起奥地利来,波希米亚的这个进程多半是没收财产的结果和大军事企业家提供的资助;而在奥地利,那里的旧骑士阶级衰落了,担任民事与军事官职的新生贵族人数增加了。在勃兰登堡,选帝侯恢复了对他抵押给大庄园的领地的控制并扩大了领地,而小贵族的生存则在很大程度上靠服兵役成为军官存在下来进阶贵族。在瑞典,战争产生了更其为数众多的贵族;他们多半是外国人,得益于国王转让的岁入,但是也跟担任官职有很大关系。小贵族们对议员们及其从德意志战争中捞到财富和爵位的新人中的盟友获得恩惠深感不满。这些贫穷的贵族愿意支持专制主义,以凭军事或民事职位而获得薪酬。在丹麦,国王拥有约全国一半的土地,地产都集中在高级贵族手中,他们的债务也增加了。1643年之后,战争和对外贸易的中断使他们进一步衰弱,而土地价格又在下跌。1660年之后,那儿的专制主义政权废除了对平民购买贵族土地的限制,从而产生了许多新贵族,把旧贵族变成了一种更像是专门提供服务的贵族。

在英格兰,有封号和爵位出售,但是特权或豁免权则很少或完全不随同出售。国王提名法官,有时也出售其职位,但是不卖豁免权。出售中央政府官职所得大部分进了其他官员的腰包。17世纪50年代之前,出售国王的土地一直是特别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同丹麦相比,国王的土地只是全国土地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没有固定的直接税或间接税可让渡。无薪治安法官是种提供服务的贵族;他听从国王的指令,同样也听从市政当局或用钱买得的官职者的命令。由于内战的影响,一批新人和家族一时控制着地方政府。但是恢复的传统秩序虽然更具寡头性,却不是一种封闭的寡头政治:它要么主张对地方市镇、乡村进行专制监护,要么主张把王权转让给世袭封地所有者。

这一历史时期的重大主题之一,肯定是贵族权势的转变和巩固。但是我们缺乏对大多数国家中甚至大贵族出身的详细分析,也缺乏与其他历史时期贵族权势变化比率进行比较的手段,更不用说对其相关财富和权力的评估了。然而清楚的是:几乎到处都大大增加了拥有高级爵位的人数;新、旧家族均得益于君主们的财政困难。许多国家大地产越来越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小贵族。小贵族生存的最佳良机似乎是成为提供服务的贵族,就像勃兰登堡和瑞典的情况那样;这种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也必然已经发生在了法国,因为1659年之后那里保持着一支人数众多的常备军。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好像存在着与大贵族共享政治、经济权力的状况;从某种意义上说,大贵族接管了政治、经济大权,抑或至少是成了专制君主制的主要受益者。而在波兰,虽然大贵族仍然是主要受益者,但宪法规定否定了专制主义。

卡斯蒂利亚也许是另一种政治形态:在那里,绝大多数贵族认可大贵族的主导地位,甚至没有什么公开的社会骚乱。说是律师主导着16世纪的行政事务可能有时被夸大了,但是1600年之后“斗篷与宝剑”派议员的重要地位日益增强则是不可否认的。或许这导致了教士与军人之间利益的认同,就像18世纪法国所发生的那样。另一重要办法可能就是实行信仰纯净与宗教裁判了。纯净法在16世纪肯定是用来使高级贵族和城镇寡头陷入困境的。在费利佩三世统治时期,贵族们抱怨尊重“纯净的平民而不尊重不纯净的贵族……”所导致的后果。1624年,国王宣告限制对信仰纯净进行验证,特别是反证,并下令销毁旨在表明为不纯净家族(大多是重要的贵族家族)后代的所有文字材料。宗教法庭将注意力集中于葡萄牙人后,适时地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注意力转移的机会。据说:到17世纪50年代,混血贵族们感到可以安全地以蔑视态度谈论宗教裁判了。有位法国观察家对贵族的城市习气和没有狩猎权以及手艺人和商人穿戴如贵族还佩剑这样的事,表示惊讶。他评论时言辞夸张,但他指出了贵族追求卡斯蒂利亚社会一统的成就,而其他方面的成就却未能统一卡斯蒂利亚社会。

