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兄弟并不平等:国有企业部门地位的正当性研究
- 彭长桂
- 13字
- 2025-04-03 17:59:11
第一章 组织正当性与部门地位
一 正当性与组织研究
在本质上,正当性(Legitimacy)[1]是一种社会控制机制(Parsons,1951)。因为它是“在一些规范、价值、信念和定义的社会建构系统内某个实体的行动是理想的、正确的或适当的一般认知或假设”(Suchman,1995:574)。作为西方文明的知识历史中最古老的问题之一,它有着漫长的研究历史(见附录A)。当代正当性思想大多起源于韦伯的理论(Weber,1978;Zelditch,2001),“正当性”已经成为制度研究甚至组织研究最核心的概念(Colyvas & Powell,2006;Tost,2011)。最初,正当性概念主要用于评价组织目标(Parsons,1956),后来评价范围扩大到对官员、特定功能、治理系统、组织关系、目的、目标、价值观、惯例、规则等组织的所有方面(Scott,2001)。