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指引:以晋江经验为例
- 福建仰格律师事务所
- 2079字
- 2025-05-14 15:40:52
第三阶段 征收后期法律事项的办理
一、对个别涉及集体土地拒不签约户进行说明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因此,在征收后期,政府应当对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二、对个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拒不签约户作出补偿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因此,对于拒不签订补偿协议的,政府可作出补偿决定,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届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向被征收人送达提供房屋权属文件的通知、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通知;
2.如被征收人未与征收部门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征收部门通知其公开选定评估机构;
3.公开选定评估机构,并启动入户评估;
4.送达评估报告,告知申请复核的权利;
5.根据评估报告提存拟补偿给被征收人的资金;
6.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补偿决定,报市、县政府作出;
7.送达补偿决定;
8.起诉期限届满后,送达催告履行搬迁义务的通知;
9.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在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
三、集体土地征收组件报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条例规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组件报批应当包含如下材料(仅供参考):
1.市政府同意用地报批的相关文件。
2.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说明(应有相关技术指标)。
3.项目批准文件(发改局: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备案表)。
4.土地权属及土地分类核查表、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宗地图。
5.新增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意见表、土地利用规划图。
6.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盖有备案的测绘单位章、自然资源局章)。
7.勘测定界数据光盘(西安80-118.5和大地2000坐标系图件、Excel格式的大地2000坐标系电子版本,由测绘单位提供)。
8.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国土所提供,需复印项目用地所涉及的各个村或社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9.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10.征收土地的相关前期材料:
(1)项目征地报批前程序履行情况责任确认表(国土所负责人、镇或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2)征收土地预公告及张贴照片(照片要近景、远景各一张,其中近景照片必须能看清公告的文字;远景照片必须能看清公告张贴所在具体位置及两名张贴人员);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张贴情况说明;
(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的报告;
(4)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汇总表(勘测调查人员、镇街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村居负责人、被征地农民代表签单);
(5)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张贴照片(照片要近景、远景各一张,其中近景照片必须能看清公告的文字,远景照片必须能看清公告张贴所在具体位置及两名张贴人员),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张贴情况说明,村集体会议纪要、签到表及回执函;
(7)组织听证材料(如有);
(8)确认的土地征收调查表(一户一表)、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提供存有全部调查表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的光盘,PDF格式);
(9)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情况汇总表;
(10)个别土地征收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能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书面情况说明及市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如有);
(11)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说明。
11.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及图纸(林业园林局)。
12.涉及占用水利用地的,须提供同意使用水利用地的审核意见(水利局)。
13.涉及调整土地规划的,须提供土地利用规划局部调整有关批准文件(自然资源局)。
14.涉及各类生态保护红线的,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文件。
15.涉及违法用地的,须履行行政处罚到位后,提供违法用地处罚文件及缴款凭证;处以没收决定的,还需提供违法建筑物移交单(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16.涉及教育、宗教、民政(指安息堂、公墓)等项目用地,需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17.属工业用地的,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承诺书、土地预申请保证金。
四、批准后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因此,在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作出补偿决定。
五、组织抽取产权调换选房顺序号
选房顺序号的确定是今后安置时进行有序选房的关键。选房顺序号的确定可通过电脑摇号、手工抽取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