贵族阶层中的这些趋势可以视为这个历史时期改革国家的许多尝试所导致的结果。造反者要求恢复古老特权和征税标准,但少有成功;律师们计划恢复宪法以及政治家们和政论小册子作者们计划改革征税、平衡预算和增加国家财富,亦然。战争的需要使这些受关注的计划难以实现;战争的需要导致了应急措施的产生;这些措施——比如法国的钦差,英国采用的消费税和土地税——产生了重要、持久的影响。即使在西属意大利,1660年之后也对一些最糟的财政弊端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纠正。但是可以说:在一个充斥着这类计划的时期,为改革国家的总体计划所做的尝试中最为成功的是奥斯曼土耳其国家的改革。

时至17世纪中叶,奥斯曼土耳其人像非常多产的西班牙策士们那样已发表了一些论述衰落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的文章。[86]奥斯曼土耳其的改革者们往往趋于悲观,他们都有政府工作的直接经验,不像西班牙策士中的一些人。他们像法国人那样,希望废除出售官职,认为那是万恶之源。他们像苏格兰人和英格兰清教徒那样,希望恢复神圣法律的缜密严苛。他们(比新模范军的领袖们还愿意)看到:这只能由军人来实行。容易忽视的是:短期来看,他们比西方同行们要成功得多。穆拉德四世和(库普卢鲁)维齐尔们确实进行了有效的改革,诚如恢复了有效地保存赋税登记和档案所表明的那样。他们比西方政府远为无情地对待税款包收人和对岁入、土地及权利的侵占。他们很快的成功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他们试图恢复的不是盎格鲁—撒克逊的神话往昔抑或法兰克的自由、原始纯洁的基督教抑或基督教帝国,而是几个世代以前真正存在和繁盛过的、其档案和成就被详细研究过的政府。

这也是他们的失败。他们发现自己恢复了一种政体,特别是恢复了一种不适合自身任务的战争机器。他们一时恢复了类似旧秩序的东西,但也恢复了曾经差点儿导致其于17世纪初崩溃的矛盾。奥斯曼帝国政府在动员资源方面是极其成功的;甚至在17世纪末叶惨败后也仍然如此。问题在于它越来越难以有效地将这些资源用于战争了。它总是能从西欧借用到最新武器和工程及炮术方面的专家。它难以真正借用到的是欧洲野战集团军的战术、训练和组织:这一切能够形成一种奥斯曼帝国军队编队实际上无法战胜的防卫模式,犹如蒙特库科利在圣哥大山口最初列阵的那样(1664年)。

有些奥斯曼帝国的改革者看到了欧洲海上力量的极其重要性,但他们似乎并未认真考虑过促进海外贸易和本国工业的计划。传统的奥斯曼帝国政策几乎可以称为重商主义的对立面;这一政策有利于外国商人、对出口货物征收重税。然而在欧洲国家,实施政策时财政需要通常压倒其他一切考虑,光认识到发展本国工业、贸易和航运业的可取性并不能保证会有这样的结果,就像西班牙和波兰所发生的那样。一旦出现了一个为大规模战争而极其有效地组织起来的国家,奥斯曼帝国就处在了一种难以应付的正在兴起的新战争技术和新战争组织的危险之中。

