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儿童急重症

第一节 呼吸、心搏骤停与心肺脑复苏

一、疾病简介

呼吸、心搏骤停是临床最危急、最严重的疾病状态,呼吸骤停与心搏骤停可先后发生,互为因果,其结果是血液循环及各脏器供血停止,低氧血症导致各脏器缺血缺氧性损伤及复苏后再灌注损伤。如不及时处理可迅速死亡,或由于随后发生的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或可能遗留神经系统后遗症。对呼吸、心搏骤停的患儿必须争分夺秒地采用急救手段恢复心肺功能,并于心肺复苏开始后迅速进行脑损伤的预防及治疗,最终使脑功能恢复,这一急救过程与方法称心肺脑复苏。

二、疾病特点

1.病史

患儿突然昏迷,刺激或呼叫后无反应,多有相应的前驱病史或意外损伤病史,如有呼吸困难和面色苍白、发绀或神志改变、抽搐等,或创伤、电击、溺水、窒息、中毒等。

2.查体

完全心搏呼吸停止时,患儿昏迷、触诊大动脉搏动或心前区搏动消失、呼吸停止(无胸或腹的起伏运动)、瞳孔散大、皮肤黏膜苍白或发绀、听诊心音消失。

3.其他

以下情况也应视为心搏、呼吸骤停的前兆,需要心肺复苏。

(1)严重心动过缓,年长儿心率 < 30 次/min,婴儿心率 < 60次/min,新生儿心率 < 80 次/min。

(2)呼吸过于浅弱、缓慢,呈抽泣样呼吸或呼吸极度困难,虽有呼吸动作,胸部听诊无呼吸音。

4.辅助检查

心电图表现为心室颤动或各种类型的心动过缓或完全停止呈直线。心电机械分离系指心肌完全停止收缩,而心电图仍显示心电活动,表现为不同程度的传导阻滞、心室自主搏动等,甚至有正常的心电活动,但并不排血,也测不出脉搏和血压,一般预后不良。

三、治疗思路

(一)基础生命支持

第一目击者应施行现场急救,给予基础生命支持。即采用人工呼吸及人工心脏按压的方法,以保证包括脑在内的各脏器基本供血、供氧的要求,减少脑及各脏器的损伤,并在可能条件下尽快建立静脉通道,以便于使用基本抢救药物,稳定后转往条件好的医院。《2010国际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对于非专业人员推荐复苏顺序由ABC改为CAB,即现场复苏时可首先进行心脏按压,以免由于通畅气道及人工通气等耽误心脏按压,导致脑等器官缺血时间过长。但对专业人员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复苏顺序,对多数患儿更多的是呼吸障碍所致心排停止,因此,首先给予通气是合理的;而对于一个明确心源性的心排停止,则首先心脏按压是有益的。但无论什么原因,迅速开始的心肺复苏对预后是至关重要的。

1.C(circulation,人工循环)

胸外心脏按压法:通过向脊柱方向按压胸骨,使心脏内血液被动排出的复苏措施,是目前心肺复苏时最常使用的方法,儿童胸廓组织薄,弹性大,按压时易于改变前后径,正确而有效的按压可使心排血量达正常的30% ~ 40%,而脑组织只需正常供血的15%即能避免永久性损害,但需注意心脏按压中断时间不得超过10秒。

(1)婴儿胸部按压:

有两种方法,即双指按压法和双手环抱按压法。① 非专业急救和单人急救时,对婴儿应采用双手指按压法进行胸部按压,按压部位为两乳头连线中点下;② 双人急救时推荐专业急救者使用双手环抱法。双手环绕婴儿胸部,拇指置于胸骨下1/2处,其余4指分开并环绕胸廓,拇指用力按压胸骨的同时,其余4指给予反压力以按压胸廓。

(2)学龄前与学龄儿童:

与成年人类似,采用单掌或双掌法。患儿仰卧于硬板上,术者将掌根部置于胸骨下1/3处按压,肘关节呈伸直位,借助体重及肩臂之力垂直向脊柱方向按压,按压幅度均应达到胸廓厚度的 1/3 ~ 1/2,下压与放松时间大致相等,频率 100 次/min。

