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本书收录限于苏沪人士著作,外省籍人士迁徙、侨寓苏沪如滑寿、柯琴,苏沪人士迁徙、侨寓外省如李延昰,亦予收录;部分医籍作者里籍不明,但校刻者为苏沪人士且流传于苏沪地区者,或苏沪地方图书馆收藏的亡名氏稿抄本,亦酌情收录。

2.本书载录苏沪医籍依照初始规划大体截止于清宣统末年,少数珍稀孤本、稿本、抄本及收载古医籍的丛书则酌情延至民国间。

3.本书共载录苏沪医学古籍三千四百六十五种。

4.本书分类为:医经、本草、食治、养生、藏象、病机、诊法、明堂经脉、伤寒、温病、金匮、临床综合、方书、内科、外科、伤骨科、妇产科、儿科、喉科、眼科、法医、医案、医话医论、丛书、史传、书目、运气、其他,凡二十有八门。

5.各门书籍以类为聚,以时为序排列,即以原书成书时间结合主题和中心内容。如医经类下,先《内经》,次《难经》;明堂经脉类下,先经脉针灸,次推拿、外治;内科类,先总论杂证证治,次中风,次劳及咳、喘,次疟痢臌胀,次痿痹脚气;妇产科以妇、产区分,广嗣书则介于二者间;儿科以通论与痘疹区分。然诸书类属本难截然细分,又多散佚,分类难以确当,医家生活时代不明,难免先后错互。

6.丛书专列一门,各丛书载录其子目。但专题丛书与分类相合者,则各入专门类别,如《脉学三书》入诊法门,《仲景全书》入伤寒门。文史类丛书收录其医学书目,其种数、卷数另加括号,如《宛委别藏》全书一百七十四种,医书十三种六十三卷,载录为“《宛委别藏》(十三种六十三卷)”。

7.医籍书名采用通用名,别名不另立专条,或在按语表明。以“医案”为题者颇多,在其前加著者字号或斋名,外加括号,以便区分。

8.同一作者同一资料来源的若干书目,作同一条,中间以逗号区分,以节省篇幅。

9.本书载录独立成书的医学古籍,然原书虽佚而留存若干篇章,或单篇名作流传世间,零星篇章,吉光片羽,弥足珍贵,本书亦为载录并于按语中说明。如《吴医汇讲》所载者。

10.本书遵一般书目例,标注“存”“阙”“辑佚”“未见”“佚”。笔者亲见亲读者为“存”,仅见书目方志载录而《全国中医图书联合目录》不载者为“佚”,佚本经后人重辑成书者,为“辑佚”,《全国中医图书联合目录》载录而笔者未见未读者为“未见”,仅存本不全者为“阙”。

11.“存”“佚”之后标注书籍撰辑或编注、校评、增补、翻译、刊刻的年代,部分已佚、未见之书无法确定年代者,据载录其书之方志、目录推测,如卒年、载录年代,后加“?”以示未确。

12.作者以“朝代籍贯姓名(字,号)”表示,朝代、籍贯和姓名间不加标点,字、号则外加括号。一人跨二朝者,以主要生活时期确定,或以书籍成书、出版时间确定;籍贯以原始资料的地名确定,与今名或异;作者对书籍的工作,以撰、辑、编、校等表示。托名伪作,或有疑者,则在作者籍贯姓名前加“原题”以示,外加括号;外省籍人士则标注其迁徙、侨寓之地。

13.正文载录原书序、跋、题辞,作者的传、文、墓志,各种目录学著作的提要、按语,方志、宗谱、史传的有关内容等。限于篇幅,正文仅收录与书籍及其作者有关的内容,尽量精简扼要,可采取节录方式。

14.以“时觉按”形式载录考证结果,或表明书籍别名,或载录版本,或考证真伪,或描述书籍形态,或简要阐述内容,或记录演变过程,或记述收录的丛书名,凡属孤本、稿本、抄本等少见版本,则尽可能载录其收藏单位,以便读者查阅。佚书注明出处。

15.各门类后附注本门类载录书目总数及现存、残阙、辑佚、未见、已佚诸书数目,以便省览。

16.全书后附书名索引、著者索引,以便查阅。书名索引不取别名异名;著者索引列入著述编纂者及续编、校注、补辑、重订等关系者,其有二人或更多者,亦作多条列入索引,包括外省市作者。索引按首字笔画数及起笔一ㄧノ丶フ顺序排列;首字相同,按第二字笔画及起笔排列,余类推。

17.后附古今地名对照,凡本书作者栏标示古地名有异今日者,一一列出,以便参照阅读。部分外省地名与今苏沪相同,易致医籍混淆者,亦附于后,以便区分。

18.末附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