即使这会儿可以说:战争仅仅是促进了1618年之前已经明显的趋势,但对欧洲社会显然有着重大影响。关于战争的经济影响,提出的观点甚至更具说服力;这一点上,德意志是个特别重要的问题。诚如我们所见,农民状况的恶化和贵族大地产的扩展肯定并非德意志所特有,而德意志同样也不是受战争压力的唯一国家,然而他们受到的压力肯定更为直接和可怕。也可以看到:三十年战争没有使德意志物价的发展变化跟随欧洲物价的总体发展变化。斯利歇·范·巴特声称:“如果平均价格水平很长时间低于在此之前同等长时间的价格,我们就可以谈及主要变化。”据此,德意志黑麦以白银价格计算,1650—1699年比1600—1649年下跌了40%以上;这表明欧洲——特别是在耕作农业方面——的长期农业萧条。[87]而作同样比较的话,阿姆斯特丹和但泽的黑麦国际价格分别下降了7%和1%。尼德兰国内的谷物价格下降很少,甚或有所上升;英国的情况也是这样。法国的白银价格并不如德意志价格下降的幅度那么大,博韦、图卢兹和巴黎小麦的名义价格上升约30%。唯一似乎接近德意志那样的价格是意大利的价格;巴萨诺、帕维亚和锡耶纳的小麦价格下降了25%以上,米兰的黑麦价格也是这样。1620—1640年间,德意志和意大利北部可能比其他地区丧失了更多的人口。根据德意志物价提出的欧洲模式可能是靠不住的。

然而这一模式后来又被提了出来,认为德意志的物价和经济发展变化“是欧洲总危机的一部分”,是“同欧洲物价长期运动完全相吻合的。……德意志1640—1650年的十年萧条开始后打击了整个欧洲经济;打击欧洲经济的并非仅仅是三十年战争”。[88]只看白银价格,1600年后的20年可被视为是个粮食价格下跌、预示着萧条(或曰危机)的时期。战前物价的普遍下跌显然是表明了经济困难。更何况1600—1650年德意志的谷物价格比16世纪动荡得更剧烈。而在南尼德兰并不是这样,一些法国地区似乎也不是这样。战时和战后德意志物价的短期和长期表现似乎具有异常特点;这可能是由于受了战争格外激烈的影响。

表1 通过松德海峡的船舶(指数)

如果海上贸易额是个生产抑或繁荣的标志的话,热南关于松德海峡通行税的著作是极其重要的。船舶的数量是由出口的谷物数量决定的,而80%以上是荷兰船只。16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物价有过一次下跌;而后,如表1所示:16世纪90年代有一次繁荣(接着是又一次下跌);然后是新增长,一直到1623年。1624—1631年的下跌最初是1622—1624年歉收造成的,而后是瑞典封锁维斯瓦河的影响。1635年恢复发展,总体物价1649—1650年达到高点。总体的长期下跌始于1653年之后,而非1623年之后。这主要是因为西欧在粮食上更加自足了。然而,从波罗的海出口的物品价值可能上升了;这是因为工业原材料(诸如铁、大麻和亚麻)增加了。1618年之后亚麻、大麻和钾碱的早先出口已经大为增加,而1624年之后一直保持在高水平。瑞典的铁锭出口从17世纪20年代起快速增长。1630—1650年,从波罗的海出口的物品量以及荷兰的船只量都增加了,而阿姆斯特丹的物价则保持稳定。17世纪20年代物价下跌之后,显然有了恢复和发展。

这些工业原材料的出口说明西欧的工业增长。兰斯和亚眠的布业从16世纪末叶的灾难中恢复过来,然后一直发展至大约1635年;1635年后生产下降。南尼德兰的纺织业恢复发展;亚麻纺织业发展至1640年。根特和布鲁日的毛纺业的产量可能要高于16世纪。在北方:莱顿的布匹产出增长在1620—1633年间放缓,然后在1654—1665年又回到高峰。尽管英国的旧布业1618年之后萧条了,但新布业一直发展到1640年,同时建立了丝绸业。这方面的一些发展无疑损害了意大利,正如航运和贸易方面的一些发展损害了意大利和伊比利亚各国那样。表2中通过松德海峡船舶的较长期、较粗略的指数表明:1660年之后并没有突然下降,水平明显要高于一百年前的水平。