(3)按压与通气比值:

按压与人工呼吸应协调进行,但避免同时按压及人工通气。除新生儿外(按压与通气3∶1),双人抢救时心脏按压与人工通气比例为15∶2,单人抢救时按压与通气比应按30∶2进行,更强调持续心脏按压的重要性。患儿建立人工气道后不再按照上述按压、通气周期进行双人急救,其中一人持续给予胸部按压,频率为100次/min,另一人给予人工通气,频率为 8 ~ 10 次/min。注意:挤压时手指切勿触及胸壁,避免压力传至肋骨引起骨折,放松时手掌不应离开胸骨,以免按压点移位;用力不可过猛,否则有肝、肺、胃破裂的可能。

自主循环恢复有赖于有效的胸外按压,美国心肺复苏指南强调了有效胸外按压的重要性,做到有力、速度快、按压后胸壁充分复位,尽量减少对按压的干扰。包括以下几点:a.用力按压。按压幅度为 1/3 ~ 1/2 胸廓厚度。b.快速按压。按压频率为 100次/min。c.每次按压后手轻微抬高胸壁,使胸廓完全回复至原来位置。d.胸外按压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按压中断,除非建立人工气道或除颤时短暂的停顿,按压中断时间不得 > 10秒。急救人员疲劳会导致按压频率和深度不足,以及2次按压间胸廓恢复不完全。研究显示即使在急救人员否认感到疲劳的情况下,胸外按压质量亦会在数分钟内下降,因此,指南推荐急救人员应轮流进行胸外按压(每人按压约2分钟),以防因疲劳而导致胸外按压的质量及频率下降;轮换时尽可能快速(< 5秒),以尽量缩短胸外按压中断时间。

2.A(Airway,通畅气道)

(1)置患儿头部于轻度后仰位,托起下颌防止舌根后坠阻塞气道,对外伤患儿疑有颈椎损伤时,则不应伸展颈部,采用上推下颌的方法打开气道。

(2)清除鼻腔、口咽部分泌物、呕吐物及可见到的异物、血块等,可用吸痰管吸引,或用手指或器械取出可见的异物,不推荐盲目用手指探寻异物,有可能将异物推到深部。对吸入异物导致的完全性气道阻塞,年长儿可采用海姆立克手法,小婴儿则推荐拍背和挤压胸部相结合方法排除异物。现场可借助简易管通过口腔吸出分泌物、痰液等,有条件者可行气管插管吸出气道内分泌物,使气道通畅。其他异物难以排除的完全性上气道阻塞,必要时可采用环甲膜切开或穿刺法(异物或阻塞在环甲膜以上)。

(3)有条件时可使用口咽导气管或鼻咽导气管通畅气道。

3.B(breathing,人工呼吸)

儿科呼吸心搏停止的原因中更多的是呼吸衰竭,因此有效的通气常是抢救的关键,甚至不需要心脏按压或给复苏药物即可挽救患儿生命。

(1)口对口人工呼吸:

适于现场急救,患儿平卧,肩背稍垫高,头后仰使气道平直(口、咽、气管轴接近一条直线),急救者位于患儿一侧,用手将下颌向上托起(若为小婴儿,急教者将手置于其颈后,使头略向后伸即可),另一手的拇、示指捏紧患儿鼻孔,深吸气后口与患儿口紧贴,吹入适量气体,至患儿上胸部抬起停止吹气,随之立即放开鼻孔,靠弹性回缩使肺内气体排出,重复进行上述操作,频率为儿童 15 ~ 20 次/min、婴儿 30 ~ 40 次/min,吹气应均匀,不可用力过猛。于数次吹气后应缓慢挤压上腹部一次,排出胃内气体。若患儿牙关紧闭,可采用口 - 鼻吹气法,对婴幼儿急救者也可口腔完全覆盖患儿口鼻吹气。健康人呼出的气体中含有16% ~ 17%的氧气,肺泡内氧分压可达10.7kPa(80mmHg),通气量若达正常2 ~ 3倍,足够机体需要。

