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可否以此为由拒绝赡养?

典型案例

孙大爷与前妻育有两个女儿。25年前孙大爷外出做生意失败,后与妻子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约定两个未成年的女儿由妻子抚养,孙大爷每年各给女儿抚养费3500元,直至两个女儿成年为止。然而离婚后,孙大爷未支付过两个女儿的抚养费,也未探望过两个女儿。两个女儿由母亲独自抚养成人。今年,62岁的孙大爷突发脑梗,花了不少医药费,且留下后遗症,行动不便,生活日益困难。孙大爷通过村委多次与两个女儿联系沟通,希望两个女儿能给点生活费,照顾自己。但两个女儿以孙大爷未尽到抚养义务为由拒绝赡养。

以案普法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第26条、第1067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然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实践中,在某些情况下,当父母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时,子女以放弃继承家产或者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等为由拒绝赡养父母。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是因为,子女与父母之间血浓于水,不能简单以等价有偿的理念衡量这种特殊的身份关系。因此,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不以父母是否履行抚养教育义务为前提,也不以子女是否放弃继承权为条件,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案例中,孙大爷在两个女儿未成年时未尽到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两个女儿未成年时可以向父亲孙大爷主张履行抚养义务或支付抚养费,但不能在成年后以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为由拒绝赡养父亲。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6条以及《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子女如果拒绝赡养父母,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承担给付赡养费等民事责任;(2)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3)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遗弃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

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