表2 通过松德海峡西行的荷兰船只(年平均)

农业部门无疑更为重要。这里还有1664年之后易北河东岸地区早期萧条(见原书第93页图5)和尼德兰开垦土地量大大下降(见原书第92页图4)的标示。也有人认为17世纪谷物产量普遍下降,但除波兰外没有有说服力的证据。有迹象表明:英格兰的产量可能有所增加,而其他地方的产量似乎很可能一直是稳定的。然而在西班牙北部、意大利和法国南部,一种新的高产作物——玉米——广为种植。玉米在意大利的食用曾被视为民众食物的短缺,但就长期来说玉米肯定会使生活比较容易。

关于地租变动的信息一直零零星星极不完整。诚如我们在伦巴第看到的,土地的收益1623年之后下降了。在英格兰,地租上涨很多,可能快于1600—1640年的物价上涨。地租很快从内战中恢复过来,但17世纪60年代可能没有继续上涨。在南尼德兰,少数租约表明地租上涨大大快于1600年到17世纪40年代的物价上涨,然后下跌了。法国的情况各地不同。在博韦和上普瓦图,地租上涨到1650年。在皮卡第,地租在1600—1630年间恢复到了1570年之前达到的水平,而由于战争又再次下降,然后在17世纪60年代暂时恢复到较高水平。巴黎附近的小块土地地租16世纪90年代大大下跌,然后在1600—1670年又稳步上涨,但只是超过17世纪30年代之前的水平。在朗格多克和普罗旺斯,地租也上涨到大约1670年的水平。在朗格多克,地租上涨得不如16世纪粮食价格上涨得那么快,但1600年之后上涨得相当快;到1650年,地租以粮食计价上涨了50%—100%,以现金计价上涨了100%—150%。

地租上涨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人口增长所导致的对土地占有的竞争。农夫的最低收益受到双重打击。勒鲁瓦·拉迪里认为:1610年之前直接税增加得没有物价上涨的快。从大约1625年起,这一情况改变了;到1650年,以粮食不变价格计算的税费已经上涨了一倍多。16世纪80年代人头税占总收入的6.2%,1650年则占了13%。人头税成了比什一税更重的负担,显然取代什一税成了农民动乱攻击的主要目标。应当记住:间接税也增加了很多,朗格多克的人头税比其他一些地区负担轻。在朗格多克,封建领主费的重要性较小;但在其他地区(如勃艮第),封建领主费是地主用来牺牲农民而增加土地收入份额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农民和村集体就负了债,就得出售农民的小块土地和村集体的土地,而且往往还得出售权利。

许多买主是官员,不单是高级官员(如第戎的高官),也有低级官员(他们大多替代商人成了亚眠的市政寡头)。在勃艮第等地的一些官员属于老贵族家族或者是乡村寡头(乡村大佬)。但是许多人购买的是租金税,因为想得到稳定的收入。历史学家们普遍指责这种食利者的欲望、放弃企业家的冒风险精神之表现,认为这是敌视理性经济行为态度的一次胜利。然而,考虑到贸易和直接开发土地的风险,特别是17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的情况,难道为了确保安全是那么不合理吗?购买租费的买主可能主要是贵族和农民,但在亚眠则是因失去土地快要破产的农民。虽然租费在欧洲大部分地区明显是投资的一个重要形式,但我们仍然很不清楚租费在不同国家的真正经济意义及其利率实际情况如何。利率在这个时期到处都在下降,然而这方面的确凿的时间和意义仍不清楚。但是看来,大的长期买主比起16世纪的处境来要好得多,而农民则总是最晚感受到利率下跌的好处。在易北河东、西两岸欧洲的大部分,他们都是战争与和平的受害者。这一时期的历史同其他时期的历史一样,都是建立在农民们认命和其他政治、社会集团——有时给予他们中的一些人以保护和致富希望的政治、社会集团——相互影响的基础之上的。

