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科急诊医学(第5版)
- 赵祥文 肖政辉主编
- 1083字
- 2025-03-14 18:43:46
第三节 急诊科必备的条件
急诊科是医院最先接诊危重患者的场所。许多危重患者都是首先经急诊科紧急处理后收入病室或ICU的。因此,急诊科的设备条件、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直接影响抢救的成功率。急诊科是反映医院整体水平的窗口,同时也是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场所。提高急救的技术水平,加强急诊科的建设管理,成为医院的首要大事。综合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包括:
一、加强急诊科的建设与管理
全院应成立急诊领导小组,由各有关科室主任组成,并由一名主管院长负责。急诊科设有专职科主任,根据医院规模提出不同要求,地、市级以上的医院必须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科主任。县级医院可由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主治医师担任。科主任领导全科室处理日常急诊工作,并经常处于应急状态,如有成批抢救任务时,由主管院长统一指挥,协调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投入抢救,要通讯联络系统完善,呼叫灵敏,能及时召唤二线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医务人员在岗率应达100%。
二、房屋布局与要求
急诊科应与门诊分开,自成一区,标志醒目,有宽畅的通道方便患者就诊,阳光充足,空气流通,诊室设置合理,有分诊台、各专业科诊室、抢救室、监护室、治疗室、急诊手术室、挂号收费室、化验室、药房等。应是功能比较齐全,可以独立完成一般抢救任务的实体。观察室设置的观察床位约占全院病床编制总数的3%~5%,有隔离措施,预防院内感染,环境器械定期消毒。
三、人员配备
既要注意人员结构合理,又要强调相对稳定性。在急诊科上班的医师,必须有3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经验,又经各科轮训完毕,责任心强,技术全面,服务态度好,应急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其中主治医师应占50%以上,内、外各主要专业应有固定的专科医师,固定与轮换医师之比为1:3,且轮换医师在急诊科上班,至少相对固定6~12个月。进修医师不能单独值急诊班。护士也需3年以上,均为专业固定,人数宜满足三班需要,及抢救监护任务的完成,一般比例为监护室(1~1.5):1,急诊室 1:(2.5~3)。
为了及时有效地抢救危重病例,提高抢救成功率,医护人员必须通过三基及业务技术考核,取得优良成绩。要求人人能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术,人人会使用急救医疗器械,熟悉不同危重病例的抢救程序,使技术操作规范化、程序化。抢救室墙壁上应挂有常见危重病的抢救程序图以便及时查阅,对危重疑难病例同样坚持三级医师负责制,有上级医师把关,及时查房、会诊,及时解决疑难问题。
四、器械装备
按卫生行政部门“综合医院医疗器械装置标准”的要求,配齐急诊科各类设备,并有严格保管措施,保证设备齐全完好,以应急需。
急诊科医疗器械装备标准见表1-1。
表1-1 急诊科医疗器械装备标准

续表

(赵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