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盗窃事件
话说回来,还是让我们回到大学一年级的那个暑假,唯独我和李凡没有回家。按照和贾大爷的约定,李凡在当月的最后一天,准备去请贾大爷喝上一杯BRG啤酒。作为好朋友,他把我也带上了,而我想和“高人”近距离接触的欲望由来已久,因此格外兴奋。那晚和今晚一样,天气很棒,刮着一点小风。在凉爽的氛围下,我们除了要了三大杯啤酒以外,还要了些烤肉,大家都很开心。尤其是李凡,因为他手里拿着那本“全彩、细腻、专业”,名字叫作《阅电影》的杂志。
我记得很清楚,就在大家干杯完第一口啤酒,烤肉的浓烟慢慢滤过大爷脸上的时候,大爷眯着眼睛轻轻地说了一句话:“你们要是有机会,可以到学校的图书馆里去借这本杂志的综合版,10年的都有,它们都被装订在了一起……”说完后,大爷给了一个可能会让我们产生误会的,可以堪比蒙娜丽莎50岁以后的温馨微笑。我不知道,当时的李凡是不是在这个微笑,以及啤酒酒精和烤肉浓烟的化学作用下做了一个让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决定,那就是要把《阅电影》这本杂志的综合版偷出来,并且“占为己有”,而且要用一种带有电影《斯巴达克300勇士》的精神去做这件事。当然这种事情,在那个场合下他没有说出来。
直到晚上我们回到宿舍,他像一只魂不守舍的老鼠一般在床上翻腾个不停,异常兴奋,嘴里还总是唠叨着几句只有他自己才能听懂的话语。起先他每隔五分钟下一次床并且走出宿舍,然后5分钟后再回到床上,这样来回了5次。后来在我的警告下,他最后一次上床就一直没有下来,而是开始了体育锻炼。他先是做了100个仰卧起坐,像是在提醒我什么,但是看我没有反应,紧接着又做了50个俯卧撑。他试图克服自己的重力所具有的惯性,想让自己彻底地消耗体力,继而能倒在床上,但是换来的却只有气喘吁吁。说真的,在这样一个夏天的季节里,宿舍里的空气在被李凡不断晃动的身体来回摩擦之后,变得更加燥热起来。在这样的睡眠环境下,当时的我绝对是难以入眠的。半个小时过后,他才慢慢安静下来。随后他告诉我他根本睡不着,脑袋里无以言状地充斥着《阅电影》这本杂志综合版的各期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封面照片,模糊不清且挥之不去。于是我好心地劝他,再过两个月开学以后,那些他确定不了的照片就会有具体模样了。但是他根本没有接受我的建议,他认为他一分钟都等不了,一定要看到这些杂志方能平静下来。最后他提出了前面我所提到的那个疯狂的行动——把《阅电影》这本杂志的综合版偷出来。为了让这件事情理所当然,他就找了一个前面我提到的借口:“这是验证我的智商为168的绝佳机会!”