如果说农民——乡下大佬倌(coqs de village)(见《简明法汉词典》)除外——是社会受害者的话,那么贫穷的农民则可能诬称当地代人受过者(scapegoat)是巫师。巫术可以被视为一种心理机制;这一心理机制把厄运特别是疾病归因于别人的恶意,以使缺乏控制生活厄运手段的无知无畏者面临生存危机时会感觉生活好过些。从15世纪起,教会人士区分出自然巫术与魔(“妖”)术。这种区别可以确保复兴神秘传统的知识分子们免受诟病之虞,但乡村巫师则备受诟病;他们通常从事算命、巫咒祛病、占卜发现遗失物品,然而一直认为他们能准确地预卜男子生育及动植物的生发。新教的(或曰宣扬天主教改革的)传道者和精通法律的地方治安官领导的猎巫运动,意味着不问青红皂白,对被当地人憎恨的可疑对象施行拷打。这就产生出了一些忏悔——学者撰写的手册指定的有关撒旦契约和信魔者的夜半集会的忏悔——接着就对被认定的参加者施行大范围的极刑。在这一时期,可能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的受害者,特别是在德意志;然而詹姆斯一世、西班牙宗教法庭审判官们、德意志耶稣会阴谋家们和法国的议员们都确信:所谓标准程序和忏悔都是虚假的。同样的论点在16世纪没有影响,但是这会儿这些观点逐渐影响了司法诉讼。猎巫运动由于在民众中成功地确立了对它的崇奉,或许是做过头了。到1650年,持自由思想者们指责这种崇奉是大众迷信;而在法国和巴斯克地区,民众提出的消灭巫师要求越来越被高等司法当局驳回了。如果一些经济史学家认为这一时期是“漫长的16世纪之终了”,那么这一时期也是漫长的17世纪之开始;在这漫长的17世纪里,欧洲旧制度的文化传统和社会、政治结构完善了。


[1] 参见C.B.O'Brien,Muscovy and Ukraine...1654-1667(Berkeley,1963);S.Kot,Georges Niemirycs(The Hague,1960);D.Doroshenko,History of Ukraine(Edmonton,1939);S.Quillitzsch,“Der ukrainische Befeiungskampf im 17 Jahrhundert”,Deutsch-Slawischen Beziehungen,Vol.1(1956),pp.1-38.

[2] 见下文,Chapter xviii,p.567.

[3] M.Roberts,Gustavus Adolphus,Vol.1(1953),pp.509-16,523-6.

[4] B.Lewis,The Emergence of Modern Turkey(1961),Chapter 1.

[5] D.Hay,Europe,the Emergence of an Idea(Edinburgh,1957),Chapters 6 and 7,p.110.

[6] F.Chabod,Storia dell'idea d'Europa(Bari,1962),pp.64-89.

[7] G.Mattingly,RenaissanceDiplomacy(1955),p.294;Vol.Ⅲ in this series,Chapter Ⅵ;and below,Chapter Ⅲ,pp.111-12.

[8] See below,Chapter ⅩⅫ,p.671.

[9] H.Tiemann,Das Spanische in deuschlandvon der Renaissance bis zur Romantic(Hamburg,1936).

[10] J.Rousset,La Litterature de l'Age Baroque en France(1954),Chapter Ⅳ.For a sweeping rejection see H.Peyre,“Commonsense remarks on French baroque”,Studies in Seventeenth-Century Literature,ed.J.J. Demarest(Ithaca,1962),pp.1-19.

[11] E.g.T.H.Aston(ed.),Crisis in Europe 1560-1660(1965).

[12] P.Chaunu,Seville et l'Atlantique,Vol.Ⅷ,2,pt.ii;“Le renversement de la tendance majeure des prix et des activites au XVIIe siecle”,Studi in Onore di A.Fanfani,Vol.Ⅳ(1962);“Reflexions sur le tournant des annees1630-50”,Cahiers d'Histoire,Vol.Ⅻ(1967).