(2)复苏器人工呼吸:

急救人员或急诊、儿科重症监护室(pediatric intensive care unit,PICU)人员经常使用的人工通气方法。一般可采用复苏器面罩人工通气。是复苏时实行人工正压通气非常有效的方法,设备简单,容易掌握,是医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操作者一手固定面罩(大小从鼻梁到下颌,恰好覆盖口、鼻而不压迫眼,下方不超过下颌为宜)使之与患儿面部紧密接触,并托起下颌,另一手则有节律地挤压、放松气囊。挤压次数及力量视患儿年龄而异。通过观察胸廓起伏及听诊呼吸音强弱,可判断通气量适当与否。常用的气囊通气装置为自膨胀气囊,通常的氧气浓度为30% ~ 40%。气囊尾部可配储氧装置保证输送高浓度氧气。带有储气装置的气囊可以提供60% ~ 95%浓度氧气。气囊常配有压力限制活瓣,使抱球压力不超过 35 ~ 40cmH2O,可以避免气压伤的发生。

(3)气管插管(气管切开)人工呼吸:

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使用复苏器进行人工通气,是一种最为有效的通气方式,适用于口对口呼吸或复苏器人工呼吸效果不佳,或需机械通气,或由于外伤、出血、喉头水肿等不适于口对口呼吸或复苏器面罩人工呼吸。目前,在有条件的场所进行人工通气是推荐的最佳方法(如在ICU、急诊室或转运过程等)。

心肺复苏有效的标志:① 按压的同时可触及颈动脉、股动脉搏动;② 扩大的瞳孔缩小,对光反射恢复;③ 口唇、甲床、面色好转;④ 肌张力增强或出现不自主运动;⑤ 自主呼吸出现。

(二)进一步治疗或高级生命支持

进一步治疗或高级生命支持(advanced life support,ALS)是在上述基础生命支持的基础上应用药物等高级生命支持手段,力图恢复自主心搏和自主呼吸并使生命指征稳定的过程,这一过程应于基础生命支持开始后迅速进行,甚至同步进行,但部分患儿在进行有效的基础生命支持后可以恢复自主呼吸和心搏,而不必使用药物。

1.给氧与通气

可通过各种形式给患儿吸氧,如鼻导管、面罩、口咽导气管、喉罩通气、球囊面罩正压通气、气管插管正压通气等。

2.维持和改善循环

(1)继续高质量的胸部按压:只要自主循环未恢复就应持续按压。

(2)使用复苏药物及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1)给药途径:首先应在原有的静脉通道给药,以争取时间,以利用上腔静脉系统的周围静脉为好,若条件允许也可使用骨髓或气管内给药。由于心内注射的许多不良反应,目前已不被采用。

2)常用药物。

肾上腺素:是心肺复苏时最常应用的药物。可兴奋α受体及β受体,具有正性肌力和正性频率作用,并可提高血压,半衰期 2 分钟。用法:首次静脉稀释成 1/10 000 浓度,0.01mg/kg(0.1ml/kg,1∶10 000 溶液),若首次无效,可 3 ~ 5 分钟重复 1 次,目前不主张大剂量。亦可气管内给药,0.1mg/kg,心搏恢复后可持续静脉滴注,速度为0.05 ~ 1.0μg/(kg·min)。

阿托品:用于心动过缓、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有机磷中毒。用量为 0.01 ~ 0.02mg/kg。最大 0.1mg/kg,5 分钟重复 1 次,最大剂量为儿童1mg、青少年2mg。通常经静脉给药。

碳酸氢钠:现在的观点认为除非心搏、呼吸停止时间较长或血气证实有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否则不应常规使用碳酸氢钠,尤其在复苏的最初阶段应慎重使用,可能导致医源性高渗、高钠、低钾并加重细胞内酸中毒。在给予基础生命支持及肾上腺素后,心搏仍不恢复,无血气情况下,一般先给5%碳酸氢钠5ml/kg,稀释成等渗液快速静脉滴入。尽管碳酸氢钠已不作为一线复苏药物,但患儿如果有足够通气量,第1次肾上腺素给药后效果不佳时可考虑使用。

