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理论概貌

第一章
文体论:法国儿童文学的命名与定义

如前所言,儿童文学研究在文学领域中属于新兴学科,这与儿童作为社会群体的边缘地位、童书之为文学体裁的异质性及面向儿童的文学交际中的不平等性都是密切相关的。虽然诚如舍勒布尔(Christian Chelebourg)及马尔古安(Francis Marcoin)所言,自古及今的“人类社会没有不为儿童预留特殊位置的”[2],但“儿童”作为一个社会概念,还是迟至20世纪中叶才进入学界视野,标志性事件是阿利埃斯于1960年出版《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L’enfant et la vie familiale sous l’Ancien Régime[3]一书。与传统的童年心理学著作不同,本书不再借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来分析儿童的心理和认知模型,却秉承了法国年鉴学派社会史研究法,将“儿童”概念视为观念史,展现了与“童年”相关的一切概念、认知及活动,围绕的都并非现实中的儿童,而是特殊社会背景下成人凭借自我认知所确立的儿童观。阿利埃斯的观点在国际学界激起强烈反响,此书堪称当代“儿童研究”的开山之作,也吸引了学界对儿童文学、儿童教育等伴生主题的兴趣。

在此背景下,法国的儿童文学研究于20世纪60年代兴起,经历了数十年发展,出现了以让·佩罗(Jean Perrot)、马克·索里亚诺(Marc Soriano)、伊莎贝尔·让(Isabelle Jan)、弗朗索瓦·卡拉代克(François Caradec),伊莎贝尔·尼埃尔舍弗莱尔(Isabelle Nières-Chevrel),娜塔莉·普兰斯(Nathalie Prince)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但需要承认的是,相较方法多样的“严肃文学”学界,儿童文学研究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关注文体定义、史学书写和主要特征爬梳等基本问题。此一尴尬现状也集中体现在儿童文学的命名变迁及界定尝试上。本章旨在对儿童文学的命名、定义这两大焦点进行辨析,借此从侧面梳理法国儿童文学研究的若干相关成果,并尝试回答“什么是儿童文学?”这一基本问题。

[2]Christian Chelebourg, Francis Marcoin, Littérature de j eunesse, Paris:Armand Colin,2007,p.11.

[3]Philippe Ariès, L’enfant et la vie familiale sous l’Ancien Régime, Paris:Seuil,1960.中文选译本题为《儿童的世纪: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沈坚、朱晓罕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