[13] P.Goubert,Beauvaiset le Beauvaisis de 1600 a 1730(1960) pp.493-512,599-624.

[14] W.Abel,Agrarkrisen und Agrarkonjunktur in Mitteleuropa vom 13 bis zum 19 Jahrhundert(1935);Geschichte des deutschen Landwirtschaft(1962).

[15] B.Slicher van Bath,The Agrarian History of Western Europe(1963).

[16] R.Romano,“Tra ⅩⅥ e ⅩⅦ secolo una Crisi Economica 1619-22”,Rivista Storica Italiana,Vol.LⅩⅩⅣ(1962),pp.480-531.

[17] R.Baehrel,Une Croissance;La Basse-Provence Rurale(1961).

[18] E.Le Roy Ladurie,Les Paysans deLanguedoc(1966).

[19] A.Klima and J.Macurek,“La Question de la transition du feudalisme au capitalisme”,Ⅺ Congres Int.Des Sciences Historiques(1960),Rapports,Vol.Ⅳ,pp.85-140;E.Hobsbaum,“The General Crisis of the Seventeenth Century”,in Crisis in Europe,ed.Aston.

[20] J.Topolski,“La regression economique en Pologne XVIe-XVIIIe siecles”,Acta Poloniae Historica Vol.Ⅶ(1962);M.Malowist,“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ltic countries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Econ.Hist.Rev.(1959).

[21] M.Morineau,“D'Amsterdam a Seville,de quelle realite l'histoire des prix est-elle le miroir?”,Annales(1968).

[22] I.Schoffer,“Did Holland's Golden Age coincide with a period of Crisis?”,Acta Historiae Neerlandica,Vol.Ⅰ(1966).

[23] See below,Chapter Ⅱ,p.76.

[24] 布列塔尼的贵族人数是根据法国贵族人数最多的省份估算的,1668年人数大约4万抑或4万多,占估计的人口数的大约2%。J.Meyer,La Noblesse Bretonne au XVIIIe Siecle(1966),Vol.1,pp.55-6.

[25] R.Konetzke,“La formation de la nobleza en Indias”,Estudios Americanos,Vol.Ⅲ(1951),pp.329-57.

[26] S.J.Woolf,Studi sulla Nobilita Piemontese nell'epoca del'Assolutismo(Turin,1963),pp.150-3 and below,p.583.

[27] M.Berengo,Nobili e mercanti nella Lucca del Cinquecento(Turin,1965),pp.252-62.

[28] N.Salomon,La Campagne de Nouvelle Castile a la Findu XVIe Siecle(1964),pp.290-1.

[29] E.g.C.Loyseau,Traite des Ordre...(1610),p.50,para 34.

[30] A.Guagninus,Sauromatia Europea(1578):in Respublica...Regni Poloniae(Elzevir,1628),pp.263-4.

[31] Noticia General Para la Estimacion des las Artes y de la Manera en que Se conocen las libeales de las que son Mecanicasy Serviles...(Madrid,1600),book Ⅳ,c.3.

[32] E.Hempel,Baroque Art and Architecture in Central Europe(1965),pp.10,28,31.

[33] Fo.16.Fray Juan Benito Guardiola's Tratado de Nobleza ...(Madrid,1595) does not seem to allow this to graduates of other universities.

[34] G.-A.de la Roque,Traite de la Noblesse...(Rouen,1678),Chapter 42.

[35] Loyseau,Traite...pp.57,95-9.

[36] F.W.Euler,inDeutscher Adel 1430-1555,ed.H.Rossler(Darmstadt,1965),pp.91-2.

[37] Dominguez Ortiz,La sociedad espanola en el siglo ⅩⅦ,Vol.Ⅰ(Madrid,1963),pp.195,258.

