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临床必读丛书重刊:得配本草
- (清)严洁 (清)施雯 (清)洪炜同纂 郑金生整理
- 587字
- 2025-03-15 08:59:54
整理说明
一、 本书以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小眉山馆刻本《盘珠集·得配本草》为底本,兼参《证类本草》《本草纲目》等书,予以校勘整理。
二、 原底本中的双行小字,今统一改为单行,字号较正文小一号。
三、 该书特色是其中的“得配”,即药物的配伍。今用其他字体以示区分。
四、 原书目录与正文中的药物正名之后,均以小字列出别名、药用部位及注音。另各药物类名之后亦注有药物数字。但将目录与正文互勘,差异较大。今目录仅保持药物正名,正文参目录所载,以实际内容为主,在药物正名之后保留别名、药用部位(小字黑体)及注音。各类药物数字则以目录为主,兼参实际药数为定。
五、 该书分类一依《本草纲目》,资料亦多来自《本草纲目》,但不载出处。故该书文字若文理通顺,能自圆其说者,不予改动。唯文字有疑误之处,方据情酌改,或仍存其旧,均加校记。
六、 该书药名或有与今通行之名用字不同者(如“硝”作“消”、“箔”作“薄”、“朱砂”作“硃砂”、“磁石”作“慈石”、“石膏”作“石羔”、“麝香”作“射香”、“黄柏”作“黄蘗”、“玄参”作“元参”等),今酌情改为通行名,并在该名首次出现时予以标注。
七、 凡底本中的异体字、俗写字,或笔画差错残缺,或明显笔误,均径改作正体字,一般不出注。该书某些名词术语用字与今通行者或有不同(如“脏腑”作“藏府”等),今径改作通行者,不另出注。
八、 书中疑难冷僻字等,酌情简注。
九、 书后附有药名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