我们的确是好朋友,因此我没有办法拒绝,也不能拒绝,尤其是我知道他做100个仰卧起坐和50个俯卧撑的用意,是在提醒我大一那年冬天对我的帮助,我怎么可能忘记呢!最多我只能以“天色已晚”和“身体疲惫”为理由要求这次的行动推迟到第二天执行。到了第二天,我顺理成章地成了“盗窃”行为的同伙。按照他的说法就是,我最多是电影《美丽心灵》里面纳什为了搞科学研究,而幻想出来的完全不存在的查尔斯,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他需要有人出现的时候,露个脸,叽叽歪歪说几句话就行了。具体带有“理解、分析、计算、得出结论”这类和高智商有关的工作由他来完成。
在分析了我们是否能够像007一样,到了晚上左手拿着PPK手枪,右手拿着一杯放着玫瑰花瓣喝了半杯的马蒂尼,直接来到看门大爷面前,操着一口流利的标准普通话,对他说:“我叫邦德,詹姆斯·邦德!”“我是来拿书的”。不难猜测,随后恐怖的结果可想而知。
我们最终决定还是采取电影《十一罗汉》的方式,以“盗窃”的方法把书拿出来。
如果玩过《魂斗罗》《超级玛丽》《绿色兵团》《希特勒复活》等游戏的人,就不难明白我和李凡是如何采取行动的。在一双防滑球鞋、一根绳子以及一个手电筒和一把小起子的帮助下,到了晚上12点左右,我们就像施瓦辛格、史泰龙、玛丽兄弟、布拉德·皮特以及马特·达蒙一样从宿舍出发,途经女生宿舍楼下的篮球场,路过每周洗一次澡的男生澡堂,涉过每天要打开水的清真食堂,然后翻到学校的图书馆的房顶,跃到图书馆的凉台,最后小心翼翼地进入图书馆的内部。当时我们的心情就仿佛自己进入了梵蒂冈西斯廷教堂,瞬间平静了下来。随后我以一种看着《创世纪》和《最后的审判》这两幅著名壁画的崇敬眼光,看着图书馆的藏书,没有一点敢冒犯的意思。我们不断地告诫自己,我们这次的目的不是“偷”,而是一种“体验”;我们不是坏人,而是有点“不一样”思想的“好人”。然后李凡很顺利地找到了《阅电影》杂志的合订本,随后把它带了出去。
就这样我们过了一个既“兴奋”又有点“别扭”的暑假。最终当我们理解了成语“盗亦有道”的具体含义以后,我们决定还是要把这本《阅电影》的合订本物归原主。
在开学前一周的一个晚上,以相同的方式,我们继续像施瓦辛格、史泰龙、玛丽兄弟、布拉德·皮特以及马特·达蒙一样从宿舍出发,途经女生宿舍楼下的篮球场,路过每周洗一次澡的男生澡堂,涉过每天要打开水的清真食堂,然后翻到学校图书馆的房顶,跃到图书馆的凉台,最后小心翼翼地进入图书馆的内部。这时我们的感觉像是进入了鼎鼎大名的故宫,把书当作国宝一样放到了它原有的位置。
这次除了“兴奋”的感觉以外,我们又多了一种“幸福”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欧·亨利的小说《重新做人》中的吉米·瓦伦丁,用同样盗窃的方法既做了件“坏事”,也做了件“好事”。最终还是“好事”拯救了我们。
那天晚上我们继续在“啤酒酒精”和“烤肉浓烟”的化学作用下,打着自由自在的口哨,旁若无人地唱着《年轻时代》《找路的人》《星星点灯》这类听上三遍就会唱的歌曲,来表达我们当时“彻底放松”的心情。自始至终我们都没有告诉贾大爷这件事情,这就是李凡。但是在不久的将来,当我们得知《阅电影》这本杂志中藏了一个惊天大秘密的时候,我们都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大学毕业后到现在,虽然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但是在一起聚会的机会并不多,现在又有大概半年没有见面了,但是一直通过电话保持联系,估计他还在为找到属于他自己风格的剧本发愁。但是我想他的“预见能力”应该能够帮我解决最近的郁闷想法,我必须从他那里得到一些未来的建议。
他发了一条短信告诉我一个半小时之后才来。我怀疑他是故意的。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今天来到√2酒吧的心情,反而让我觉得重游旧地,需要的就是一个人,为此我还挺感谢李凡的迟到。当然,这次的我,并不像当年的我那样,需要戴上一副稍有个性的耳机,露出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魂不守舍地走进这个酒吧。酒吧和原来一样,双层造型设计、烛光、橱窗、白纸桌布、柳条座椅以及可能存在某种寓意的“四大名著”都没有变化,当然还包括那个平时不开,只在全国篮球季后赛才开启的显示器。这次的我直接走到了要酒的吧椅前坐下,期望着趣儿的出现。可是我没有看到她的人影,没准她已经不干了,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也很正常。
随后我独自要了一瓶BRG啤酒,静静地看着这五彩斑斓的酒吧射灯,照在水杯上并折射出不断跳跃的光线,思绪回到几个月之前,一直纠缠着我的那个该死的郁闷想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