[38] G.Theuerkauf in Deutscher Adel,pp.160-71.

[39] J.Caro Baroja,“A historical account of several conflicts”,in Honour and Shame,ed.J.Peristiany(1965),pp.81-137.

[40] C.A.Jones,“Honour in Spanish Golden Age Drama”,Bull.Hispanic Studies,Vol.35(1958),pp.199-210.

[41] Dominguez Ortiz,La sociedad espanola...,p.286.

[42] Y.-M.Berce,‘La Noblesse rurale...sous Louis ⅩⅢ,Annales du Midi(1964),pp.44-59.

[43] Moryson,AnItinerary(1617),pp.85,148,151,169,200,221-2,261,287;Shakespeare's Europe,ed.C.Hughes(1903),pp.159,354-5,367,387,397,468;Corpus Christi Coll.,Oxford,MS 94,fos.215,538-9,544,646.

[44] O.Brunner,Adeliges Landleben und Europaischer Geist(Salzberg,1949);Neue Wege der Sozialgeschichte(Gottingen,1956),“Osterreichische Adelsbiliotheken”.

[45] A.A.Parker,Literature and the Delinquent(Edinburgh,1967),p.22.

[46] Baroja,“A historical account...”,in Honour and Shame,pp.113,116;R.Mandrou,De la culture populaire au 17e et 18e siecles(1964);E.M.Wilson,Some Aspects of Spanish Literary History(Oxford,1966).

[47] J.Bartach,in Gouvernes et Gouvernants,Recueils de la Soc.J.Bodin,Vol.XXV(1965),p.281.

[48] W.Eberhard,Social Mobility in Traditional China(Leiden,1962);R.M.Marsh,The Madarins;The Circulation of Elites in China 1600-1900(Glencoe,1961);Ping-ti Ho,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1962);J.M.Menzel(ed.),The Chinese Civil Service(Boston,1963).

[49] E.Salazs,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Bureaucracy(1964);Ch'u T'ung-Tsu,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Harvard,1962);Kung-Chuan Hsiao,Rural China;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1960);S.van der Sprenkel,Legal Institutions in Manchu China(1962),p.128;D.Bodde and C.Morris,Law in Imperial China(Harvard,1967),p.197.

[50] E.Balazs,Political Theory and Administrative Reality in Traditional China(1965),pp.5-29.

[51] O.H.Green,Spain and the Western Tradition,Vol.Ⅳ(1966),pp.5-9,14-16.

[52] Per Palme,Triumph of Peace(1957),pp.260-2.

[53] See Vol.Ⅲ in this series,pp.371-6 and below,Chapter XX,p.626.

[54] See below,Chapter Ⅸ,pp.275-6.

[55] G.Galasso,Mezzogiorno medievale moderno(Turin,1965),“...le finanze napoletane nella prima meta del Seicento”.

[56] E.J.Hamilton,“Spanish Banking Schemes before 1700”,Journal of Pol.Economy,Vol.LⅦ(1949).

[57] B.Bennassar,Valladolid au siecle d'or(Paris,1967),pp.258-72,557-67.

[58] Actas de las Cortes de Castilla,Vol.ⅩⅩⅩⅨ,pp.5-20.

[59] See below,Chapter ⅩⅤ,p.463.

[60] See below,Chapter Ⅶ,p.228.

[61] R.Rodenas Vilar,La Politica Europea de Espana durante la Guerra de Treinta Anos(1624-30)(Madrid,1967),p.146.

[62] Ibid.pp.166-70,180-1.

[63] See below,Chapter ⅩⅥ,pp.488-9.

[64] Based on A.Dominguez Ortiz,Politica y Hacienda de Felipe Ⅳ(Madrid,1960).

[65] These are receipts for in Dominguez Ortiz,Politica y Hacienda,apprendix I,but average receipts for the whole reign were probably about 20000000 ducats a year,Ibid.,p.182.