钙剂:现已不作为一期复苏药,但在低钙血症、高钾血症、高镁血症时仍可应用。但注意可能导致细胞内钙超载,加重已缺氧细胞的损伤。用量:葡萄糖酸钙100 ~ 200mg/kg(10%葡萄糖酸钙1 ~ 2ml/kg),最大剂量1次2.0g;氯化钙1次20 ~ 50mg/kg(10%氯化钙 0.2 ~ 0.5ml/kg),最大剂量 1 次 1.0g,注意缓慢静脉滴注。

利多卡因:用于心室颤动及室性心动过速。在抢救后始终听不到心音,除心搏确实未恢复外,还应注意可能有心室颤动,在继续心脏按压的同时做心电图以发现是否有心室颤动。用法:1mg/kg,加 5% 葡萄糖溶液 10ml中静脉推注,5 ~ 10 分钟可重复用,总药量不超过 5mg/kg。

胺碘酮:目前更推荐胺碘酮用于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颤动等,5mg/kg[i.v./ i.o.(静脉 / 骨髓)],可重复使用至12mg/kg,最多不超过300mg。

纳洛酮:用于逆转麻醉药或毒物引起的呼吸抑制及镇静作用,用量 0.1mg/kg,可静脉或气管内给药。

现在不主张给呼吸兴奋药,如洛贝林等,而要采用上述人工通气的方法保持通气,当缺血缺氧纠正后应能逐渐恢复自主呼吸。

(3)电除颤复律:虽然在儿科少见,但心室颤动也可能是心搏骤停的原因,或在复苏当中出现心室颤动、室性心动过速等心律失常,可用电除颤或复律。无脉室性心动过速和心室颤动应用非同步,能量首次 2J/kg,此后 4J/kg。但需注意无论除颤是否成功都应进行5个循环的CPR。要尽量减少除颤对CPR的干扰。目前已证实了小婴儿使用除颤仪的安全性,推荐最好首先使用手动除颤仪,无手动可选择衰减型自动除颤仪,没有也可使用标准型自动除颤仪。

(三)复苏后治疗

维持保护各脏器功能,尤其是保护脑功能,并最终使脑功能恢复,并进行病因治疗。

1.维持有效循环、纠正低血压

可通过扩容、纠正酸中毒及血管活性药以及病因治疗等维持血液循环稳定,多巴胺、多巴酚丁胺是常用的正性肌力药及升压药,用于复苏后循环的维持,心电监护在心种复苏当中很重要,除可便于观察心搏是否恢复,还可及时发现出现的心律失常,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维持正常通气

必要时给予机械通气,但目前不主张过度通气。

3.脑复苏

降低氧耗及代谢,消除一切不利于脑功能恢复的内环境紊乱如低血糖、离子紊乱等,如降温、解痉、脱水疗法(甘露醇、呋塞米等)、激素、维持内环境稳定及高压氧等。体温低于37℃时,温度每下降1℃,脑耗氧量减少7%,低温能降低脑代谢和颅内压、减轻炎症反应等。一旦患儿条件允许尽可能早的亚低温治疗。目标温度:32 ~ 34℃相对安全,而降温的速度目前没有太多的限制,如果患儿状态允许,尽快地降温到目标温度,而延迟降温是否对治疗不利尚不明确。复温的速度每2小时不要超过0.5℃,以防止脑在过快的复温过程中过度灌注和神经源性水肿。亚低温治疗时间多选用24 ~ 72小时,但对于脑损伤严重72小时仍昏迷的患儿可以适当延长亚低温时间,但原则不超过 5 ~ 7 天。

4.其他脏器功能支持

如胃肠功能、肾功能的维持等。

5.其他

治疗原发病,防止再次发生呼吸、心搏骤停。

(刘春峰 刘 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