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火的利用
目前,人类最早用火的遗迹是在北京郊外的周口店山洞中发现的,距今50万—60万年。
瑞典地质学家安德松(Anddersson,Johan Gunnar 1874—1960)在担任中华民国农商部地质调查所顾问时,开始对中国各地进行资源调查。1918年在周口店附近的山洞中发现了各种动物骨化石,瑞典乌普萨拉大学非常重视这一发现,派出奥地利古生物学家日丹斯基(Zdansky,Otto 1894—1988)于1926年对周口店附近的山洞进行挖掘,在大量动物化石中发现了两颗古人齿化石。这一发现在世界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洛克菲勒财团资助了这一挖掘。1927年,发现了第三颗古人类臼齿化石。1928年后,年轻的中国考古学者杨钟健(1897—1979)、裴文中(1904—1982)等人参加了挖掘工作,又发现了多颗古人类臼齿化石和下颚骨化石。1929年,主持发掘工作的加拿大古人类学家步达生(Black,Davidson 1884—1934)与裴文中等人在挖掘中,发现了完整的古人类头盖骨,后来又出土了9块头盖骨和7块大腿骨。遗憾的是,在抗日战争中这些珍贵的古人类化石在向美国转运的途中遗失。
在发现北京猿人化石的同时,还发现了大量烧焦的兽骨、灰烬及木炭,最厚的灰烬达6米,篝火在这里可能燃烧过很长的时间。这大量的灰烬和木炭,说明北京猿人不但懂得用火,而且还掌握了保存火的技术。野生动物是怕火的,原始人从怕火到接近火,学会用火,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的。这一时期大体经过了四个阶段:接近火;玩火;短时或偶然用火;经常用火。人类经过多次接触火,了解到火的特性,进而学会了取火及保存火的技术。[6]
通过对北京猿人的遗物考证,可以知道北京猿人已经将火用来照明、取暖、烧制食物和防御野兽了。对西班牙安布洛纳峡谷遗迹进行考察的美国地质学家鲍威尔(Powell,John Wesley 1834—1902)认为,当时的猿人已经用火围捕野象,他们在峡谷中燃火,并用点着火的木棒追赶动物。[7]
古代的发火方式有两类,摩擦式及火花式。日本女子营养大学人类学实验室曾经对古代发火方式做了复原试验。结果表明,发火时间比人们预想的要快得多。摩擦发火的关键是要使摩擦产生的木粉振飞起来,这些木粉受高热在10~40秒内即可发火;火花式的关键是需要有干燥易燃的引火用的火绒,一般打击1~2下即可发火。火花式取火法可能起源于打制燧石,但其实际应用还在于火绒的发明。
古代人的发火技术一直流传到现在。南非布须曼(Bushman)的原住民用捻钻的方式大约在1分钟内即可发火。新几内亚的原住民用来回拉动一根绕在干树枝上的藤的方式,在30秒内即可发火。
人工取火和用火,是人类进化史上的重大技术事件,对于人类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生存起了重要的作用。火既可以取暖,防御野兽,又可以烧煮食物,使人类祖先开始从生食向熟食过渡。熟食不但扩展了人类的食物范围,防止因细菌所致的各种疾病,还可以使人体吸收更多的营养,促进大脑及身体的发育。用火还可以烧制陶器,从而改善了食物加工和贮藏技术。正是由于火的使用,才使人类逐渐发现了某类石块(矿石)加热时会变软,会融化,由此导致了金属冶炼技术的产生,扩展了材料的选择和利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