[66] A.Castillo Pintado,“Los Juros de Castilla...”Hispania,Vol.ⅩⅩⅢ(1963),p.63.

[67] See below,Chapter ⅩⅥ,pp.495-6.

[68] P.Blet,Le Clerge de France et la Monarchie(Rome,1959),Vol.Ⅱ,pp.391-4.

[69] R.Villari,La Rivolta Antispagnola a Napoli.Le Origini 1585-1647(Bari,1967).

[70] R.Villari,Mezzogiorno e contadini nell'eta moderna(Bari,1961),pp.118-42;G.Pepe,Ⅱ Mezzogiorno d'Italia sotto gli Spagnoli.La Tradizione Storiografico(Florence,1952),pp.137-41,213-20.

[71] F.Caracciolo,“Fisco e contribuenti in Calabria...”,Nuovo Rivista Storica,Vol.ⅩLⅦ(1963),pp.504-38.

[72] M.Schipa,Masaniello(Bari,1925).

[73] V.Titone,La Sicilia della Dominazione Spagnola all'Unita(Balogna,1955),pp.23-4,289-320;G.Trigoli,“Una battaglia parmentale...del secolo ⅩⅦ”,Melanges A.Marongiu(Brussels,1968),pp.213-45.

[74] F.Braudel,La Mediterraneet le Monde mediterraneen...(2nd ed.1966),Vol.Ⅰ,pp.541,545-8.

[75] M.Aymard,“Commerce et production de la soie sicilienne auⅩⅥ etⅩⅦ siecles”,Melanges d'Archeologie et d'Histoire,Vol.LⅩⅩⅦ(1965),pp.609-40.

[76] C.A.Garufi,“Patti Agrari e Comuni Feudale di Nuova Fondazione in Sicilia”,Pt.ⅡArchivio Storico Siciliano,Third Series,Vol.Ⅱ(1947).

[77] Chiefly based on B.Caizzi,“Le Classi Sociali”,Storia di Milano,Vol.Ⅺ,Pt.Ⅴ(Fondazione Treccani degli Alfieri,1958) and II Comasco sotto il Dominio Spagnolo(Como,1955).

[78] C.M.Cipolla,“The Economic Decline of Italy”;S.J.Woolf,“Venice and the Terraferma” inCrisis and Change in the Venetian Economy,ed.B.Pullan(1968),pp.127-45,175-203.

[79] A.De Maddalena,“ L'immobilizzazione della ricchezza nella Milano spagnola...”,Annale dell'Istituto di Storia Ec.E Soc.Dell'Universita di Napoli,Vol.Ⅵ(1965),pp.39-72;“Affaires et gens d'affaires Lombardes sur les foires de Bizenzone”,Annales(1967),pp.939-90.

[80] A.De Maddalena,“I bilanci dal 1600 al 1647 do una azienda fondiaria lombarda”,Rivista Int.Di Scienze Economiche e Commerciale,Vol.Ⅱ(1955),pp.510-25,671-98.

[81] Y.Durand(ed.),Cahiers du Doleances des Paroisses du Bailliage de Troyes(1966),pp.58-9,65-7.

[82] R.Mousnier(ed.),Lettres...au Chancelier Seguier,Vol.Ⅱ(1964),pp.1105-6;cf.p.1164.

[83] R.Mousnier,J.Labaut,Y.Durand(eds.),Deux Cahiers de la Noblesse(1649-51)(1963),pp.142,152-3,82-3.

[84] See below,Chapter ⅩⅦ.

[85] F.Redlich,The German Military Enterpriser(Wiesbaden,1964),Vol.Ⅰ.

[86] B.Lewis,“Ottoman observers of Ottoman decline”,Islamic Studies(Karachi),Vol.Ⅰ(1962),pp.71-87.

[87] The Agrarian History of Western Europe,pp.206-10.

[88] H.Kamen,“Economic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of the Thirty Years War”,Past and Present,no.39(1968),pp.4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