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党政公文的流传方式
党政公文的处理流程包括发文处理、收文处理、办毕文件处理三个方面的内容。做好公文流转工作,有助于及时、准确地表达发文机关领导人的意图,为实现机关职能及密切机关之间的联系,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1.3.1 发文处理
各个单位的岗位、人手设置情况不同,发文处理也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是遵循拟稿、审稿、会签、签发、成文,以及发布和归档等流程,如图1.1所示。

图1.1 发文处理流程
如果发文单位部门众多,并设置有专门的办文部门,一般来说,专门负责办文的部门(如办公室、行政部、文秘处)等,要负责完成公文的审稿工作。
对有些单位来说,发文流程通常是下面这样的:拟文→部门负责人→(部门会签)→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复核→领导批示→排版套红→校对→文印份数控制→用印→文印封发→各收文单位。这样,一个完整的发文流程就完成了。
1.3.2 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一般是签收、登记、审核分办、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注办等,流程如图1.2所示。每一个流程包含的内容如下。

图1.2 收文流程
(1)签收:机关收到公文后需要审核收文份数,并履行签收手续,这是收文处理的第一步,也是表明“确实收到了该份文件”的依据。
(2)登记:为收到的公文注册,为日后进行公文催办、检索奠定基础。一般来说,这个步骤现在都是在公文系统内进行了。
(3)审核分办:是指文秘部门对收到的公文先进行审核,并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再根据公文内容、各机构内部的职责分工及行文规则,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及部门阅批办理。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等。如果收到的来文不符合规定,那么,经办人报请经收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每份公文的承办部门是不同的,一定要找准分管领导和对口部门,在分办时要分清主次缓急,保证紧急、重要的公文优先分办。
(4)拟办:是指收文部门先就如何办理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为领导批办做好相应的准备。这一步骤的处理,相当于提前为领导探路和分忧。
(5)批办:是指领导对收文如何办理提出审批意见。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则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对需要贯彻执行的公文,应批示明确具体的实施措施与执行要求。
(6)承办:是指对收文所针对的工作或有关事项予以办理,是落实公文的重要举措;这是收文处理的中心环节,毕竟,公文只有通过承办才算是真正落到了实处,才能发挥实际效用。
(7)催办:是指对收文的办理实施督促与检查,是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以防公文积压与延误。要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8)注办:是指对办理完毕的公文,由承办人注明办理情况并签注姓名与日期,以方便后期整理、归档、查询公文。
1.3.3 办毕文件处理
文件办理交接完毕后,需要进行如下处理。
(1)整理归档:是指对办理完毕并具有保存价值的公文,由专门的业务部门或综合办公部门整理立卷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提交给单位的档案部门妥善保存。
(2)销毁:是指对办理完毕但没有保存价值的公文,由指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3)清退: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将办理完毕的公文清理造册后,退还发文机关或其指定的机关。
(4)暂存:是指对不需要归档而又有保存价值的公文,经过整理后暂存一段时期,暂存期间可以根据需要编成资料,也可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