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临床必读丛书重刊:得配本草
- (清)严洁 (清)施雯 (清)洪炜同纂 郑金生整理
- 584字
- 2025-03-15 08:59:55
《盘珠集·得配本草》凡例
——药有畏恶反使,每品下先为标明,令人开卷了然。
——药有主治,详载首条,使用之者得其直达之功。
——药独入一经,以治一病,亦随佐使而治百病。今著配偶于主治之后,使知寒热攻补,变化无穷。苟能触类旁通,运用自然入妙。
——药分优劣。近时用药,但论某药治某病,不知名同实〔1〕异,功效悬殊。兹特详加论辨,俾取资者有所考证。
〔1〕实:原误作“失”。据文义改。
——药有制法,制得其宜,性味功用为之变化。今备采雷公炮制法,详载于后。
——药有利必有害。特载禁忌于后,庶使触目惊心,不敢轻试。
——用药治病,取其相制。每有百药不治之症,而一物足以疗之,此物之相制也。爰附怪症于各条之后。
——药有不忍用者,如天灵盖、胎骨、人血之属,尽行芟去。有随处可得而医家罕用者,如李根白皮、萱草、水芹之类,斟酌尽善而备采之。然亦有所考据,非敢妄为也。
——从《本草纲目》为准绳,分为二十五部,共计六百五十五种。水、火、土、金、石八十五种为卷一,山草、芳草八十五种为卷二,隰草、毒草九十八种为卷三,蔓草、水草、石草、苔草六十二种为卷四,谷类、菜类七十五种为卷五,果类四十八种为卷六,木类、竹类、服帛类八十七种为卷七,虫类、鳞类、介类六十八种为卷八,禽类、兽类三十六种为卷九,人部十一种为卷十。天一生水,以水为首,从贱至贵,以人为尾。
——每品主治得配之下,多留余地,以俟高明者再加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